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发布通告称,自2020年3月19日起,城市管理部门将对平天湖风景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停车意识,该风景区将针对电动车、自行车随意停放、占压盲道、占用机动车车位等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池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规范整齐的停车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打造交通顺畅、环境优美、城市和谐的家园。
记者:郑媛媛
审稿:周劲风 监制: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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