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市人民法院妥善處置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房屋兩套

盤州市人民法院妥善處置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房屋兩套

3月18日,盤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在執行楊會、夏克宇、楊亮等9人責令退賠一案的過程中,成功將該案涉及的兩套廉租房移交給住房保障部門。

據悉,此案中對財產的處置涉及盤州市羊場鄉兩套廉租房,該涉案廉租房系案外人陳某某、楊某某二人分別向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購買,申請後二人違反“廉租住房實行上市准入制度,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包括出售、出租、轉讓、捐款等”條款,將廉租房私下轉讓給楊會和夏克宇、楊亮三人,實際已被楊會和夏克宇、楊亮三人佔有使用。同時因廉租房系中央投資建設的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無法對外進行公開拍賣及變賣。

為確保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生效判決確定的罰金、責令退賠等財產刑執行落實到位,堅決剷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盤州市人民法院積極聯動協調,多次到該兩套廉租房涉及的房屋管理部門溝通房屋處理辦法。在盤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盤州市羊場鄉人民政府和貴州宏財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最終確定涉案的兩套房屋由住房保障部門收回,對實際繳納的房款1萬元、4.18萬元分別作為楊會和夏克宇、楊亮的財產由盤州市人民法院提取,用於執行其三人相關賠償、退賠款項及被判處的沒收財產刑、罰金刑。

盤州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部門聯動機制,重拳出擊打財斷血,堅決剷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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