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母把我養大,現在我要結婚了,親生父母說給一筆豐厚嫁妝,非要來參加婚禮怎麼辦?

霜晨月修行錄


如果一套房做要挾 房子收下人不認

如果不行 房子和人都不要

做要挾是他們拿錢買你感情 房子可以掙 你還小 以後都會有的 但是 人一旦被買賣了 抬頭就難了 住著也不踏實


憨特先生的媽


參加婚禮沒問題,認回親父母也沒問題,以後當孃家走也可以。

但是,你結婚上臺的一定要是養父母。

你以後要一碗水端平,不要因為誰給你錢多就偏心誰。

養父母有兒女還好一點,沒有親子女才真的寒心。

如果你讓親父母上臺,養父母在下面,他們不心寒嗎?

而且,你親父母如果提出這種要求,擺明了品德就有問題。

當初是你遺棄的,現在自己孩子沒了又來認領,還要搶佔人家養父母的地位。

等以後你親父母他們會不會說我給你在我們那買房,你靠著我們過。不要管你養父母?

可以看出,你養父母人品很好,主動提出你親生父母條件好,你可以走動,他們是真心為你的。

而你,很可能遺傳了你親生父母的自私,不然你也不會來提這個問題。

有的原則一但讓步,以後你的養父母必定要一次次給你親父母讓步。

不要說親生的有血緣關係。

他們不過是懷胎十月,生下你。

給你把屎把尿的是誰,餵你吃飯的是誰,扶你學步的是誰?

二十幾年的飯也許養的是個孝順兒女,也許就是一個白眼狼。


堯玄二十三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小雨和親媽相見,竟是在淚目中。

小雨是我親戚四姑的孩子,因當年四姑嫁給了一個獨生子,小雨是三胎,為了生個兒子,小雨滿月後沒多久,就送給了孃家兄弟收養,也就是我三叔。三叔兩個兒子,視小雨為己出。

小雨長得眉清目秀,特像四姑。小時候,四姑每回孃家時,給小雨帶很多,吃穿盡有。三嬸就哄小雨,你媽來了。小雨就跑到三嬸懷裡不動。總是偷眼看四姑,感覺四姑的眼神很暖。

四姑公公是村支書,四姑夫做防腐生意。家裡很有錢。小雨小時候和三叔三嬸去四姑家玩時,姐姐弟弟都和小雨玩得很好,小雨走時,四姑四姑夫總是給不完的東西,把小雨抱了又抱。

三叔三嬸家裡建房啥的,四姑早早都送錢過去,小雨記得每次三叔三嬸還四姑錢時,四姑總是笑眯眯的看著小雨說,以後再說。小雨打心眼裡覺得四姑和其他姑姑相比,對他們家最好。

小雨從小學讀到大學,四姑一直給三叔三嬸送錢。小雨開始記事起,四姑就偷偷的給三嬸錢,不讓小雨知道,小雨隱隱約約還能感受到四姑的好。

小雨結婚時,四姑給了三叔三嬸不少錢,三叔三嬸有心讓小雨認下,被四姑止住了。四姑沒養育小雨,心裡很愧疚,又怕小雨知道後和三叔三嬸感情生疏。再說不給小雨婆家添麻煩。

小雨婆家很富有,她老公只知道小雨的四姑對小雨特別好。四姑對小雨婚姻很滿意。

小雨結婚時,四姑和小雨的三個姑姑都去了,輪到新郎新娘敬酒時,小雨看到四姑側身擦了下眼睛,有點不自然似的。小雨只是感覺四姑多年來幫家裡不少,只有感恩的情愫。

小雨結婚第二年,四姑夫病倒了,才52歲。去北京大醫院看了好幾次,仍不見好轉。三叔三嬸還是提議讓小雨認下爸媽,四姑堅持不讓,說這樣就好,不給孩子添麻煩。

三叔三嬸有意讓小雨去醫院看了四姑夫幾次,四姑夫總是深情的看著小雨不說話。小雨走時,四姑拉著小雨的手,送了又送,不捨得分開。

四姑夫去世的噩耗傳來,三叔三嬸覺得再隱瞞下去,小雨就沒有機會認下親媽了,於是就坦然的告訴了小雨一切。

小雨對四姑恨愛交替,四姑的好又歷歷在目。小雨心情很複雜,繼而悲痛大哭。

小雨實情告訴了公婆一家,公婆深明大義,四姑夫出殯那天,小雨公公以親家身份出現,在小雨哭爸的淒厲聲中,小雨又多了一個媽。

四姑夫病了幾年,從看病到去世,家裡錢花得也差不多了。四姑村裡新村規劃時,小雨公公本身就是建築商,四姑新居建造花費全部由小雨婆家承擔。四姑的小兒子上大學費用,也是小雨婆家出錢。

三叔三嬸四姑兩家,共同擁有了一個懂事的女兒。

特殊的年代,造就父母苦澀的歲月。養母生母都是愛,願真善美永駐人間。


零點關注


看到很多人說“富貴不能淫”,我卻認為姑娘還是現實一點,為什麼呢?

1、親生父母當初因為嫌棄你是女孩不要你,如今又因為沒了孩子來認你,中間那麼多年從沒有盡過一天養育的責任,先不說別的,他們欠你的可不止一套房子,收下就行,不要有壓力。

2、收下親生父母給的嫁妝,也是減輕養父母的負擔,生活條件好了,才能更好的孝順他們。

3、在現實中,骨氣和別人的評價是最沒用的東西,除了能出口惡氣,被人說有良心,什麼實際的東西都沒有,日子是要自己過的,別人不能幫一絲一毫的忙,只要心裡明白最親的還是養父母,親生父母也就一點嫁妝的情分了。

說到這裡,想起我的一個高中同學,她就是從小被送人的,親生父母家女兒太多了,想要個男孩又怕被罰,就把她送走了,長大後又想認回來,不知道中間過程是怎樣的,只知道她結婚的時候,親生父母都去了,但是她是從養父母家出的門,回孃家也只回養父母那裡,不過從她話裡面能聽出跟親生父母相處還算融洽,就當多了一門親戚罷了。

所以,本著對家人對未來負責任的宗旨,還是建議先認下這個父母,接受他們贈予的嫁妝,只不過接受之前要做一些前期工作:

1、做好養父母的思想工作,雖然他們也同意認回親生父母,但是心裡必定是捨不得的,肯定會不好受,決定接受之前一定要告訴養父母,這輩子心裡只認他們是親人,對於親生父母只限於眼前的情分,只把他們當親戚看罷了。

2、告訴親生父母,可以認他們,同意他們以父母方參加婚禮,但是養父母也同樣是父母方,結婚從養父母家出嫁,不能要求馬上叫他們爸媽,畢竟剛認親,感情上還是需要有一個適應期,如果同意,那就認,不同意就算了。

總之,不管怎樣,都要給養父母說明心中真實所想,不要有所隱瞞,自己也要明白真正疼你跟你知心的是養父母,親生父母雖然有錢,但是無利不起早,連認你都是有目的的,太自私了,可以不要你一次,就有可能因為別的原因不要你第二次。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還是那句話,題主跟著自己的心去做決定就好,不要受別人眼光的影響,只要記得將來加倍孝順養父母就好。


楚二姑娘


你好,這個我很有發言權的,我老公是養父母養大的,高中畢業考上大學了,那年去找親生父母的,(其實上高中時已經和親兄弟們有來往)那時他是瞞著養父母去的,也是怕養父心裡難受。這樣瞞著養父母等到大學畢業,上大學的時候我們談戀愛了,他也把這事告訴我,商量著怎麼辦,等我們畢業了領了結婚證,回老家辦喜事,過後我們告訴養父母,想去親生父母那裡認父母,也認真的跟他們說以後會養父母好的讓他們放心,他們也同意了,這樣我們過了三十多年了,期間我們送走了親生父母,養父也得了腦溢血我們也親力親為,(養父母這邊也把我們當親生一樣對待)為他們做到我們的孝心,和兩邊的兄弟姐妹相處的很融洽。誰有難處盡力去幫助。說真的多一份親情有什麼不好呢?這裡最大問題是你在這裡做好你自己就可以了。作為子女對兩邊父母儘自己最大的孝就可以了。


梅花香伊


我親生父母要是來找我,給我再多錢我都不認,有些東西金不換,我只是你們不小心生出來的累贅。別拿錢贖罪,更別指望我給你們養老,就做陌生人,各自安好吧。在我心裡我的養父母才是我親生父母,他們給了我無條件的愛,為我付出所有,供我上大學,我買房,我媽把所有的幾萬給我,我從小被我媽誇著長大,爺爺奶奶外婆都把我當寶貝一樣呵護。這些東西別指望親生兩個字能代替,這些愛是無價的


藤井樹ss1111111


這個問題我有發言權,我的妹妹也是抱養的,剛出生沒滿月吧就來我家了,因為我家兩個男孩,媽媽一直想要一個閨女,當時父親不是很願意,當時90年代吧,我家經濟條件算是比較好的,所以那邊打聽過以後也願意,畢竟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有個好人家總比不好的過著幸福!後來在我20歲的時候母親去世了,妹妹當時剛上初中,父親因為工廠環保問題一直在外地工作,哥哥在鄭州,我在部隊當兵,妹妹一個人在家,也算是自強吧,看上了我們縣的一中,現在是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畢業,211工程學校,算是通過學習走出來了,她在初中的時候因為一些事情知道自己的身世,我這個妹妹也不想認她那邊的親人,她也是因為家裡女兒多所以才會送人的,她的一個姨是我們鄉的,家裡女兒結婚時我沒的親生父母來了,想見一面,因為當時她還小畢竟初中,怕對學習有影響所以沒有讓見,沒想到她家裡人跑到學校去找,因為這個事我對她家裡人一件比較大,但是我和妹妹聊天時我的觀點就是,咱們一家人永遠不會阻止你的任何想法,你現在大了,我們有些事情就該放手了,親生父母的問題因為我現在也是當父親了,知道孩子對於我的重要性!妹妹在我們家這二十幾年對她真的從沒有當過抱養的看待,從心眼裡當親妹妹看!說的可能跑題了,我的觀點就是,孝不孝順不是靠說的,而是實際行動,面子上的東西只要不違反原則和底線,沒有那麼重要!別人沒有你的生活經歷所以也給不了你答案,自己做主吧,和養父母溝通好才是重要的!


老孫不大


認啊,當然也認養父母,有兩對父母對你好,那是多麼幸運的事情啊。婚禮當天,司儀主持儀式的時候,讓弄一個特別的儀式,把養父母和親生父母都請上來。這種事情,與其讓親戚朋友們背後去議論,倒不如自己挑明瞭,給兩邊都一個交代。

我老公一同學,他媽媽患有精神分裂,他爸在外國工作,他初中的時候,他爸把他媽媽送去了療養院,然後把他接去了國外。幾年之後,他爸爸認識了一位很溫柔賢惠的女士(他們對外宣稱他爸跟他媽已離婚,是否確有其事,我們外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一直照顧他們父子倆,幫他們洗衣做飯那種,但是這個阿姨自己也是工作的,也沒用他爸什麼錢,我感覺他們像是兩個在異鄉的人湊一起過日子,但是坊間有傳言,他們在當地是領過結婚證的。在一起大概有十來年了。我記得特別清楚的是,結婚前幾天,我們作為親友去那個同學家吃他婚前最後一頓宴席(我們老家習俗)的時候,一直是那個阿姨燒飯做菜忙進忙出,幫著佈置婚房什麼的,那時候我還羨慕他有一個好後媽,可是誰也想不到,婚禮當天,那個阿姨沒有出席,再後來就再也沒再見過那個阿姨了。傳言(我老公不喜歡我打聽這些八卦,但我的老闆一家在老家跟他們是一個地方的,我老闆娘喜歡跟我們講八卦,我就聽聽[捂臉]),是我老公同學死活不讓那個阿姨參加他的婚禮,那個阿姨心寒了,就跟他爸分開了。年長者都議論我老公同學挺不孝的,他爸六十好幾的人了,錯過了這個,大概就要孤獨終老了。而且他爸幫他買了房子(共同出資付首付),他的新房是三室一廳,但是他把他爸趕到地下室去住了,他爸就一個人,可是他們拒絕跟他爸一起煮飯一起吃,這些是他老婆親口說的,他老婆當時很得意地說,房子買多大買在哪裡都無所謂,她唯一的要求是絕對不能跟公公一起吃住,我聽了都不知道該怎麼接話——他們的房子,他爸可是出錢了的!現在他們基本就每天吃外賣吃漢堡什麼的(以前去他家都是那位阿姨燒一桌好菜招待我們這些朋友的,他們看起來就是挺溫馨的一家人),我看了覺得 家也不像一個家,冷冷清清的,可是誰知道呢,也許人家就喜歡這樣生活。


飄雲歸處


這個我有發言權,我家老公就是養母帶大的,大概3、4時接手的,老公公工作繁忙經常派公差,老婆婆照顧我老公,並且為了照顧我老公也沒有跟我老公公再生個自己的孩子,特別能理解題主的心情。

我們結婚的婚房新買的學區房,也都沒有貸款,婚禮籌辦的錢,都是養母安排好了,包括馬上生孩子也替我們帶。親身母親也不錯,雖沒準備房子,但是也給了40萬作為婚禮禮金和買車,當時父母上臺的環節我們都取消了。老公公希望他和養母上臺,以表達這麼多年對他兒子的照顧,跟親身母親溝通沒同意,她作為親媽不上臺,後媽上臺,她接受不了,親媽也是要面子的人,所以共同決定6個父母都不上臺,我老公公代替家長上臺講話就行了。

這個關於上臺的問題,事情雖然過去了,但是回想當初還是很難處理的,有人會說全部上臺好了,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父母能同臺的人離婚二三十年從來不囉嗦,各自組成家庭後都,過得很好,但是因為有一個孩子的紐帶、這麼多年來因為上學、填志願、找工作、找對象、結婚,多年暗地裡雙方總是有些摩擦,同臺的事大家心裡上都做不到,也不想讓外人看笑話,是一個特殊的家庭,儘管過得也挺幸福,但是有的參加婚禮的朋友外人不知道,何必增加談資讓別人說呢!

養父母為大,親生父母有生育之恩,但是朝夕相處,手把手帶的肯定養父母最辛苦,個人建議親身父母不要上臺,或者全部不上臺,設兩個主桌,畢竟都是自己的孩子,誰都想要親眼看見自己的孩子一輩子最重要的時刻!好好溝通工作千萬不要傷了任何一方父母的心!


閃亮金星


同事是單親爸爸家庭,爸爸媽媽因為性格不合而離婚,同事還有一妹妹,兩姐妹由爸爸帶大,媽媽再婚生了一個妹妹,三妹家和大姐家家庭條件差不多,或者還沒大姐家過得好,是那種人們眼中還過得去(中產階層或小康),大姐應邀上門做客,離開時,小妹哭著說,這些年媽媽一直覺得虧欠了大姐和二姐,心裡也一直有個掛念,有個結,希望姐姐不要恨媽媽,並給大姐拿了一萬,美其名曰給她做車費用(重點是大姐是開車去的,不需要車費),媽媽也哭著給大女兒也拿不少錢,只為彌補她心裡對大女兒的虧欠,也因為愛她,媽媽平時也打電話給大女和二女,重點是也沒什麼事,每次打電話都是詢問與關心的語言並且每次都會在電話中哭泣,只因為心裡愧疚,我想說的是,沒有一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子女,也沒有一個父母不會因為離開子女而感到愧疚,放棄你,只是因為不得與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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