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出讓3宗保障性住房用地,分別位於深汕、寶安、龍崗

3月13日從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獲悉,深圳將於近期出讓3宗住宅用地,用於建設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這也是2020年我市第二批推出的住宅用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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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別合作區H2019-0017宗地

深圳將出讓3宗保障性住房用地,分別位於深汕、寶安、龍崗

位於深汕特別合作區鮜門高鐵片區的H2019-0017宗地,為二類居住用地,土地面積38533平方米,掛牌起始價19600萬元,掛牌期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8日15時止。

深圳將出讓3宗保障性住房用地,分別位於深汕、寶安、龍崗


本宗地採用“單限雙競”的方式出讓,即:限成交地價、競成交地價、競無償移交給政府的安居型商品房面積。


競買人最高報價未超過最高限制地價時,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和成交價。當競買人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地價時,有意繼續競買的競買人由競地價轉為競無償移交的安居型商品房面積,總建築面積不變,按報出無償移交的安居型商品房面積最多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本宗地安居型商品房建設戶型標準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建設標準不低於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同類型保障性住房。


建成的可售安居型商品房的入市價格屆時按合作區房地產相關政策執行。無償移交的安居型商品房產權歸深汕特別合作區住房建設和水務局,由競得人建成後無償並無條件移交深汕特別合作區住房建設和水務局,由深汕特別合作區住房建設和水務局負責監管,並由該局確定後續接收、運營和管理單位,房源由深汕特別合作區住房建設和水務局統籌調劑使用。


本宗地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動工、四年內竣工。項目建成後,宗地內安居型商品房部分須按照區管委會關於安居型商品房的相關規定進行銷售,配套的商業用房部分可分割辦證、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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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A207-0131宗地項目、

龍崗G02203-0016宗地項目


根據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此次計劃出讓的A207-0131宗地位於寶安區福永橋頭地區,土地面積17893.55平方米,建築面積89460平方米,掛牌起始價6.85億元,最高限制地價9.93億元;


G02203-0016宗地位於龍崗區寶龍街道新能源產業基地,土地面積15038.32平方米,建築面積82710平方米,掛牌起始價3.6億元,最高限制地價5.22億元;


公告期自2020年3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2日止,掛牌期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15時止。


深圳將出讓3宗保障性住房用地,分別位於深汕、寶安、龍崗


值得一提的是,寶安區A207-0131宗地和龍崗區G02203-0016宗地建設的住宅類型為可出售人才住房,且必須嚴格按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銷售。


A207-0131宗地人才住房銷售均價不高於30400元/平方米,最高銷售單價不高於31900元/平方米。G02203-0016宗地人才住房銷售均價不高於23100元/平方米,最高銷售單價不高於24300元/平方米。


此外,兩宗地塊出售的人才住房產權限制及封閉流轉。與產權單位簽訂買賣合同的申請人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累計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滿十五年,或者年滿六十週歲且購房滿十年,經批准並向政府繳納增值收益後,可以取得所購人才住房的完全產權。


購房人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滿三年至取得完全產權前,需要轉讓的,可以轉讓給符合條件的人才。


此外,寶安區A207-0131宗地和龍崗區G02203-0016宗地均採用“雙限雙競”的辦法以掛牌方式出讓,即:限地價、限人才住房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競地價、競無償移交政府的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積。


競價過程中,競買人最高報價未超過最高限制地價時,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和成交價。


當競買人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地價時,有意繼續競買的競買人由競地價轉為競無償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積,總建築面積不變,按報出無償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積最多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內容來源: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潘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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