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設立二級管理子公司仍需遵循現有規定

本報記者 侯捷寧

3月1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消息稱,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向會員單位下發《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範(修訂意見稿)》徵求意見。個別媒體報道對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設立二級管理子公司有關條款存在片面解讀。2016年12月30日《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範》發佈後,協會先後發佈過兩期《關於證券公司子公司整改規範工作有關問題的答覆》,對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下設具有運營實體性質的基金管理機構(即“二級管理子公司”)的條件和程序提出了明確要求。本次徵求意見稿在這一點上沒有變化。

中證協表示,協會目前還在彙總會員及相關方面提出的意見,下一步將對各方面意見進行研究、論證後,進一步完善相關條款。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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