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辦理疫情防控期間首起審查逮捕案件

2020年2月8日,我院受理了疫情防控期間第一起審查逮捕案件。正值特殊時期,承辦檢察官及書記員均在居民小區第一線執行疫情防控任務,他們克服困難,堅持服從服務大局,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務,在保證案件辦理嚴格執法的前提下,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妥善將辦案與防控的關係處理好。

因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承辦檢察官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的《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嚴格落實隔離、防控的要求,採取以案卷書面審查的主要方式,積極與本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及看守所聯繫協調,由本院司法警察大隊向犯罪嫌疑人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書面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在不與犯罪嫌疑人見面訊問的情況下,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承辦檢察官在審查案卷後,發現該案尚有部分關鍵證據未附卷,便第一時間與公安機關承辦人聯繫核實相關情況,得知由於疫情期間,公安機關在調取證據時遇到了各種困難。承辦檢察官主動與各部門聯繫協調,引導公安機關調取證據,確保該案證據確實、充分,保證案件的辦理質量。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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