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商贸流通企业、门店、酒店、宾馆等行业复工营业办理流程及疫情防控承诺书

唐河县商贸流通企业、门店、酒店、宾馆等行业复工营业办理流程

一、复工营业前防控准备

1.应急预案制定到位。复工营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防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体温检测到位。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返岗。要每天测量体温,做好登记;如发现体温异常,要及时报告所属乡镇(街道)。

3.防疫物资储备到位。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

4.消毒措施到位。复工营业前,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二、复工营业递交承诺书

商贸流通企业、门店、酒店、宾馆等行业在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交《商贸流通企业、门店、酒店、宾馆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一份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后,即可复工营业。

三、复工营业期间相关要求

1.张贴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张贴《商贸流通企业、门店、酒店、宾馆等行业疫情防控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

  2.日常通风。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有关规定,保持店内干净、卫

生、勤通风、勤消毒。

3.醒目提示。复工营业单位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

4.入场人员。要求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不得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5.重点场所。

(1)宾馆、酒店严格落实进店人员信息登记,对进店人员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体温等进行登记,对来自湖北省或在湖北省逗留过的入(返)唐人员严格按照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宛防指〔2020〕26号)文件要求执行;对国(境)外入(返)唐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一律按照宛防指〔2020〕23号文件规定执行。除湖北省外持有当地健康证明的入(返)唐人员,由目的地落实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确保其正常租住宾馆。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减少人员聚集。  

(2)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三项健康证明;鼓励复工营业的餐饮单位线上订餐、线下配送,减少人员聚集并保持安全距离。

唐河县商贸流通企业、门店、酒店、宾馆等行业疫 情 防 控 承 诺 书

        乡镇(街道):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门店)承诺,复工(复产、开业)前,将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开业)方案(计划),储备充足疫情防控物资,严格执行上岗从业人员健康审查,落实员工上下班、体温测量及防止人员聚集制度;复营业期间,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落实行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防控失误的,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份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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