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再加碼 兩私募接連拿罰單

鼠年伊始,雖然疫情尚未散去,但監管部門對私募行業的監管力度不減。

近日,證監會公示兩張罰單,均與私募基金有關。3月10日,珠海中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投資”)王青方因利用未公開信息被沒收1333.12萬元非法所得,並處以1333.12萬元罰款。

3月11日,中聯金儲(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聯金儲”)期貨投資總監楊衛東也因利益輸送被行政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兩位涉案的私募投資經理均為“80後”。

私募行業近年來規模穩步擴張。基金業協會最新備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2月底,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4527家,已備案私募基金83381只,管理規模達13.89萬億元。

投資經理被罰款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王青方為中南投資股東兼實控人。

3月16日,中南投資方面告訴時代週報記者,王青方在中南投資持有的股權已經轉讓,暫無更多信息可以透露。

企查查數據顯示,中南投資成立於2016年3月14日,王好業持股90%,王勁松持股10%。該公司在2017年7月5日發生過一次股東變更,王青方和劉凌退出,股東變更為王好業與王勁松,實控人變更為王好業。

從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的信息看,王青方實際控制的“陳某初”“李某”證券賬戶與其管理的“中南1號”,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內,趨同交易了ST獅頭(600539)、ST亞太(000691,現亞太實業)、猛獅科技(002684,現*ST猛獅)、香梨股份(600506)、精倫電子(600355)等5只股票。

其中,“陳某初”證券賬戶共交易12只股票,有5只股票與“中南1號”趨同,趨同買入交易金額合計5832.78萬元,佔賬戶買入金額的60.35%,趨同交易獲利677.23萬元;“李某”證券賬戶共交易滬深兩市12只股票,有3只股票與“中南1號”趨同,趨同買入交易金額5615.03萬元,佔賬戶買入成交金額的41.97%,趨同交易盈利655.89萬元。

王青方辯稱,中南投資不屬於私募基金管理人,主體身份是投資顧問,未擔任基金管理人。但證監會認為,中南投資雖為“中南1號”的投資顧問,但實際負責中南1號的投資決策,並安排投資經理具體實施決策的制定和指令下達,從中南投資的工作內容實質看,其行為屬於私募基金管理人行為。

此外,王青方辯稱,買入股票是以長期持有為目的,實際交易情況完全不同於一般的“老鼠倉”,沒有損害“中南1號”賬戶的利益。但該理由也未受證監會認可,最終被“沒一罰一”收到證監會2666萬元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王青方在擔任中南投資實際控制人和實際經營管理中南投資期間,雖然名義上是中南投資的投資顧問,但實際履行的是投資經理職能,負責“中南1號”證券賬戶的投資決策和下單操作。

據瞭解,該案認定依據主要是王青方實際控制的個人賬戶的下單地址與“中南1號”下單地址存在重合。

中聯金儲遭整改

與王青方案相比,楊衛東案顯得更為“簡單粗暴”。後者利用期貨賬戶對倒,致使自己私人賬戶盈利,所管私募基金虧損上百萬元。

證監會公佈的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時任中聯金儲(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期貨投資總監及中聯金儲先鋒組合1號私募基金經理的楊衛東,利用自己實控賬戶及所管私募基金賬戶相互成交獲利,構成利益輸送行為,證監會決定對楊衛東罰款3萬元,並對其採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從具體細節看,楊衛東甚至採用中聯金儲的辦公電腦下單。在夜盤集合競價時段,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賬戶與“先鋒組合1號”相互交易共918手,導致後者虧損114.73萬元。

證監會的處罰依據是《私募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3萬元已是罰金上限。《私募辦法》第三十八條中還指出,對於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在證監會處罰之前,中基協已於去年12月對楊衛東作出了紀律處分決定。中基協將其加入黑名單,期限為10年。與此同時,中聯金儲也於2019年12月27日被中基協取消了會員資格,要求限期改正,並暫停受理私募基金備案3個月。

中基協的理由是,中聯金儲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對基金經理楊衛東的授權過大,將夜盤交易全權授權給楊衛東,並默許由他自己下單交易。由於沒有嚴格執行投資決策和下單交易相分離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為楊衛東從事違法交易提供了可能。此外,中聯金儲對楊衛東的異常、違規交易疏於有效監督和管控,導致在較長期間內都未能發現其涉嫌利益輸送的違法交易行為。

時代週報記者3月16日嘗試通過其歷年工商年報中的聯繫方式聯繫中聯金儲,發現三個號碼已經失效。

監管套利時代終結

進入鼠年以來,私募基金接連收到罰單,可見疫情期間監管層並未放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此前,中基協官網顯示,2月24日發出了兩份紀律處分決定書,涉事機構也為私募,分別為福建豪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均被暫停受理基金備案6個月。

隨後,證監會亦公示,因83只產品未按規定進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單隻產品投資者人數超過規定數量,以及存在將固有財產、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的違法行為,永安信(天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喬志傑受處罰。

“相比前些年,監管層對於私募基金的監管處罰力度逐漸加碼。”上海一家大型私募基金副總經理3月16日表示。

2017年5月,福建證監局曾公告了兩起私募“老鼠倉”,這也是私募“老鼠倉”進入公眾視野的開始。需要說明的是,這兩個案件均以責令投資經理改正,給予警告,並各處以3萬元罰款告終。

3月16日,上海某“公轉私”基金經理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之前對於公募基金涉案“老鼠倉”的處罰較為嚴格,涉案基金經理被移交司法甚至被判刑司空見慣,但私募基金投資經理涉“老鼠倉”一般都以罰款了事。

“不僅是因為公募基金面對公眾募集,也與多年前私募基金體量小,未納入監管體系有關。在新基金法實施之前,私募基金甚至稱不上是一個行業,而新基金法的實施為私募違法行為的監管提供了有利註腳。”他說。

經過近些年的發展,從資管規模看,目前私募基金已有了與公募基金分庭抗禮的實力。

據中基協官網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私募基金管理規模已達13.74萬億元,而同期公募基金的管理規模為14.77萬億元。當然,如果單拿證券類私募來說,管理規模為2.45萬億元,故股權類私募更是監管層監管的重點。

監管套利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時代週報記者注意到,春節後,西藏、山西、福建等多個地方證監局已啟動2020年私募機構的現場抽查工作,重點抽取了股權類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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