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讀用地審批權大幅下放:“放權”不等於“鬆綁”

新京報訊(記者 吳嬌穎)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決定大幅下放用地審批權。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級政府批准;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准土地徵收審批事項委託部分省級政府批准。自然資源部也印發通知,同步下放建設用地預審權。

日前,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表示,下放用地審批權絕不意味著放鬆用地審查和監管要求。“不論是授權還是委託,只是為提高效率對審批事權的重新劃分。下放用地審批權後,絕不意味著城市可以‘攤大餅’擴張,城鎮的開發建設,依然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城鎮開發邊界的相關要求。”

解讀1:

怎麼“放權”?北京上海等八地首批試點用地審批權改革

此次下放的用地審批權主要有哪些?

根據決定,首先,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時,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准土地徵收審批事項委託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對應國務院授權和委託的用地審批權,自然資源部的用地預審事項也同步下放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據介紹,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試點期限1年。國務院將建立健全省級人民政府用地審批工作評價機制,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綜合評估結果,對試點省份進行動態調整,對連續排名靠後或考核不合格的試點省份,國務院將收回委託。

自然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副主任李煒解釋說,根據新《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國務院仍然保留了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權,以及徵收永久基本農田、35公頃以上耕地、70公頃以上其他土地的審批權。

但由於全國80%耕地為永久基本農田,且重大項目多數需要佔用耕地35公頃或者總用地70公頃以上,因此,大量的項目用地仍需由國務院審批。

為了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國務院決定將這部分審批權以試點的方式委託部分省份,首批試點以用地需求旺盛、土地管理工作基礎紮實的直轄市和長三角、珠三角等相關省份為主。建設用地預審的權限隨著用地審批權的下放同步委託八個試點省(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解讀2:

為何“放權”?下放建設用地審批權旨在“增效”

用地審批是我國土地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原土地管理法嚴格規定了用地審批權限和程序,對新增建設用地從嚴從緊、嚴格保護耕地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客觀上用地審批週期較長,也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較大沖突。

“主要是審批層級高、環節多、事權錯位,中央一級審批範圍較大,也承擔了部分應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擔的事權。例如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由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制定和實施,事權本應屬於市、縣級人民政府,但國務院批准土地徵收時,方案卻要經過層層形式上的審查後上報國務院。”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實施。國務院依照新法相關規定,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用地審批權授權各省級人民政府行使,同時經審慎研究,將國務院保留的用地審批權通過委託方式在全國部分省份開展試點。

“實施上述改革,一方面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自主權,大幅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另一方面,中央部委在完成對非試點省份用地審批任務的同時,可以拿出更多精力對承接授權和委託的省級人民政府進行有效監管。”該負責人說。

此外,李煒解釋說,從2000年起,原國土資源部規定,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影響工期的單體控制性工程,經報原國土資源部同意後,可以先期動工建設,但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善用地報批手續。自然資源部同步委託八個試點省(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行使先行用地批准權,也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先行用地的審批效率。

解讀3:

如何監管?下放用地審批權不等於放鬆用地審查

記者注意到,國務院《決定》中也特別強調,各省級單位政府要嚴格審查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特殊用地的佔用,不得將承接的用地審批權進一步授權或委託。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下放用地審批權絕不意味著放鬆用地審查和監管要求。“耕地保護的核心手段是規劃的管控和佔補平衡制度的落實,部分用地審批權限下放後,通過實施嚴格的監管,不會對耕地保護的責任目標產生影響。”

該負責人強調,不論是授權還是委託,主要是適應當前經濟快速發展對用地效率的要求,只是審批事權的重新劃分,審查遵循的規則、標準沒有變。“下放用地審批權後,絕不意味著城市可以‘攤大餅’擴張,城鎮的開發建設,依然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規模、佈局以及城鎮開發邊界的管控要求、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要求。”

他指出,審批權限下放後,實際上壓實了地方政府耕地保護的責任。“過去由國務院審批的項目,一定程度存在著地方組件不認真、把關不嚴格的情況。現在權力給了地方,責任也給了地方,不按規則審查,將承擔責任和後果。”

該負責人透露,為加強監管,自然資源部將進一步明確用地審批政策、規則、標準、要求,規範審批行為。同時,運用航空航天遙感監測、審批監管平臺等技術手段,加大監督力度,特別是加強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監管。並將綜合評估各地土地管理水平,及時提請國務院動態調整委託試點省份。

新京報記者 吳嬌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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