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多縣:制定激勵獎勵措施 樹立選人用人導向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聚焦、聚力脫貧攻堅工作,激勵廣大幹部在脫貧攻堅基層工作一線忠誠履職、樂於奉獻、擔當作為,樹立注重實績、公平公正、群眾認可、獎懲分明的基層一線選人用人鮮明導向。雜多縣圍繞全縣脫貧攻堅中心工作,針對參與扶貧一線工作的鄉鎮幹部、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成員、在任村幹部、包社信息員,制定“四個優先”激勵獎勵措施。

優先選拔使用。鄉鎮、縣直部門、駐縣垂管單位正職在脫貧攻堅期間成效突出的,縣委優先推薦至上一級領導崗位,優先交流到重要崗位任職。根據全縣科級領導崗位調整配備的總體需求,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按一定比例,有計劃、分批次、分階段提拔使用脫貧攻堅一線工作成效表現突出、群眾口碑評價優秀的駐村幹部、第一書記和扶貧幹事。在調整補充科級領導崗位人選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有兩年以上脫貧攻堅工作經歷的幹部。按照新時代好乾部標準,加大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力度,結合幹部一貫表現,對在精準脫貧、生態保護、涉藏維穩等工作一線表現特別優秀的年輕幹部優先提拔使用。根據第三方評估驗收及普查成效和質量,結合日常工作表現,對全縣排名前八位的工作站長、第一書記、包社幹部,給予重用。對參與脫貧攻堅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表現突出、群眾認可度高的幹部,在職稱聘用時對接上級部門優先考慮,並在鄉鎮班子配備中予以適當考慮。

優先評優評先。脫貧攻堅工作結束後,結合評估驗收結果,表彰一批脫貧攻堅一線的優秀幹部,通報其所在單位。各部門協調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為脫貧攻堅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與脫貧攻堅一線幹部一併表彰,並作為推薦提名優秀共產黨員、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的重要參考。脫貧攻堅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幹部,在幹部所在單位年度考核可直接確定為優秀等次。

優先教育培養。脫貧攻堅期間成效顯著的一線幹部和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組織部門可直接選調培訓,並擇優選派省、州黨校學習培訓。脫貧攻堅期間選派的包社信息員,在服務期滿表現優異的,在政府臨聘等形式的財政供養人員考錄招錄中予以加分照顧。依據第三方評估成效和脫貧普查質量及日常工作表現等,對成績優異,綜合排名前三十一名的信息員,按照每月報酬的百分之十提高工資待遇。綜合成績確實好的前三十一名信息員,按照排序續簽兩年用工合同。在脫貧攻堅表現突出的村“兩委”成員列入村“主幹”後備幹部,對有突出表現的社長、引導員列入村兩委後備幹部培養,並在下屆村級換屆中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等限制。

優先晉升晉檔。脫貧攻堅等基層一線工作期間,幹部按相關規定享受各類待遇。考核驗收中工作突出的,在職務職級晉升時優先考慮。客觀看待和正確處理脫貧攻堅一線幹部在推動發展、改革創新過程中盡職擔當,因非主觀意識出現工作失誤的,適當予以容錯糾錯,最大限度地調動脫貧攻堅一線幹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堅持獎懲並重。對在脫貧攻堅一線勇於擔當、奮發有為的幹部,要予以獎勵和表彰。對於思想渙散、工作不力、敷衍塞責,甚至出現工作失誤或造成負面影響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組織處理等處罰。對脫貧攻堅三方驗收工作重視不夠,履職盡責不力的幹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責任心不強、工作拖拉、群眾認可度較差,按照《玉樹州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管理辦法》予以召回,並進行誡勉談話。對違反工作紀律,脫崗離崗現象嚴重,不服從組織管理,造成負面影響的進行問責,並在全縣範圍內予以通報。對第三方評估驗收工作重視不夠,出現嚴重失誤,影響脫貧攻堅大局的,視情節輕重對其本人和派出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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