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新建道路5年内禁挖

新修的道路

“一言不合”又“开膛破肚”?

今后,

西安对于“拉链路”要出招啦!

“拉链路”是指道路挖了填、填了挖的现象,道路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多家企业“各自为政”,导致马路不断挖修。

新规!新建道路5年内禁挖

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出台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对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做出了统一规定。

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意味着市民此前戏称的“拉链路”现象成为历史。

新规!新建道路5年内禁挖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精细化标准明确严格控制对城市道路的挖掘和占用,道路占用、挖掘行政许可必须依法审批,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城市道路挖掘和占用。

巡查中发现违章占道挖掘行为或与审批内容事项不符等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方面明确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应办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施工完成后应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开挖修复要求施工,开挖修复应做到快速、坚实、平整,现场应清洁。

挖掘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功能,并通知监管部门检查验收。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明显的标志和安全围挡设施,落实铁腕治霾等施工保障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相关规定批准挖掘城市道路: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标准缴纳路面修复费。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2月15日不得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加倍缴纳路面修复费。在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全市性重大活动前15日内禁止挖掘城市主要道路。

新修了没几天的马路,又挖开施工,这样的“拉链路”既造成了经济上的浪费,又影响市民的出行,为老百姓所深恶痛绝。

希望此政策出台后,能够大大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使百姓在享受马路便捷之时,少受一些施工的影响。

新规!新建道路5年内禁挖

审核: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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