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後已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方只付了一半,餘款一直未付應如何處理?

雨花石128383245


這要看被執行人是否有能力償還剩餘債務。

如果沒有能力償還剩餘債務,法院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並給當事人上限制高消費的手段。對於當事人只能密切關注被執行人的財務狀況,一旦被執行人的財務狀況有所好轉,可以再申請法院恢復執行。

如果當事人有能力償還而人民法院拒不執行,人民法院這裡就有失職的問題,你應該保留好能夠證明現實情況的證據的同時,與法官積極溝通,同時向其領導反映相關情況,以期得到良好的解決。而對方當事人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而拒不履行的,按照情節輕重可以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責任。

但關鍵是,你得保留好能說明現實情況的證據,否則將來維權都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希望能幫到你。


奉天律師官司通


(1)如果對方是真有財產、卻拒不履行判決:法院應當可以拘留對方、也可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將對方移交公安追究拒不履行判決罪,可以判刑、讓坐牢的:拘留或是坐牢後,對方還得執行。

(2)如果是法院在對方有財產、有能力執行時卻不盡責執行:可以找法院領導或是法院的紀檢部門反映,在超過6個月未採取執行措施的,可以向該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