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为“盗”现象频发,而“捕盗”不尽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我们现在提起“盗”,要不然就是觉得他们是偷鸡摸狗的窃贼,要不然就认为他们是电视剧里劫富济贫的大盗。

可在秦汉时期,“盗”不仅仅是小偷,还是以权钱名望鱼肉百姓、对抗官府的豪民,有学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豪民与盗并无差别,甚至可以将他们称之为“豪盗”

秦汉时期,关于“盗”的记载数量开始增加,尽管秦汉政权从未停止过对于“盗”的打击,但是为盗的现象不减反增,其中固然可能存在这先秦时期文字记载不全、导致我们错认为先秦时期为盗现象较少的因素,但随着政府打击“盗”的力度增加,捕盗不尽的情况仍未得到遏制,到底是为什么?

秦汉为“盗”现象频发,而“捕盗”不尽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秦汉的“盗”,和你想的不同

现代汉语中的“盗”,主要是盗窃、偷窃的意思。在我们的理解中,盗要么是偷鸡摸狗的贼,要么是劫富济贫的“侠”,但在秦汉时期,“盗”这个字意义远比现在广泛。

在秦汉时期,小偷小摸是盗,杀人越货是盗,刺杀国君是盗,甚至连“偷人”也可以说是盗。在那时,盗不仅仅针对公私财物,也可以是一种政治行为,或者是一种社会伦理。学者还发现,传世典籍说提到的多种“盗”都是政治行为、道德行为,出土的法律条文简牍才是记载现代意义盗行为的主体。

在这种语境下,秦汉时期的盗,更多指的是豪盗。所谓豪盗,是指以权力、金钱、名望等鱼肉百姓、对抗官府的豪民。秦压制六国贵族、汉高祖徙豪关中、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武帝推行盐铁专营政策、光武帝禁止买卖奴隶……在我们现代人看来,这是在打击豪强,但实际上这正是具有

秦汉特色的“捕盗”行为。

秦汉为“盗”现象频发,而“捕盗”不尽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总的来说,在秦汉时期,盗是一切恶违背国家意志、政府法令、社会伦理、道德风尚的行为,是一种僭越礼法的行为,语义这么广泛的“盗”,自然是捕之不尽的。


制度严密:阻止不了豪民藏奸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户籍管理一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户籍不仅是政府征发徭役、收取赋税的重要依据,更是把普通百姓牢牢捆绑在一定区域内、稳定统治政权的重要方式。

而自商鞅变法以来,不仅户籍管理日益严格,什伍连坐制度也更佳完备:五家为一伍,二伍为什,只要有一家藏奸作恶,集体连坐。再加上乡亭制度的推行,可谓是法网恢恢,但再精密的制度,只要执行上出了问题,也会变得形同虚设了。

秦汉为“盗”现象频发,而“捕盗”不尽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执行这个制度,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基层势力与政府站在同一阵线。秦汉时期,地方主要有三老、豪强、宗族三股势力。

三老,是政府在地方选出的“群众领袖”,目的是教化百姓,使得中央政府的政策能够获得地方支持。但由于三老并非体制内官员、缺乏实权,通常无法与地方豪强对抗,甚至可能会因为利益而与豪强合作,使得中央政府设立三老的目的最终落空。

另外,由于三老是乡里长者,要能率众、有德行,符合这样身份品行的人通常都是一族长老,这就意味着三老势必会将宗族利益放在第一位考量。由于秦汉时期的统治思想由法家逐渐转变为儒家思想,小家庭的独立个性被削弱、宗族势力日益扩大,地方势力需要维护宗族名声、利益,避免宗族犯罪导致集体连坐,在多数时候都会藏奸不报。

因此,秦汉时期的三老政策其实是失败的,

它根本无法起到惩奸防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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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

地方豪强更不必说,根据历史记载,在秦汉时期,一方的世家大族实力强胜,甚至可以公开与朝廷对抗,他们纵容宾客为盗、为其提供避难所,而郡吏以下都对他们畏惧三分、不敢过问他们这样的行为。

中央政策无法执行,一方面是因为地方势力强大到可以与朝廷对抗,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基层捕盗系统则形同虚设。

根据史料记载,秦汉时期本该负责抓捕盗贼和维护社会治安的亭长,多会伙同亭吏为盗,甚至亭长自己就是地痞无赖,这不仅使得基层捕盗系统徒有其名、更造就了一批披着“政府”外衣的地方黑势力。

两种因素相加,再严苛的制度都无法得到贯彻执行,捕盗不尽当然也是可以预见的。


儒家思想:仁慈是豪强的温床

秦汉时期,正是朝廷统治思想从法家向儒家转变的时期。因为秦朝采用法家思想治国,实施严刑峻法,最终因暴政而丧失了民心,导致王朝覆灭,汉朝统治者以此为鉴,采用黄老之术、休养生息,直到汉武帝独尊儒术,终于确定了儒家思想为统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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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

但在汉武帝时期,他表面上“独尊儒术”,但背地里实行的确实法家思想的统治方式。例如,汉武帝采用法家手段,对于豪强进行严厉的打击。根据许倬云先生整理的数据,汉武帝不仅多次要求豪强迁徙至其他地区,更是大力抓捕为盗者——仅在公元前117年,就抓捕了盗铸钱者“百万人数之众”。并且,在汉武帝的鼓励之下,酷吏以暴制暴,不遗余力地在各地铲除豪强。

但即使这样,汉武帝时期的捕盗政策仍有漏洞。

首先,徙豪的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豪族。因为徙豪从根本上来说,只是让世家豪族改变了生活的地区,而掌握着巨额资本、广泛人脉的豪族,完全有能力在新的“定居地”建立起新的“势力范围”。根据历史记载,豪族迁徙之后一段时间,当地的治安水平都会有所恶化,学者认为这就是豪族在当地重新建立势力范围的过程。

其次,汉武帝所任用的酷吏,多数自身就是豪强,或者可以说“不是什么好人”,因此在以暴制暴的过程中,汉武帝打击了一批豪强,又培养了另外一批豪强。

秦汉为“盗”现象频发,而“捕盗”不尽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最后,汉武帝通过以钱捐官、以资赎罪等方式充实国库、博取德政的美名,但这无疑给了豪强盗贼一扇方便之门:有钱人家可以不怕法律的束缚——即使犯法,只要给钱就行了。而且有钱还可以做官,这样就更进一步培养壮大了豪强的势力,使得豪强捕之不尽。

而到了汉元帝时代,由于元帝好儒,儒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满朝公卿中,儒生占了很大一部分,儒家的礼法、情法进一步融入了行政体系中,令朝廷放弃了打击豪强的政策。在这样的情况下,世家大族、富商巨贾、贵族外戚子弟纷纷通过儒学的培养,从“豪盗”变身成为了“士人”,并进入了国家行政体系,与中央分权。

随着儒生在政治中话语权的提高,儒家的伦理纲常便与国家政治捆绑在了一起,这种伦理纲常,恰好是“盗”的护身符。因为伦理纲常,宗亲、外戚势力日益增强,其中免不了会有飞扬跋扈之人、横行霸道之事,但在儒家思想中,这些人和事于法该治、于礼不惩。

秦汉为“盗”现象频发,而“捕盗”不尽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因此,两汉时期,皇室对于宗亲、外戚的惩罚力度不大,他们的盗行为也不能得到遏制。而且,儒家还支持“血亲复仇”的行为,这导致两汉时期仇杀盛行、危害治安,对于百姓而言,此种行为同样可以称之为“盗”。

在这样的纵容下,豪强势力不断壮大,即使东汉刘秀政权建立后,有意打击豪强,也已经无能为力:

那时豪强势力已经壮大到可以与朝廷抗衡。

直到东汉末年,军阀割据、彼此混战,豪盗更加“捕之不尽”。


地理优势:自然天险,隐匿行踪

如果说进入行政体系的豪盗们是“大隐隐于市”,那么秦汉时期还有一部分“盗”是“小隐隐于野”。他们依靠着山川湖泊等自然屏障,逃过政府缉拿、让政府无可奈何。秦汉时期,很多违法之徒都喜欢隐匿于山川之间,汉高祖刘邦也曾逃入芒砀山中,让县吏无法追踪。而且,依靠地理优势,群盗可以公然与官府角斗,“胜则拔郡县、败则退山泽”,令官府无可奈何。

另外,山川湖泊不仅是屏障,更是“储藏室”,山中不管是水源还是食物都十分充足,可做长期打算。在前几年热播的电视剧《琅琊榜》中,前来营救卫铮的药王谷主就曾提到,即使朝廷追捕,他们也可以“往深山老林里一躲,几个月不用出来”。可想而知,秦汉时期的盗更会做此打算,以求长期对抗。

秦汉为“盗”现象频发,而“捕盗”不尽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尽管秦汉时期一直对此行为进行着严厉打击,但是因为自然因素限制、技术水平落后,政府的打击效果往往不甚明显,这也是政府捕盗不尽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结:

秦汉时期关于盗的定义十分广泛,豪强大族都可被视为盗

。政府虽然一直没有放弃捕盗的政策,但因为政策漏洞、执行力度等问题,一直未能将盗“捕尽”。后期,儒生在政治体制中的话语权不断提升、儒家思想越发深入人心,给了豪盗们转变身份、进入行政系统的机会,但这并不能改变他们实质上的“盗”身份和行为,因此秦汉时期盗现象频发、政府捕盗不尽。

参考资料:刘思亮,《秦汉“盗”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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