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縣查處一起境外回國人員未主動報備、隱瞞行程的案件

3月17日,鄱陽縣公安局查處一起境外回國人員未主動報備、隱瞞行程的案件,違法嫌疑人毛某虎因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行政處罰,醫學隔離費用自理。

  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第18號令,明確要求:本省城鄉居民有近親屬在境外或滯留湖北,近期有返贛計劃的,相關城鄉居民、用人單位等必須將其車次、航班、手機等返程信息,在其入贛前3天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報備。對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依法處行政處罰,當事人及密切接觸者醫學隔離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當前,疫情防控遠未到刀槍入庫的時候,在全民齊心抗疫之際,如實報告個人情況,是身為公民的底線要求。

(鄱陽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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