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精準處置 打擊保護並重—縉雲一案件入選省檢察院服務民企十大案例

分類精準處置 打擊保護並重—縉雲一案件入選省檢察院服務民企十大案例

分類精準處置 打擊保護並重—縉雲一案件入選省檢察院服務民企十大案例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2019年以來,麗水市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平等司法保護,依法審慎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努力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近日,浙江省檢察院發佈2019年度全省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十大典型案例,縉雲縣檢察院辦理的陶某某等人串通投標案入選


陶某某等人串通投標案

分類處置顯效果 打擊保護兩不誤


陶某某系浙江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某某系浙江某建設有限公司負責人,範某某系浙江某路橋有限公司負責人。2016年,縉雲縣某國道整治工程項目指揮部就該項目第2合同段發佈招標公告,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公司。縉雲縣某交通建設工程公司(三級資質)總經理李某某(另案處理)為承接該工程,找到陶某某、陳某某、範某某,商量借用三人名下的公司投標,同時通過三人聯繫其他14家公司共同投標,按照統一安排的標價來製作標書,並約定中標後工程交由縉雲縣某交通建設工程公司施工建設。


最終,該工程被陶某某等人聯繫的杭州某工程有限公司以6380萬餘元的價格中標,並按約定交由縉雲縣某交通建設工程公司施工建設,工程已順利完工。公安機關以陶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標罪移送審查起訴後,2019年6月28日,縉雲縣檢察院對陶某某等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在辦案過程中,縉雲縣檢察院瞭解到涉案三家企業中有兩家公司是全市僅有的兩傢俱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二級資質的公司,2018年度涉案三家企業共向稅務機關繳納稅費高達4000餘萬元。若該三家企業的信用等級因本案被評定為D級,公司至少在2年時間內無法參加投標活動,將會面臨倒閉危機,也會對全市交通工程建設企業的發展造成重創,直接影響當地經濟發展。


縉雲縣檢察院綜合考慮案件實際情況,確定了“限制打擊範圍、明確打擊重點”的總體思路,將主動提起串標犯意、實際操作串標行為的縉雲縣某交通建設工程公司、李某某等單位和個人作為打擊重點,以串通投標罪起訴至法院;對聯繫多家公司共同幫助投標的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等人,因情節較輕,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對僅出借資質未具體實施串標行為的其餘14家公司,建議不予追究刑事責任。通過輕重有別的分類處置,既有力打擊了招投標領域的違法犯罪,又有效保障了當地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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