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学复课后,如何做好防护!想知道的都在这了

“开学次序为:初高中其他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开学复课。”

这是3月20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十六次新闻发布会传出的消息。

会上就家长和社会各界关心学校开学复课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占峰表示,目前,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已调整为低风险。综合考虑学生自主防护能力、学校防疫物资准备、跨省区人员流动等因素,其他各学段(年级)实行错时错峰开学,开学次序为:初高中其他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开学复课。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延迟开展线下教学。具体开学时间,后续将根据全国全区疫情发展形势,经过科学研判后另行公布。

就全区学校将陆续返校,对防护物资的需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树森表示,针对近期学校即将开学、学生返校对防护用品的需求大幅增长,组织区内企业生产,提高自我保障能力、落实十条政策,提高政策保障能力和采购必要物资和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三项措施,全力保障物资需求。

就开学后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如何保障,李占峰说,为切实做好开学复课疫情防疫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各级教育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同时,对联防联控责任再夯实,对各地各校校开学前后关键环节、重点工作再细化。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加强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行政人员、责任督学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包班级的包联指导机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格纪律要求,对于隐瞒高危行程、接触史或病情的情况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和群众举报、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迅速跟进督办、追责问责。

记者 李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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