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查處7起酒駕醉駕行為

連日來,海東市互助土族自治縣交警集中警力加大轄區路面管控力度,開展酒駕集中整治行動。期間,查處7起酒駕醉駕行為。

2月28日晚,交警大隊威遠中隊聯合特巡警大隊在互助縣威遠鎮安定西路路段設立檢查卡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攔截檢查。23時5分許,民警在對一過往車輛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張海某有酒駕嫌疑,經對張海某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屬醉酒駕駛。23時11分許,設卡交警查獲郭發某涉嫌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為查清事實,執勤人員將郭發某連同乘車人一併帶至縣中醫院對二人血液進行採集。23時11分許,設卡交警又查獲武祥某涉嫌醉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武祥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1mg/100ml,屬醉酒駕駛。23時13分許,威遠交警中隊在威遠鎮平互大十字查獲張世某涉嫌醉酒駕車的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張世某體內酒精含量為85mg/100ml,屬醉酒駕駛。當夜,4人均被帶至縣中醫院採集血液。

3月3日22時52分,執勤民警向駕車人馬某某問話時,發現馬某某有酒後駕駛的嫌疑,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馬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8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23時20分許,民警在檢查時,聞到駕駛人徐某某身上散發出陣陣酒氣,有飲酒駕駛的嫌疑。民警當即對徐某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經檢測,經檢測徐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

3月10日晚23時許,民警在安定西路開展路檢路查,發現駕駛員陶某某身上有酒氣,遂用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陶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85mg/100ml,系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駕駛人陶某某被帶至縣人民醫院採集血液。

目前,駕駛人張海某、郭發某、陶某某等七人涉嫌酒駕案件移交交警大隊,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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