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如何收取?
汙水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呢?
為了守住大家的荷包
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
正式公佈
據瞭解,漳州市實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共計3類7項,其中,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4項,包含了機動車停放等收費項目。
1
公共交通、體育、醫療、教育等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具有壟斷經營特徵停車場收費如下:
一、旅遊景點停車場收費標準:一類區,汽車6元/輛·次,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3元/輛·次;二類區,汽車4元/輛·次,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1.5元/輛·次。
二、臨時停車場收費標準:小客車3元/輛·次,中客車4元/輛·次,大客車5元/輛·次,摩托車、助力車1元/輛·次。
三、公立醫院停車場收費標準: 停放4小時及以內3元/輛·次,停放4小時以上每小時加收2元/輛,24小時及以內最高收費20元/輛。
2
政府投資建設(設立)的停車場收費標準為:
白天時段:8:00-19:00,15分鐘以後2小時(含)以內收5元,2小時以後每小時加收2元;
夜間時段:19:00-08:00,15分鐘以後2小時以內收3元,2小時後每小時加收1元。
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收費標準25元。
3
居民生活垃圾、汙水處理費:
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居民住戶為9元/月·戶。
汙水處理費:居民汙水處理費1.00元/噸,非居民汙水處理費1.40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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