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会见被公告的债务人,现场达成调解

神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梁玲(化名)诉被告被告梁宇(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由店塔人民法庭高利平庭长办理,审理中发现案件原、被告系亲戚关系,无借款交付记录,金额较大,存在虚假诉讼的风险,有必要同双方核实借款实际发生,防止虚假诉讼。立案后,经过上门送达,同其家人了解,发现梁宇所欠债务较多,已离家数年,去向不明,无法联系。在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庭及时向被告发出公告送达。

近日,高庭长突然接到原告梁玲电话,说此时被告梁宇正在家中,恳请法官赶紧到现场。法官携带案件材料同书记员迅速驱车到达了某小区门口,见到了正要出走的梁宇。就在警车旁,办案人员详细向梁宇询问了借款的经过,梁宇承诺借款确实发生,并非虚假,结合原告的陈述,确认了二人之间的借款事实。梁宇说,正急往外地打工,短时间不会回来,于是高庭长赶紧通知了梁玲来现场。法官同二人进行了耐心调解,终于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案件顺利完结。

虚假诉讼危害极大,当事人通过双方串通和捏造证据来逃避债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诚信,虚假诉讼被当事人得逞,会让司法权威蒙羞,因而,在法院审理案件中,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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