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2091337093895
辭退,要單位辭退證明,把社保轉移到社會保險。回頭在去法院起訴單位,讓包賠損失
朱三z
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首先第一點,我們一定要知道公司辭退我們的理由是什麼,該理由是否合理,需要我們去核實公司的規章制度,第二點,如果理由不正當,我們直接找個律師,去勞務仲裁,無緣無故辭退員工,公司肯定會敗訴,具體看視頻
\n{!-- PGC_VIDEO:{"thumb_height": 80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p-0000/16e23a665d43457db58ad5593b5aa283\
我可不是個胖子
這是不可能的,出這問題的是怎麼想的。
鑿牆D30539836
回家享福。
隨遇而安為長樂
生氣
用戶8296896043277
題主沒描述清楚,無法準確給出意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你看下你符合(五)的規定嗎?若符合,那用人單位按以下四十條、四十一條中的情形辭退你就算違法,可申請仲裁。
若不符合,那用人單位按以下四十條、四十一條中的情形辭退你就不算違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希望對你有幫助!
雲峰笨鳥
如果你不是因為過失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曠工超過勞動合同的約定的,這個時候單位肯定不會辭退你的,這也不叫私自辭退,這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法律,單位我給予2N的賠償金,注意,不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而是賠償金,是帶有懲罰性質的一種對勞動者和保護措施
寒窗夜讀
這要看你所在單位性質,與你用工性質。也就是說養老保險的歸屬如何?不能看你的年齡到了退休年限了就可以享受退休資格待遇。用工性質,可分合同工,及非合同工,及小時工。及臨時工。這裡只有合同工並且養老保險交15年以上的才有退休資格。並且你本人也有個人養老保險本,每月,每年都簽字認可。
童心2020
這個時候辭退你確實夠缺德的,這是誠心噁心人,就兩個月的時間了,不過你也想想自己在工作中的為人是不是有點兒欠缺?都該退休的人一般單位都不管了,我臨退休前兩個月領導都不管我了,我都幾乎沒去單位,工資獎金包括福利一點兒都不少我的,當年的年終獎還給我了,我是八月退的,年底給的年終獎,一般單位不跟退休的人較勁,除非是太過分了
蔡司572
不知道是何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