湖北丹江口:邀請人民監督員全程監督未成年人不起訴案件

正義網十堰7月10日電(通訊員 陳瑩)“我文化程度低,不知道無證不能騎摩托車,聽了檢察官的釋法說理後,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今後一定會改過自新,多瞭解法律知識,不再犯這種愚蠢的錯誤,多為家人和社會做貢獻。”7月9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檢察院邀請了人民監督員對一起未成年人不起訴案件公開宣佈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法律援助律師、涉罪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出席,會議採用“圓桌會議”方式進行。

據悉,2017年12月28日,小明(涉罪未成年人)無證駕駛報廢的摩托車前往丹江口市城區辦事,路上不慎將行人張某某撞倒,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經鑑定張某某為重傷,小明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承辦檢察官在審查案件後,對小明進行了社會調查。經查,小明性格比較溫順,長期幫父母務農,犯罪原因主要是接受文化教育有限,對法律知識存在欠缺。案發後能認識到自已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駕駛報廢的機動車的危害性,有悔過的意識,並積極救助和賠償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為了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小明,承辦檢察官在充分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辯護律師意見的基礎上,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在對小明宣佈不起訴決定前,承辦檢察官首先向人民監督員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法律相關規定、案發後小明的認識及悔罪態度,檢察機關對其作不起訴的理由。隨後,承辦檢察官對小明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律師宣佈了不起訴決定。人民監督員還詳細瞭解了小明今後的學習、生活打算。

為達到教育目的,承辦檢察官和人民監督員對小明開展了訓誡教育,促使其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刑事違法性、社會危害性,並樹立起對法律的敬畏之心,讓其認識到自身的錯誤,從內心深處悔悟。

“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未成年人不起訴案件公開宣佈,全程接受監督,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訓誡教育、法治教育和親職教育,不僅有利於案件的公平公正辦理,更有利於達到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該案承辦檢察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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