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台州试水个人破产,“欠钱不还”成可能?


温州、台州试水个人破产,“欠钱不还”成可能?

当人们面对巨额债务时,大约会有三种选择:要么全力挣钱还债,要么远走高飞躲债,要么心安理得当“老赖”,在国外还有第四中选择——个人破产。

2019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最高法院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改革方案》,提到“研究建立非盈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市场主体的破产制度”,标志着“个人破产”制度开始正式提上议程;浙江省温州、台州两地的法院也陆续公布了数起案例,试水“个人破产”,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在2019年5月公布了全国首个专门针对个人债务清理工作的工作规程——《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审理规程(暂行)》,探索个人债务清理机制。

个人破产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参考美国等国外制度,大致是说个人不能清偿其到期的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宣告其破产;一旦破产,个人除了基本的生活用品外,其他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在破产后的一段时间里个人只能过着贫困、低水平的生活,不能享受高消费,申请贷款活动等也将受到限制,这段时间叫考查期;考察期结束后,之前的债务完全一笔勾销,个人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温州、台州试水个人破产,“欠钱不还”成可能?

《央视财经评论》 个人破产制度来了?

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都已经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最知名的个人破产案例当数香港著名艺人钟镇涛。钟镇涛在2002年因投资不当负债2.5亿港币,被法院裁定破产,根据香港破产法规定,破产期间钟镇涛赚来的收入要统统上交香港破产管理署,而香港破产管理署将按照生活所需给予生活辅助,并将余下的收入用于还债。钟镇涛在生活上的限制包括:每月置衣费和剪发费用为500-800港币、饮食2000-3000港币、住宿4000-8000港币、每天交通费为20-30港币等,这在生活费用高昂的香港就是穷人的生活。2006年,钟镇涛在解除破产后的接受采访中坦言“这4年来,我在香港的房子是租的,拍戏时,制作单位没有开车接我,我就搭地铁;逛百货公司时,只能看不能买,因为我是破产的人。”

为什么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呢?这恐怕与我国居民近年来债务大幅增加有关,这些债务大致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房贷、车贷等长期和中长期大额贷款,二是信用卡、花呗等消费贷款,三是投资、经营等商业活动带来的债务。房贷自然不必说,信用卡逾期近年也创新高,企业破产等原因造成的债务案例也不在少数。在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时,债务是终身的,如果有了个人破产制度,债务人将有可能通过申请个人破产而实现人生“重新再来一次”。

诚实但不幸

个人破产制度明显有利于债务人,有人会担心有些债务人会恶意利用这项制度来逃避债务,或者先转移资产后再心安理得地当“老赖”,从理论上来说,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

温州、台州试水个人破产,“欠钱不还”成可能?

《央视财经评论》 个人破产制度来了?

虽然我国还没有正式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只是在探索和局部试水阶段,《央视财经评论》在2019年7月17日的节目中也谈到了这个话题,有嘉宾解释了债务可以分为善意和恶意,个人破产制度只能豁免善意的债务,恶意的债务时不能豁免的,如贷款炒房,顺利就赚钱,失败就申请个人破产,这肯定是不能的!

对于转移资产逃债,参考香港等地的法律制度,债务人必须披露自己的全部资产和债权,不得有隐瞒、转移,不得在破产前后离开香港,否则视为犯罪。以浙江台州的司法实践为例,对于擅自离开住所地、不配合债务清理的破产人,将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置;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客观地说,虽然我国还有信息不通的现实情况,虽然不能完全避免恶意逃债,但在大数据、法律和信用体系日渐完善的今天,想要恶意赖账、或者通过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一定是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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