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錯他人的墓被打傷眼睛,茂名法院巧妙調解

3月5日,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茂名市信宜法院鎮隆人民法庭防疫、辦案兩不誤,成功調解了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

掃錯他人的墓被打傷眼睛,茂名法院巧妙調解

案情回放


原告李某與被告鍾某系同村村民,2019年3月30日,李某在山上某墳墓準備掃墓時,鍾某見狀上前阻止,告知李某掃錯墓了;李某認為自己沒有弄錯並稱可以一同去找同村村民證明。後雙方爭執不休發生肢體衝突,導致李某左眼受傷,李某隨即報警並前往醫院就醫。2019年6月李某訴至法院請求鍾某賠償醫療費等各項費用,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後,李某再次就醫進行後續治療,並於2020年1月以賠償後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等為由再次訴至法院。


法院調解

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直是法院較難調解的案件,在雙方當事人均委託律師欲將訴訟進行到底的情況下,承辦法官邱南洪認為,如果不能妥善處理本案,一方面會增加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導致矛盾激化;另一方面會損害司法權威及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降低司法公信力,不利於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調解作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重要的一環,對理性、平和、快捷、高效地解決糾紛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為了貫徹“辨法析理、案結事了、勝敗皆服”的司法審判導向,堅持民事審判工作“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邱法官以祭祖的意義及鄰里街坊和平共處為切入點和出發點,採取換位思考的方法,分別向雙方當事人及其律師耐心細緻地做好辨法析理工作,闡明利害關係,以情動人、以理服人,同時引導雙方律師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讓雙方當事人信服,便於調解工作的展開。經過多輪電話調解、單方到庭調解,最終調解成功,被告鍾某當場履行了義務,雙方握手言和,矛盾糾紛就此化解。(信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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