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疫情“赛跑”全力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抗击疫情期间,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据悉,在抗击疫情期间,省司法厅工作人员连续奋战,与疫情“赛跑”,加班加点坚守岗位,大幅缩短审核周期,短时间、高质量完成了我省一系列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

截至3月6日,省司法厅已完成《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辽宁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5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提出21条修改意见,均被制定部门采纳,为我省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依法对审核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急件急办、特事特办,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安排专人第一时间接收审核文件,加强与文件起草单位沟通,保证重大紧急文件随来随审、快结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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