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醫患關係

分享一個案例

2016年6月6日下午17時許,病人葉某某到確山縣留莊鎮張裡山村診所結算其因看病所欠診所的賬。診所醫生王某某與其核算後,因葉某某隨身未帶現金不能即時結清,雙方發生了爭吵,繼而廝打。河南省確山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王某某因故與被害人葉某某互毆,造成葉某某受到傷害,損傷程度達到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決:一、王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被告人王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葉某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3689.41元,限判決執行之日起三十日內付清;三、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葉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你說這事兒吧,葉某不帶錢結賬是不是搞事呢,飛踹醫生在先,醫生防衛是不是也沒毛病?

憋了一肚子氣的王醫生上訴。

我們的醫患關係


案件上訴到駐馬店中院後。該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查明:2016年6月6日17時許,葉某某因王某某對其不帶錢到診所算賬表示不滿意,繼而二人發生爭執廝打。葉某某後被同莊村民勸出診所大門外。十餘分鐘後,葉某某從診所外的大路上再次折回診所,見王某某在診所院內站著,便小跑衝到王某某面前抬起右腳跺王某某,王某某側身躲閃時用手甩開葉某某的右腿,致葉某某摔倒在王某某旁邊的電動車上,後葉某某坐在地上手摸左腿叫喊腿疼、不能動。王某某的妻子趙某見狀撥打電話110報警、120呼叫救護車,後趙某隨同葉某某乘坐120救護車到確山縣中醫院,經急診拍片診斷葉某某左側腓骨中下段骨折,即入院治療,趙某當即支付了葉某某的醫療費用。2016年6月15日,經司法鑑定葉某某的左下肢損傷致左側腓骨中下段骨折,其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被害人葉某某於2016年8月18日出院,住院治療72天,支付醫療費用共計8643.2元。出院診斷為左側腓骨中下段骨折,建議全休1個月。住院治療期間,王某某的家屬支付醫療費四千元。

我們的醫患關係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葉某某因未帶錢到診所算賬,與診所醫生王某某發生爭執廝打,在被他人勸離診所十餘分鐘後,再次從診所院外小跑衝向王某某,並用腳跺王某某的行為屬不法侵害。雙方廝打停止後,在葉某某突然襲擊王某某的情況下,為阻止葉某某繼續實施傷害行為,王某某側身躲閃並用手甩開葉某某的腿,致葉某某倒地砸在他人的電動車上造成左下肢腓骨骨折。王某某自始至終沒有離開診所,沒有侵害葉某某的故意,王某某為使本人的人身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具備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的條件,雖致他人輕傷,但防衛手段、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亦未造成重大傷害,屬正當防衛。王某某的行為在形式上雖符合故意傷害的犯罪構成,但實質上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故王某某不負刑事責任,亦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沉冤昭雪是嗎?可惜,根據新京報的報道,這個時候王醫生實際已經被羈押了一年;目前,王醫生已提起國家賠償申請。一審判決也是一年,判與不判坐牢時間一樣長。雖然二審改判保全了尊嚴,但一年的光陰已經一去不復返。

我們的醫患關係


不要道德綁架剝奪醫生正當防衛權

一直以來,醫生都被要求醫者仁心,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的醫院更是明文為規定,對患者要罵不還口,一旦違反,將影響晉升、工資、獎金。媒體更是謳歌那些被打醫生忍辱負重委曲求全的繼續為打人的患者治療事蹟,這類新聞總是成為宣揚的主旋律。

疫情會過去,糾紛也許經常發生,我們需要反思的地方有哪些,歡迎留言區討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