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行全域“净地”供应,建立土地精细化供应管理体系

三湘都市报3月18日讯(记者 潘显璇 刘泉子 郭宏)记者今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规范、有序、高质量的土地市场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湖南已启动全域“净地”供应攻坚战,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保不再出现“毛地”供应行为,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面建立土地精细化供应的管理体系。

“净地”,是指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重大涉法涉信问题,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根据要求,自2020年3月16日文件印发之日起,我省所有市县及其他特殊管理区域,必须实行“净地”供应。凡文件印发后违反“净地”供应规定的情形,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为了打好全域“净地”供应攻坚战,土地批后综合监管系统和“净地”供应监管功能将于2020年4月上线试运行。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净地”供应监管工作模块的责任主体,负责确保本辖区内拟供应的地块为“净地”,并安排专人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省自然资源厅采取自动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供应前、供应中、成交后三个环节,对不符合“净地”要求的土地交易活动予以中止。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我省还将在开发区开展“标准地+承诺制”试点。“标准地”,是指拟供应的工业用地在招拍挂等方式出让或租赁前,已经出具了规划、节地、经济、能耗、环境等控制性标准,具备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净地”条件,企业拿地后通过“一窗受理”直接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验收。“承诺制”,是指企业拿地后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政府相关部门实行容缺受理、预备发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新区要探索开展“标准地+承诺制”试点并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典型试点情况。省级园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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