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屯昌縣糧食局局長陳賢禮受賄151萬元 玩忽職守致單位損失46萬元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符雄助)據屯昌法院消息,原屯昌縣糧食局局長陳賢禮犯受賄罪、翫忽職守罪一案及向陳賢禮行賄人員梁平犯行賄罪、串通投標罪一案於3月18日開庭審理。陳賢禮利用職務便利受賄逾151萬元,因翫忽職守造成該縣糧食局逾46萬元經濟損失。梁平為謀求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公職人員行賄逾136餘萬。兩人當庭認罪,法院擇日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至2015年期間,陳賢禮擔任屯昌縣糧食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梁平及楊某財物共計人民幣151.513132萬元,數額巨大;其在屯昌縣糧食局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嚴重不負責,未依法進行結算審計,致使該縣糧食局多撥付前期諮詢服務性其他費用46.042443萬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和翫忽職守罪。

梁平為謀不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工作人員財物,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回扣,行賄數額共計人民幣136.513132萬元,且與招標者串通投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分別構成行賄罪、串通投標罪。

庭審中,陳賢禮和梁平表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且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具結書。法院依法審理後,對控辯雙方均無異議的事實及證據予以了確認,並宣佈擇期對案件進行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