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三男子非法電魚 被執法人員抓了個“現行”

從2020年1月1日零時起,巴河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巴河通川區段)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保護區以外天然河流暫定實行10年禁捕。但仍有少部分人“頂風作案”,把“禁捕令”當成玩笑,也把自己送進了派出所。

近日下午2點45分,通川區漁政部門接到群眾舉報電話稱,在東嶽鎮丘林村五組李家溝有人違法捕魚。接到舉報電話後,漁政執法人員立即趕往事發水域現場。在現場,執法人員發現一男子正在收拾工具欲騎車離開,便上前將其攔下進行詢問查看。

膽大!三男子非法電魚 被執法人員抓了個“現行”


該男子說自己是東嶽鎮丘林村人,捕魚只是想帶回家食用。經現場初步檢查,發現了電瓶、升壓器、網兜、導電杆等“電捕魚”工具,並在現場收繳鯽魚苗212條。隨即,執法人員將捕魚者(王某)送往東嶽鎮派出所,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當晚,漁政執法人員立即分為幾個小組,在轄區各鄉鎮河流處進行再次蹲守,決定抓個“現行”。

凌晨2點,在羅江鎮州河罐子灘蹲守的巡邏人員發現遠處有燈光閃過,一輛長安車緩緩駛入該區域,停靠在罐子灘上游,執法人員拿起電筒朝河邊照射,看見兩名男子將手裡的工具放在水裡不停晃動。

“這麼晚了在這裡幹什麼?”面對詢問,兩名男子神色慌張。執法人員上前查看,發現兩名男子手裡拿的正是“電魚”工具,在河岸邊的塑料袋裡還發現1條大魚和9條小魚,兩名男子對自己捕魚行為供認不諱。隨即,執法人員將其捕魚工具及被捕的魚作為證據進行收繳,並於3月16日將捕魚者(向某,羅江鎮人;李某,北外鎮人)和“證據”送往羅江鎮派出所,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記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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