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開啟保護漁業資源亮劍行動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加強水域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按照農業農村部相關通知,我省即將拉開“青海漁政亮劍2020”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序幕。在長江、黃河干支流、青海湖等地開展禁捕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

長江、黃河干支流:嚴禁放生外來物種

在長江、黃河干支流開展禁捕專項執法行動。行動時段:長江流域為全年、黃河流域為4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加強以長江、黃河干支流河段以及大渡河上游(瑪柯河)河段為重點的執法工作,實現禁漁期制度有效執行。依法查處違反長江、黃河干支流禁漁區、禁漁期規定的捕撈行為;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規範水生生物放生行為,嚴禁放生外來水生物種;調查處理涉漁違規建設項目和其他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行為。

青海湖:繼續實行全年禁捕

開展青海湖禁捕專項執法行動,行動時段為全年。通過舉辦青海湖觀魚放生節和增殖放流活動,增強人們“不捕、不賣、不買、不食”青海湖裸鯉保護意識,通過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偷捕、加工、販運、銷售青海湖裸鯉的違法行為。

以夏季洄游期(5月11日至8月31日)和冬季冰封期(12月20日至次年3月31日)為重點執法時段,以環青海湖各縣鄉、旅遊景區(包括茶卡鹽湖景區)、遊客集散地為重點區域,組織開展水上、陸地禁漁檢查和交叉執法,對非法捕撈、收購、加工、銷售等嚴重破壞青海湖裸鯉資源的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嚴厲打擊違法電魚活動

全年進行打擊電魚活動專項執法行動。雖然全省電魚違法活動發生極少,但需要提高警惕,各地漁政部門將加強與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溝通協作,對從事漁具銷售的商店、網站、電商等商家和平臺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銷售電魚器具違法行為、依法沒收相關產品。全年進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堅決取締非法水生野生動物市場,嚴厲打擊各類違規交易,嚴格規範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行為。對於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要從重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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