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委調查組負責人答記者問,關於李文亮醫生事件調查過程、搶救過程等,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信息?

用戶3708573291


是誰認定李文亮醫生造謠的,其事實證據如何收集並研判的,派出所長是根據什麼傳喚訓戒的,是指示還是自為之


愚者685


畫三個重點,都是網民最關心的。

1、對於疫情的發佈,有《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規定,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李文亮實際是越線了,警方也是依法辦事。

2、警方《訓誡書》出具的不規範,這個事件不適用訓誡書,或者口頭批評教育,或者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警告,都沒問題。

3、網民反映強烈的某醫院的問題,要揭開蓋子了,因為調查組已經納入視線了。

現在中央調查組是給出的處理建議,他們也會督促,接下來要看武漢當地的處罰,責任落到公安局和衛健委。

警方的處置是:撤銷訓誡書,賠禮道歉,處理兩個責任人。






韓東言


這次本著負責任的理念,直接中央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出的結果,突顯國家層面對此問題的重視,也理清了很多頭緒。

首先訓戒書的撤銷是應該的。畢竟,他在群裡展示的是醫院裡的東西,不是沒有根據的言論。當然,李文亮自己是眼科,不是內科醫生,按照行話中間隔著座山。因此,的確他只是在同學朋友圈好心提醒一聲,有非典時期的那樣病人,大家注意不要感染上。哪知道被朋友同學們傳播那麼廣,自己還要被叫去訓斥一頓。如果他是內科大夫,而且救治病人的主治醫生就沒有問題了,不接受訓戒。因為出現新問題,和同學朋友實事求是說說,交流一下,沒有過錯啊。真要追究、訓戒,也是他的同學們傳播的責任。但實際上當天警察一說,他自己也怕了,到底不是專業沒有底,只能和警察解釋,是別人、自己同事的結論,自己不懂,也不知道。如此被訓戒也就必然(警察就會說他:你不知道為什麼亂說?亂傳播?)。顯然,他這個當時說的“吹哨人”是冤枉他了。因為球場上的裁判吹哨是懂行的,不懂怎麼可能是吹哨人呢?再說,真正吹哨的應該是已經上報疾控中心備案的張繼先醫生,她是主治醫生,看到問題不對,按程序馬上彙報。國家也好,國際也好,都是這種程序。李文亮當然也是知道的,這種病他是外行,當然不可能他來作,所以他只是個人觀點,和朋友同學打個招呼。特意告訴大家,不要外傳。

另外,他的死開始也是難以理解。李文亮一月十號就感染上了,一直在醫院治療,應該是最好救治條件。但是經過那麼長時間治療,最後卻沒了,還不如八十多老人呢!而且李文亮年紀輕輕,體質也好,不應該呀。但從調查報告看,整個醫治過程的確盡力了,後來連協和醫院專家級別大夫都到場,可見是最高程度了。個人覺得有問題在於,看過之前他的相關報道,他一直用好像從美國自費購買的什麼丙球蛋白記不準了,那種藥,說是很貴,好幾千元一盒。所以深深懷疑,是不是這種藥物造成的呢?這份調查材料沒有說,但印象最深的是李文亮後期體溫正常,但精神胃口都差,很反常。個人大膽分析,應該和吃這種藥物有關。不能太相信外國的藥物,特別是不能太相信美國的藥物,真的那麼神奇嗎?實際沒有我們自己生產的藥管用吧,甚至不如我們中藥!高度懷疑這樣的藥,是李文亮不治的重要原因。因為使用後表面似乎沒有熱了,也不是那麼劇烈病理反應,實際治標不治本,自身內在機制都在破壞中,漸漸垮掉了。所以建議對這些洋藥,要有個好好核查。這次在調查報告中沒有反應,很遺憾!

李文亮去世了的確很可惜,年紀不大,準備治好病重返一線抗擊新冠病毒,沒想到“出師未捷身先死”,不禁讓他家人親人淚滿襟啊,悲痛!但他的死也讓世人認識到,這場疫情是多麼嚴重。如果認識不足,不採取有力措施,那麼只能是災難性的。美國前期淡化疫情,什麼相當於一場流行感冒,還有英國無為而治,讓人傳染後獲得抗體,都是極不負責任的,也是可怕的。所以,這些國家真正能夠了解李文亮,就應該完完全全學習我們中國經驗,不能打折扣,不能偷懶。只有這樣,才能最終撲滅疫情。


張139558534


這問題我在悟空回答中已有多處回答。

我覺得,這是向社會發出一個【信號】,一個深化法治體制改革的的信號。

1、首先,監委調查組還了李文亮一個公道,監委對李文亮醫生的積極行為表示認可。

事實上,如果換個角度看,沒李醫生的預警,後果或許更為嚴重。或者說,如果李醫生的預警當時能夠得到重視,或許疫情就不至於出現大面積的擴散,以至於幾乎令一個國家停擺(停工、停學封閉管理甚至實行戰時管制令)。

2、法律就是法律,一旦成文,任何人都應當遵守,這就是法律的權威性。

但法也不外乎人情。如果法律不當,也是可以按程序修訂或修正的。

3、對於【信息】,我覺得,與封鎖相比,我倒願意聽一下【謠言】。畢竟,現時的人都少有文盲了,謠言是可以止於智者的,但如果連謠言等信息都無法獲取,無法聽到,再智也沒用。

李文亮作為一名職業醫生,其發佈的信息如果是謠言,最好也應該據謠言造成的不良後果來處理,該判刑就判刑,該槍斃就槍斃,但最好不要壓制。

國外就少有封鎖謠言的,因為即使是謠言,在國外,也同樣會獲得發佈的機會。

4、訓誡,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等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或者違反法庭規則的行為人,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不得再犯。其定性是某人已構成了違法。

監委認定:

李文亮醫生在微信群中發佈信息沒有擾亂公共秩序的主觀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關部門和專家尚未對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確診斷、對疫情還沒有準確認識的情況下,他沒有對信息進行核實就轉發了,信息部分內容與當時實際情況不完全相符。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對李文亮出具訓誡書不當,並存在執法程序不規範的問題。調查組已建議湖北省武漢市監察機關對此事進行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

——這就是本案問題的核心。是法與理的碰撞。

因為嚴格來說,李的發文確實不合《傳染病防治法》發文的主體及發文程序的規定,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對傳染病疫情的報告、核實和發佈等都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和規定。

公安機關根據傳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規,以及武漢市衛健委發佈的情況通報,1月3日,對在網上發佈有關信息的李文亮情況進行了調查。

但如果把李換成鍾,那又會怎樣?

1月18日傍晚,鍾南山院士緊急趕往武漢的車票。航班已無機票,高鐵票也非常緊張,臨時上車的他被安頓在了餐車的一角。兩天之後,“肯定存在人傳人”“14名醫務人員感染”“沒有特殊的情況,不要去武漢”,鍾南山院士接受採訪時的回答,真正拉響了警報,改變了局面。

這話,似乎也不走《傳染病防治法》發文的主體及發文程序——以下鍾老的直白,換成李或其他人,那又至少要遭遇訓誡的了。

“我到了湖北以後,接到很多正在武漢臨床一線工作的學生的電話,以及此前參加了國家醫療組的醫生的一些看法。讓我比較意外的是,學生們的情緒都比較低落,他們反饋的一些情況,跟我後來聽到的不一樣。學生們反饋的關鍵問題就是,湖北的實際情況,遠比當時公開或新聞報道的要嚴重”“和當地交流時,我進一步追問時,發現在湖北一個大醫院出現了醫務人員感染。這對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言,又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所以當發現這兩個問題的時候,我就要把事實告訴政府,告訴公眾。因為一旦出現聚集性人傳人的話,病毒的傳播會非常快,而且會很快引起廣泛傳播。疫情會帶來社會的動盪、對經濟發展產生影響。(20200314 南方都市報採訪)”。

3月14日上午,鍾南山院士在百忙之中接受了"最美逆行者"項目拍攝和採訪。在採訪中,他談及醫護人員的艱辛,"我覺得這些說出真話的醫生,當時他們說的話沒有得到重視,甚至還要被訓誡,我覺得很委屈"。

5、監委的意見,令3月19日武漢公安來了一個180度大轉彎,確實一般人也反應不過來,甚至把監委原話“需要指出的是,在有關部門和專家尚未對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確診斷、對疫情還沒有準確認識的情況下,他沒有對信息進行核實就轉發了,信息部分內容與當時實際情況不完全相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對傳染病疫情的報告、核實和發佈等都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和規定”也不提了——也成。反正是眾望所歸:

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1月3日下午,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對在網上出現的轉發、發佈SARS等傳染病信息情況進行了調查,安排值班民警與李文亮醫生進行談話核實,現場製作筆錄,對其訓誡,並出具訓誡書,屬處置不當、適用法律錯誤、執法程序不規範。

皇家師爺



五哥wl


說明李文亮事件的發生和發展是客觀的,沒有刻意的人為現象。

(1)李文亮在發現發生不明原因肺炎後,一開始懷疑是SARS,並在朋友圈內發佈提示信息是人之常情。

(2)武漢市公安機關對李文亮進行談話、訓戒,在當時疫情還不明朗的情況下,為的是防止信息的亂傳、誤傳,應是其正常的工作範疇。

(3)李文亮的感染髮病是偶然的、不幸的,對其的醫治搶救是盡力的。就像與他的同事一樣。武漢市中心醫院因為離華南海鮮市場近而被感染的醫護人員相對較多,李文亮、江學慶、梅仲明等醫生因新冠肺炎相繼去世,目前仍有多位醫護人員因感染還在ICO搶救。

(4)武漢市中心醫院也因為李文亮事件而成為輿論漩渦中心,也曾一度受到很多不理解甚至是指責。事發突然,國民的情緒釋放也實屬正常。

(5)國家監委組織對李文亮事件進行全面調查並客觀、實在的公開結論,對於糾正武漢市公安機關的不當行為,積報回應社會關切是及時的、必要的。

願逝去的人安息,活著的人安生!



聽於無聲


李文亮事件的啟示——“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

看到李文亮醫生的調查結果已經出爐!算是還了李醫生一個公道。教育大家陶行知說過:“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哪些人能加速社會的變革?哪些人能推動歷史的進步?哪些人能改變民族的命運?一定是那些直面現實的人。

如果人們都只顧自己的利益,欺下媚上,阿諛奉承。到最後,損失會更大,連自己的利益也保不住。只有實事求是,直面現實,才能快速的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迅速解決問題!

通過李文亮事件,我覺得作為老師,在傳授知識的同時,一定要關注學生性格的成長。時刻教育他們,要求真務實。像李醫生一樣,做一個能言敢言的真人!!!











課堂追夢


李文亮醫生的離開,大家倍感痛心,關注至今。今天,終於聽聞了調查組結論,還了李醫生一個公道。其中尤值得注意的有:

其一、撒銷訓誡書,徹底平反。

昨晚21:52分,武漢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漢 發佈“情況通報”稱,武漢市公安局已經對醫生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3月初李醫生已經被國家評為全國防疫先進個人,加上現在正式撤銷當初公安部門對他的訓誡,標誌著李文亮

已經得到徹底“平反”,國家給予了他應有的肯定和尊重。

從李醫生1月10日出現感染症狀,到2月7日凌晨去世,時間長達20多天。調查組結論顯示,搶救期間,武漢市中心醫院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搶救,只要有一點希望就不要放棄。李文亮的主診醫生表示,對他的治療是規範的,搶救是及時的,大家盡了最大努力。

其三、調查組注重輿論,實事求是。

此次國家監委成立級別很高的調查組,就是對輿論強烈反應的回應。調查組最終促成了糾正,這應當看成是官方順應民意,實事求是的體現。出錯總會有,但要做到正視並及時改正,這是一個國家和社會不斷進步的標誌之一。

在天堂一月有餘的李文亮醫生可以安息了,今後的我們回想這段歲月,會因你多了一份懷念。


待到春暖花開時1616


一:國家監委調查組的調查是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對李文亮醫生的結論是中肯的,令人信服的。對李文亮醫生的評價是客觀的,是符合群眾願望的。二:公安機關對李文亮的訓誡是錯誤的,並責承地方監委督促糾正,對作出錯誤訓誡的責任人追責處理。三:李文亮被訓誡後,醫院一如既往地對待李文亮。醫院沒有給李文亮任何處理或處分,李文亮的工作一切如常。四:李文亮感染患病後,醫院盡心盡力,精心治療,經過轉院、會診、搶救,遺憾的是,病情危重,還是未挽救過來。五:善後處理體現出各方面人性的關懷。六:對李文亮的評價客觀、準確。李文亮是一個優秀的共產黨員,是逆行參與新冠肺炎抗疫的英雄。

國家監委調查組的調查結果公佈的很及時,解開了人民群眾心中的疑惑,使一切真象大白於天下。調查組堅持黨的實事求是的路線,工作細緻,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個人對此次調查結果是滿意的。


微觀之間


我對李文亮醫院是有很大意見的!一個眼科醫生都明白,醫院的專家領導明白嗎?這裡頭有什麼問題?李文亮是勇敢的也是孤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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