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秦朝的焚書坑儒?

江寒故人


“焚書坑儒”這個詞兒,最早是西漢的孔安國“發明”的。他是孔子的十世孫,還是司馬遷的老師。

孔安國在《尚書.序》中說:“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

其實,“焚書”和“坑儒”,是兩件不太相干的事情。有必要分開來說。

先說“焚書”。

“焚書”,對於秦國來說,應該算有這樣的歷史傳統,儘管以前不是“焚”。

“焚書”,是以李斯的諫議為起始,他要對此負一定責任,當然,主要領導責任在秦始皇。

這件事,從當時來講,是始皇統一天下後的一次思想領域“大掃蕩”,對於鞏固秦朝政權,有一定作用,只能說“一定”。但對於中國上古文化,是一次毀滅性的破壞。

秦,在西周,幾百年裡,都是一種被漠視的存在。直到犬戎襲周,襄公以兵相救,且護送平王東遷有功,才被封為諸侯。但在老資格諸侯們眼裡,秦,仍然不過是沒文化的“暴發戶”。《春秋》、《左傳》、《國語》中,都懶得記載秦國之事。

襄公之後,又經歷了二十二代“公”,其間大概只有秦穆公開疆掠土,還算幹了一番事業,這就到了孝公。此時已是戰國中期,諸侯爭霸愈演愈烈。

孝公效仿他國,求賢納士,經親信太監介紹,見到了衛鞅。衛鞅費了老大功夫,才明白孝公是有一番立馬稱霸的雄心的,而且不喜歡儒家的“王道”學說,也不貪圖追求前代聖王的虛名,於是,就搬出了一套法家學說。孝公遂大喜。

衛鞅,後來有功封於商,稱商君或商鞅。他的法家思想,幾種體現在《商君書》中。全書二十六篇,佚亡兩篇,尚存二十二篇。

在流傳下來的二十二篇中,超過一半的篇中,商鞅都提到了《詩》《書》,概括起來,他說了如下幾個觀點——

第一,君王如果過分喜愛《詩》《書》等古典,臣民們就會效仿,反而不會一心為君王辦事,也不再專心種地打仗;

第二,一些整天把《詩》《書》掛在嘴上的書生,其實沒有真才實學,幹不成大事;

第三,不要把熟讀《詩》《書》作為選拔人才的標準,而要選拔那些種地高手、打仗能手,總之要選拔有真才實學的人;

第四,《詩》《書》和儒家的思想,是六種“蝨子”,對於秦國的強盛,沒有好的作用,只有壞的作用。不要把“六蝨”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

商鞅是不是說的有些過分呢?有點兒。

但總體上,他在推行自己的“重農、尚法、強兵”的治國方略過程中,這樣說也有其道理。因為,儒家的“克己復禮”,回到西周初年的思想,既不實際,也不適合秦國的國情。

秦孝公聽從了商鞅的諫議,全力支持他變法。儘管沒有“焚書”,但其他諸子百家的思想,特別是儒學,在秦國吃不開了。

十年時間,秦國迅速強盛,實力擴大到原由魏國佔領的河東。

從秦孝公算起,又經歷了六代秦王,到了秦王政。

他“奮六世之餘烈”,併為改弦更張,繼續了“重農、尚法、強兵”的方略,“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週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只敲撲而鞭笞天下,威震四海”,完成了統一大業。

嬴政三十四年,秦始皇過生日,大擺宴宴,款待群臣。與會的七十位博士,就是儒生們,一起上前獻酒頌祝壽詞。大約是在下面商量好了,話題一轉,就提出應該效法夏商周三代的制度。

此時,李斯站出來說,陛下建立的萬代不朽功業,是儒生們不能理解的。他們說的效法古代,實際上是誹謗當世,惑亂民心。

李斯說,儒生們辦的私學,一起非議皇帝的法令,造成人們都根據自己所學加以議論;這些人到了朝廷在心裡指責,出朝就去街巷談議;他們在君主面前誇耀自己求取名利,追求奇異說法抬高自己,而在民眾當中帶頭製造謠言。這種局面如不嚴加禁止,君主威勢必會下降,朋黨勢力就會形成。臣冒死請求,讓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焚燬;不是博士官所職掌,天下有敢收藏《詩經》《尚書》和諸子百家著作的,都要交給地方官員一起燒掉;有敢相互一起談論《詩經》《尚書》的處死;借古非今的滿門抄斬;官吏如果知道而不舉報,以同罪論處;命令下達三十天仍不燒書的,受黥刑,發配邊疆,白天防寇,夜晚築城;留下來不燒燬的只有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如果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就以官吏為師。

秦始皇當場說:“准奏!”。

於是,六國王室和民間的所有諸子百家的書,包括上古的《詩》《書》等等,就都灰飛煙滅了。

可能博士們手裡保存了少許,但隨著秦之滅亡,也都亡佚毀失了。

秦始皇的這次生日宴會,是公元前213年。此時,他實現大一統,已經有七八年時間。然而,發生這次御前爭執,仍然有其必然性——這就是統一後的治國方略之爭,是繼續實行變法改革,還是退回到西周的分封奴隸制。

秦國,在戰國中期開始,農業上率先使用鐵器工具和牛耕,生產力水平大大領先其他諸侯國家。而且,商鞅變法開始,到範睢為相,建立常備軍,封建生產關係也成熟於其他六國。但是,秦國也有一個短板,就是長期偏於西部一隅,文化相對滯後,始終沒有自己的知識分子隊伍。

商鞅、範睢,都是招聘而來。還有一些,始終沒有大的起色。

歷代秦王,直到嬴政,大約都是能打仗的多,始終未見有關他們讀書的記載,應該都文化水準不高。

嬴政連戰連勝,一路高歌。特別是剪滅六國之後,眾多學士投奔秦廷。其中絕大多數是齊魯而來的儒生,而且很快形成了一股勢力。

秦始皇逐漸開始聽儒生們的諫議。最典型的,就是接受了齊國鄒衍弟子們提出的“五行終始說”,改制秦為“水德”。

李斯,和韓非是同學,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將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慎到的“勢”,緊密結合在了一起。李斯的才能,應該遠不及韓非。如果韓非能夠輔佐秦始皇,做出的決策,大概會是“法術勢”的一套——法於治國;術以御臣;勢為集權。

李斯最大的問題,在於心胸狹窄。韓非也到了秦國,李斯就跑去秦皇面前挑撥,致使秦皇把李斯投入監獄,廷尉又逼迫李斯自殺,背後是不是李斯搗鬼已無可查證。

李斯提出“焚書”諫議的“心思”大概很複雜——既有對商君禁《詩》《書》思想的繼承;又有維護始皇集權的考慮;也有與眾儒生爭寵爭權的意味。

但對於好大喜功、文化不高,且無太多治理新型國家經驗的秦始皇來說,無疑李斯的諫議最對胃口,於是准奏說“可以”。

立馬,全國上下“焚書”之火就大燒起來了。


“焚書”有無正面作用呢?開始說了,有點兒。但作用不大。負面的作用,則大了去了,以至於到了西漢,不僅極難見到先秦的古籍,從牆裡挖出幾本還看不懂,於是催生了東漢許慎編寫《說文解字》。

唐代章碣詩曰:“竹帛煙銷帝業虛,關河空鎖祖龍居。坑灰未冷山東亂,劉項原來不讀書。”

此謂是也。

西漢初年,高祖到文景,其實一直在摸索嘗試統治的路數。到了漢武帝,終於形成了一套辦法,就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不過,實質上是“外儒內法”,後來的封建王朝,大致都實行的是這種辦法。

“坑儒”,就不多說了。秦始皇“坑”的四百六十多人,大多是方士,就是算命先生。一些方士說能找到長生不老之藥,騙財騙物,始皇覺得不對,一怒之下,就全活埋了。


一老沈一


焚書:是指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對除了秦國以外的史書及諸子百家著作進行焚燒。

坑儒:是指秦始皇對一些儒生進行坑殺。

說白了,其實質行為是秦朝統治階級,發起的一場旨在加強秦中央專治統治的“政治運動”。

一、焚書

①事情起因:

始皇帝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向秦始皇進諫:“如今很多讀書人不專心從事生產,反而學習古代典籍知識,對當今秦國政令進行批判,誤導百姓,誹謗朝廷。像這樣會動搖秦國統治,建議將秦國以外的史書及百家著作焚燒,建立法律禁止民間私自藏有這些書籍,對私藏禁書者處以重刑。”

②事情經過:

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建議,頒佈政令,對全國除了醫藥、占卜、耕種類以外的書籍,進行統一上繳,統一焚燬。沒有主動上繳的,面上刺字並流放到長城服勞役。

二、坑儒

①事情起因:

始皇帝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因有兩個分別叫侯生、盧生的儒生暗中對秦始皇嘲諷譏笑,並在事發後逃跑。因秦始皇平時待二人優厚,所以對二人的行為很憤恨,於是秦始皇下令,對咸陽城內的儒生進行嚴格審查。

②事情經過:

結果,城中儒生為活命互相推諉告發,最後有四百六十多人獲罪。秦始皇將這四百多儒生全部坑殺,並昭告天下,以示警誡。

公子扶蘇進諫秦始皇,說這些儒生都是讀孔子之書的,不可大開殺戒,會遭到天下人反對的。秦始皇對扶蘇的進諫很是生氣,將扶蘇流放長城去監工蒙恬了。

始皇帝焚書坑儒的動機和目的:不可否認,秦始皇剛剛一統天下,六國殘存勢力不甘心失去曾經的奢侈生活,經常暗中“興風作浪”,破壞秦國統治。其中,破壞秦國統治的第一利器就是利用各種思想來蠱惑百姓反對秦國統治。同時,由於秦國剛完成大一統,社會各階層矛盾複雜,各方利益訴求沒有得到很好的妥善處理,加上各地儒生挑唆,社會各階層與秦帝國矛盾嚴重,已經威脅到秦國統治。所以,秦始皇焚書坑儒的目的就是要消滅對秦國不利的“流言蜚語”以及發出“流言蜚語”的元兇——儒生。通過焚書坑儒來達到統一天下百姓思想,維護秦帝國統治的目的。

焚書坑儒不是目的,只是秦始皇為達到目的而採取的手段。焚書坑儒的危害:秦始皇將大量古書籍焚燬,無疑是文化上的一大浩劫。大量的古代史記及理論知識喪失、斷代,是中華文明的一大悲劇。同時,秦始皇這一殘暴做法非但沒有消除隱患,反而激化了社會矛盾,更加不利於秦國的統治。

評語:

  • ①秦始皇焚書坑儒,做法過於殘暴,非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使問題更加嚴重。同時,秦始皇的錯誤做法又成為了反秦勢力用來攻擊、摸黑秦國統治的“口實”,為壓垮秦國這一頭“駱駝”再添了一捆“稻草”。假如秦國能夠對諸子百家著作“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加以利用,以勢引導;使這些儒生有一個好的前途,反而會成為秦帝國統治的一大助力。
  • ②秦帝國的建立,進一步壓縮了儒生及諸子百家理論的生存空間,使春秋戰國時期儒生憑“三寸不爛之舌”便能奔個好前程的年代一去不復返。儒生沒有了前程的焦慮,再加上內心的貪婪,造成了其不安分的現狀。不安分的儒生不僅為自己引來殺身之禍,更使大量典籍被焚燬,只能說是自作自受。
  • ③治階級的利益訴求與儒生的利益訴求沒有“尿到一個壺裡”,矛盾激化,是整個事情的根本原因。秦始皇的殘暴或多或少有後世儒生的“添油加醋”,後世儒生企圖為他們的先輩開脫一下。在整個焚書坑儒事件中,儒生沒有意識到自己也包括諸子百家的理論,都是用來為帝王統治服務的,都是“愚民”的工具。對帝王來說,無非就是選擇不同工具而已。而儒生這個工具不聽話,卻毀了自己與百家這一工具,令人惋惜。

史無眠


水一白簡單描述一下“焚書坑儒”的過程,大家應該就瞭解到底是怎麼回事了。


焚書

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陽的宮裡舉行大PARTY,70個博士官前來給他祝壽,其中,博士的頭兒名叫周青臣,他上來給捧了一頓秦始皇,什麼當初秦國沒多大地盤,要不是靠著陛下,怎麼有如此這一統的江山,陛下真是功德無量啊。

聽他這麼一頓吹,下面有個叫淳于越的博士官就不爽了,馬上站出來,說了一大通,大概意思就是以前商、周時代都是搞分封的,現在陛下卻搞郡縣,我可從來沒聽說過不依古法就能長治久安的。周青臣他心裡明淨的,卻不給陛下指出來,擺明了是個奸臣啊。

淳于越說得是義憤填膺、激昂慷慨的,結果,把丞相李斯給惹得不高興了,

李斯馬上跟秦始皇指出: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怎麼能還搞以前那一套。我看啊,這幫書生一天到晚學那些古文經典都學愚了,一點兒跟不上時代,陛下不如把他們那些經典什麼的都燒了,自然也就沒有這麼多亂七八糟的雜亂思想了。

於是,在李斯的主持下,一場“焚書運動”展開了。

秦始皇還在李斯建議下,下達了命令:私下討論百家經典的,斬首;以古非今的滅族;三十天內不燒書的,臉上刻字做苦力。與此同時,秦朝還開展了一場大家都來學法家的運動。

民間很多諸子百家書籍都在這之後被燒了,史書這方面除了秦紀,也都燒了。當然,一些膽大的、行動快的,還是把書都藏起來了,另外,醫藥、卜筮、農業書籍之類的書籍都不在焚書之列。


坑儒

“焚書”過去一年,冒出來兩個方士侯生、盧生,他們聽說秦始皇想要長生不老,這麼好個冤大頭,還不能騙就騙,一會說有老神仙、一會說有靈芝、奇藥的,把秦始皇忽悠得團團轉。時間一長,這二位也擔心秦始皇哪天發現了他倆是騙子,再把他倆斬了,騙來的錢可就沒地方花了,於是倆人腳底抹油溜了,還找了個理由,說了不少秦始皇剛愎自用、好殺之類的壞話。


秦始皇這個火啊,心想你倆忽悠我這麼長時間,跑也就跑了,還到處誹謗我,於是就到處抓捕他倆,結果自然是沒抓到。秦始皇一怒之下,下令,命人前去調查,看看咸陽城這些書生,還有沒有說他壞話和擾亂民心(誹謗皇上、妖言惑眾)的。這一查不要緊,直接查出來了460多人。

前面說了,“焚書”就是要讓這幫書生不要亂說、亂學,現在還沒控制住,所以,秦始皇一聲令下,就以他們觸犯了“焚書令”,把他們都給埋了。


水言水語

很顯然,坑儒是焚書的後續,而焚書的目的是樹立法家思想一家獨大、打壓其他諸子百家的手段。從行為上來說,比較激進,雖然讓諸子百家經典不見天日三十餘年【漢惠帝四年(前 191), 明令廢除】,但由於秦帝國的覆滅,並沒有真正意義地實現法家獨大,相反給了後世一種秦朝法律苛刻的壞印象。

但是,不得不說,雖然名為“焚書坑儒”,實際上針對的並不僅僅是儒生,這個儒字是後世“獨尊儒術”才加上去的。

從“焚書坑儒”到“獨尊儒術”,大概有80年左右的時間,正是由於這段時間儒家經典的空缺,導致了儒生們“無據可依”,反而以董仲舒為代表的儒生將儒家思想演繹得符合統治階級的口味,將儒家思想塑造成為一種更加迎合統治者的思想。

此外,在“漢承秦制”的大環境下,秦始皇、李斯等人留下的法家思想,也在漢朝得以保留。所以漢宣帝將漢家治國之法稱為“霸王道雜之”,即是說霸道(法)與王道(儒)兼具,這都跟儒家與法家的“碰撞”脫不開關係。


總而言之,“焚書坑儒”是歷史上較為常見的治國思想之間的碰撞,只是因為後世儒家獨大,而被扭曲和誇大了。它可以算作是秦始皇的一個黑點,但並沒有對秦帝國的滅亡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水一白聊歷史


引言:

秦自孝公時商鞅變法以來,國力日益強大,而東方六國的狀況則越來越差,最終逐一被秦所滅。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一統天下,秦王嬴政以功高三皇五帝,乃號為始皇帝陛下,是為秦始皇。建立一箇中央集權制的封建國家相當困難,而這個朝代更是建立在封建社會早期,更是顯得艱難,故秦統一天下後,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統一貨幣,施行各項有利於國家統一的措施,並且由於法家思想在秦根深蒂固,自然容不下其他思想在秦有所發展,又因此時處在社會轉型後期,對統一帝國的治理和統治者個人的私心以及儒生方士們的不適當言行等各種因素的綜合下,發生了後來焚書坑儒的慘劇。然而歷史已經逝去,後來的歷史研究者無論離該時代有多近,他們所能做的,都只是無限的接近歷史而已,所以才有了對焚書坑儒真實性的不同看法。

一、焚書的真假性探討和簡評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關於焚書的記載是非常詳細的,其內容如下:

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於歲,封子弟功臣。自為之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闢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這是一篇典型的秦漢時代的上奏文,文末“制曰:‘可’。”又屬於秦漢詔書制書的標準用語,其可信度是相當高的。司馬遷作為一個史學大家,司馬遷的寫作方法是“網羅天下放失舊聞”、“論考之行事”,他不僅大量引證先秦和漢初的歷史材料,而且親自到全國各地採風,無論對書面材料,還是對親自採訪的來的見聞,司馬遷都不是率而輕言,總是經過一定分析鑑別。《史記》“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被稱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司馬遷在《史記》中,以事實為依據,以人物的命運為主線,以重要歷史事件為載體,對枯燥的歷史做了生動的刻畫。由以上可知,《史記》的記載是可信的。

但依然有歷史人物提出不同觀點,鄭樵在《通志校讎略·秦不絕儒學論》中提及:“秦入焚書焉書存,諸儒窮經而經亡。”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秦始皇“焚書”並未燒盡天下書。反是漢代學者搞章句之學,把儒經糟蹋得面目全非。

焚書這樣的慘劇是後世的所有儒生們甚至是有識之士都不願看到的,然而卻因司馬遷在《史記》中記得清清楚楚,而讓這件事為後世所知,以致於秦王朝也因這件事被後世批得體無完膚。其實不然,焚書這件事,時丞相李斯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上面《史記》中,“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博士周青臣對秦始皇吹捧了一番,淳于越進言談到:“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主要是勸諫秦始皇效仿古代。到李斯,他認為,如今天下已定,和之前的天下散亂不一樣了,民眾應做好分內的事就好,百姓種地,士則習法。天下私學眾多,皇命下達後,各以其學論之,會以標新立異來顯示自己的高明,李斯並提出了對這些問題的解決辦法,焚書由此開始。

遍觀焚書,李斯才是整件事情的策劃者以及執行者,秦始皇只不過是對他提出的計劃加以允許,也就說國家的統治看起來是由秦始皇—個人完成的,但是,並非如此,因為秦始皇所在社會是封建社會,封建社會的統治階級是地主階級,地主階級的利益就是秦始皇乃至國家的利益,因此,當李斯提出有益於地主階級利益的焚書要求時,秦始皇自然而然的就會同意李斯的要求,進而維護了國家的利益。

另外,李斯是戰國後期法家的代表,秦自商鞅變法以來便推崇法家思想,當下天下一統,時代不一樣,法家思想的統治地位也許不是那麼穩固,那麼作為法家思想的代言人,秦帝國的丞相,李斯提出這樣嚴酷的“焚書令”是必然的。這件事的實質是以李斯為代表的法家利用手中權力壓抑其他學術派別的學術之爭。焚書在秦統一的前提下進行,在當時來看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只是手段過激了一些而已。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確立了中央集權制;在全國範圍內設立郡縣制度;廢除官吏世襲卿祿制度;用法律的形式承認土地私有;統一貨幣、度量衡和文字,實行“車同軌”“書同文”,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但僅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統措施還不行,最關鍵最長遠的是思想的統一,形成統一的核心價值觀念,才能讓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內的統一措施有效。所以會有焚書這樣的事發生也就不足為怪了。

二、坑儒始末及真假、評議

關於坑儒的記載,司馬遷在《史記》中也記得清清楚楚,坑儒事件還要從求仙藥談起,始皇為求仙藥耗費大量精力,而方士卻一直未見成效,又有始皇登泰山與儒生議論,直到侯生、盧生在背後議論始皇並逃跑以後,始皇憤怒了,於是便有了坑儒的慘劇發生。

《史記》中的記載如下:

侯生、盧生相與謀曰:“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並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倖。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乃亡去。
始皇聞亡,乃大怒日:“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市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成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竹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

關於坑儒事件的始末,還有一種說法,出於東漢時期衛宏《古文尚書序》:秦既焚書,恐天下不從所改更法,而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七百人。乃密種於驪山陵谷中溫處。瓜實成,詔博士諸生說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視。為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終乃無聲也。

其大意是說,秦始皇焚書之後,害怕天下人有異議,不遵從新法。於是一方面對諸生進行招安,另一方面卻秘密的種瓜於一山谷中,待瓜成熟之後,以探瓜為由,將諸生騙至種瓜處,將諸生活活坑埋於谷中。

《說苑·反質篇》也對焚書坑儒做了記載:

於是有方士韓客侯生,齊客盧生,相與謀曰:“當今時不可以居,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以慢欺而取容,諫者不用而失道滋甚。吾黨久居,且為所害。”乃相與亡去。始皇聞之大怒,曰:“吾異日厚盧生,尊爵而事之,今乃誹謗我,吾聞諸生多為妖言以亂黔首。”乃使御史悉上諸生,諸生傳相告,犯法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

以上都記載了坑儒這件事,傳統的觀點都認為這件事是確實發生的,但最近確提出了不少質疑的聲音,李開元在《焚書坑儒的真實虛偽半樁偽造的歷史》一文中明確提出:坑儒是偽造的歷史,而且是一個三重偽造的歷史。《說苑·反質》所載的秦始皇坑方士是這段偽史的第一個版本。這個故事,是西漢初年的方士們編造出來的,動機在於自我吹擂,遊說權貴以博取祿利。《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的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是這段偽史的第二個版本。《詔定古文尚書序》所載的是這段偽史的第三個版本。

他的理由在該文中提出了焚書坑儒的可疑之處:

  • 坑儒事件中被害者稱謂的變化,方士、文學方術士、諸生,是被害者身份模糊;

  • 添加的說明: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這句話是為了說明諸生就是儒生說的;

  • 受害者處刑的奇怪,始皇給方士們定的罪是“妖言以亂黔首”,依律應腰斬,而此處卻是被坑;

  • 有名的方士都沒有被坑,盧生、韓眾、侯生、徐福等都沒收到法律的制裁。

中華讀書報國學版在2010年2月24日發表了馬執斌先生的《“焚書坑儒”辯》,表達了“李先生對坑儒提出的四個疑點,筆者十分贊同。”

周思源先生在《秦始皇坑儒是事實,沒背“黑鍋”讀《“焚書坑儒”辯》》一文中提出了反駁,他認為,“儘管《‘焚書坑儒’辯》的作者很想徹底推翻秦始皇‘坑儒’這個鐵案,其實內心深處還是虛的厲害,要不然就不會小心翼翼的稱‘……坑儒,此事疑竇重生,恐屬子虛烏有’,而是堅決把那個‘恐’字拿掉了。”

李殿元先生在《關於“焚書坑儒”研究的幾個問題》一文中提及:“漢初儒家對秦之‘焚書’多有指責。卻很少提‘坑儒’之事,如賈誼、董仲舒,皆是一時名儒,距坑殺事件必幾十年、上百年時聞應該知道這件事。如果秦始皇真的大批坑殺儒生,賈、董二位先生一定會仗義執言,大加撻伐,而他們卻從未論及‘坑儒’之事。

國學大師章太炎也曾提出:“‘儒’在先秦有三個層次,指三種不同的人,秦始皇所坑殺的儒,乃是‘達名之儒’,也就是廣義上的儒,是知識分子。”這點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有解釋:“儒有三科,關‘達’、‘類’、‘私’之名。達名為儒,儒者,術士也。”

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裡並沒有“坑儒”一說,而說是“坑術士”:“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坑儒是事實,這是不可否認的,首先前面提到的有三個提到坑儒的材料均出自漢代,離秦王朝並不遠,所記載可信度度較高。漢武帝駕崩於公元前87年,也就是說,司馬遷離坑儒發生的時間,最遠不過120多年,另外,司馬遷在二十三歲時,就接受了其父親擔任太史令,並在之前就已經遊遍中國,以他的地位和學識,對於坑儒這件事,其記載是沒問題的。其次,依據秦王朝統治者頒佈各項大一統的措施來看,思想上的統一是必然的,又因秦自商鞅變法以來的嚴刑峻法,坑儒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再次,坑儒發生在公元前213年,而秦始皇在公元前210年就病逝,他晚年追求長生不老,可以說是到了瘋狂的地步,所以諸生的議論,盧生等人的逃跑,都為坑儒帶來了很大的可能性;最後,坑儒也是一種統一思想文化,威懾六國舊貴族的有效手段。

結語

焚書坑儒事件對歷史的影響可謂很深遠,人們只要提到焚書坑儒就會對秦始皇咬牙切齒,恨不能回到過去阻止他的這一暴行。焚書坑儒對史學有著很惡劣影響。

(一)焚書坑儒事件確確實實使部分中國古代文學經典流失,先秦諸子的著作是很豐富的,但一張焚書令,很多經典被付之一炬,使現在很多的學術問題成為謎團,阻礙了我們對中國古代文化和經典古籍的深入研究。

(二)焚書坑儒事件實質上是統治者發動的一場統一思想的運動,秦帝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制國家,而且處在封建社會早起,戰國的紛爭結束不久,百家爭鳴的思想領域過於混亂,這會導致秦王朝難以使統治的百姓和統治階級形成相同的價值觀。因此,秦始皇同意李斯提出焚書坑儒的計劃也是順應當時的發展的,焚書坑儒這件事和大清王朝的文字獄比起來,慘烈程度遠遠不及。

(三)從焚書事件看出秦始皇是非常重視史學的,之所以焚書,是因為統治者已經知道傳統史學對百姓的影響相當巨大,秦王朝要想真正的傳至萬世,加強思想上的統一是必須的,並且,秦記不在焚書之列。

總而言之,焚書坑儒這件事,的的確確發生在了兩千多年前的中國,它既是統治者的文化高壓政策,也是統治者為了自己的專制獨裁而進行的。類似的事每一個朝代都要經歷,只不過所用手段不同而已。

參考文獻:

《史記·秦始皇本紀》

《史記·儒林列傳》

《說苑·反質篇》

《說文解字》

《“焚書坑儒”辯》馬執斌中華讀書報2010年2月24日第015版

《焚書坑儒的真偽虛實半樁偽造的歷史》李開復史學集刊2010年11月第6期

《秦始皇坑儒是事實,沒背“黑鍋”》周思源中華讀書報2010年6月23日第015版

《坑儒評議》周芳上海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古今之爭與焚書坑儒》許凌雲曲阜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

《關於“焚書坑儒”研究的幾個問題》李殿元文史雜誌2007年第6期(總第132期)

《淺論新聞的真實性從“焚書坑儒”遭質疑談起》王瓊 (新疆地礦局第一地質大隊)

《秦始皇緣何焚書坑儒》陳生璽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三期

《焚書坑儒的一些探討》賈軍喜(陝西省銅川職業技術學院人文科學系)


大黃扯點歷史


歷史一直以“暴君”來稱呼秦始皇,就是因為他滅掉六國,消耗了大量人口,對各國的文化造成了嚴重影響。由於秦國實行法治,與儒家治國相反,其中“焚書坑儒”(應該說是焚書坑方士,其中可能有儒士)是對後來的儒家持否定態度,加劇了史官對其“暴君”肯定。

歷史背景

秦始皇滅六國後,由於各國之間的文字,錢幣,度量工具不一,造成國家辦事效率低下,各區域之間歧視嚴重。為增加辦事效率和統治思想,統一是歷史的必然結果。

同時始皇帝在享受無盡權力後,開始怕死,所以便思想長生不老之術,得到了方士侯生,盧生等人支持。

過程

秦始皇在改革上並不是一帆風順,當時各儒家博士覺得應遵照周朝實行分封制,請求皇帝下旨分封諸子於各國故地,但法家李斯持否定態度,要求廢除,實行中央集權,進行郡縣制。

但八年後秦始皇又在皇宮“師古師今”的辯論會,博士淳于越再次主張分封制,始皇帝便交於群臣討論,李斯在此提出焚燬古書的建議:1,除規定的史書,農,醫,卜等書籍,其餘書籍由官府焚燬,若有不交者,收嚴重處罰;2.談論《詩》《書》者處死;3.有願意學習法家的法令者,以吏為師。

同時在第二年,由於方士的長生不老藥不能兌現,按秦律必處死,因此侯生,盧生等人逃之夭夭,並誹謗秦始皇。始皇得知後勃然大怒,並將其同黨460人盡數活埋。

結語

秦始皇作為“千古一帝”,修長城,建馳道,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這些都是我們所看得到!同時焚書坑儒使國內非規定書籍在月內盡數焚燒,統一了國家思想,建立了中國“一統”的格局,但毀掉了“百家爭鳴”思想,將法家的“帝王心術”作為駕馭百姓群臣的方法,禁錮了人們的專研熱情。


蜀山精靈


所謂“焚書坑儒”,其實可以分為“焚書”、“坑儒”兩個獨立事件,兩件事之間雖然有所關聯,但卻應該分開分析。“焚書坑儒”事件的根源,其實是秦滅六國之後的山東六國與秦國之間的文化衝突,以及六國士子階層對中央集權制的不認同,秦始皇雖然也曾嘗試促進文化融合,可惜最終以失敗告終,為了維持統治,這才在李斯的建議下采取了激烈手段。

“焚書坑儒”的問題根源,在於天下一統後的劇烈衝突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如何維持帝國的統治,而他當時面臨的最大考驗則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因長期分裂導致的文化衝突,二是廢除分封制,採取中央集權統治後士子階層的不認同。

1、長期分裂導致的文化衝突。在歷經春秋戰國數百年的分裂,由於各諸侯國風土人情的不同,戰國七雄早已形成了截然不同的風俗文化,例如“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秦國法家文化、以儒家之禮為核心的齊魯文化、粗獷豪邁的燕趙文化和浪漫奔放的楚文化,歷經數百年的發展,這些文化不僅難以調和,而且擁有極為堅固的文化壁壘。在法家思想薰陶下的秦國雖然從不缺乏能征善戰的將士,但卻從來沒有產生過影響力巨大的學者,而這也是山東六國將秦國視為虎狼之國的原因。

2、士子對中央集權制的排斥。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採取了與之前截然不同的統治方式,廢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縣制的秦國,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制的國家,而為了確保中央集權統治,秦始皇又創造了三公九卿制度。雖然郡縣制最早並非誕生於秦國,但列國的郡縣制卻仍然帶有著濃重的世卿世祿制色彩,而秦國這種從統治方式到官職的全面改革,顯然給山東六國各階層,尤其是士子階層帶來了極大的不適應,因而士子階層對於秦國的統治可以說是極度排斥。

秦始皇也曾通過統一文字、度量衡、車軌等一定程度上促進社會各層面的統一,但這種改革反而遭至了士子階層的更大反感,想要徹底將長期分裂的諸侯國徹底融合成為一個國家,根本不是短期內所能夠辦到的,甚至不是一代人所能夠辦到的。

秦始皇也曾嘗試文化融合,可惜最終以失敗告終

為了穩固統治,秦始皇也曾嘗試過採取懷柔手段推動文化層面的融合,從而獲得貴族、士族和百姓對秦國的認同,但這種嘗試最終以失敗告終,而這也是“焚書坑儒”事件出現的主要原因。

1、嘗試接納六國文化。對於劇烈的文化衝突,秦始皇一開始並沒有採取牴觸排斥的思想,不僅允許諸子百家和列國士子湧入咸陽,而且對不同文化採取了接納包容的態度,例如黃老道家、陰陽家經過綜合儒、法、道諸家的學說,提出了所謂的“五德始終說”,便得到了秦始皇的採納;而秦始皇對咸陽的擴建規劃中,也體現出了“法天象地”的道家思想;而秦始皇進行“泰山封禪”,則代表了對齊魯文化的認可。更為直接的證據就是,秦始皇的長子扶蘇明顯受到了儒家思想的薰陶。

2、換取六國士子認可。為了使六國士子對秦國的統治予以支持,秦始皇選擇了設立“博士”職位,以六國士子擔任,且准許他們參與討論國事,秦始皇試圖通過這種方式,換取六國士子對秦國新政的理解和支持,進而由他們影響和引導天下百姓,從而在推動新政落實的同時,降低社會各階層對秦國的排斥。

然而,事實證明,秦始皇的一切努力最終付諸東水,秦始皇接納六國文化並未獲得認可,例如秦始皇“泰山封禪”換來的只有山東儒生的嘲笑;又如擔任“博士”的士子,他們不僅對於秦始皇極為怠慢,而且在參議國政時往往一言不發,卻又在私底下對新政非議不止。

山東士子淳于越重提分封,李斯建議秦始皇“焚書”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擺酒設宴,秦國朝堂七十餘位大臣,以及山東六國擔任“博士”的士子參與了這場宴會。

酒宴開始之後,僕射周青臣先是上前歌頌了一番秦始皇的豐功偉績,秦始皇聽後極為高興。然而,秦始皇的好心情很快便被破壞了,擔任“博士”的齊人淳于越緊接著上前,他不但沒有祝賀,反而重新提出了分封制,對秦始皇的集權統治再次提出了挑戰。

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史記·秦始皇本紀》)

秦始皇聽後雖然不悅,但卻沒有立即進行斥責,而是將該言論交給臣子們討論。作為秦始皇系列新政的直接參與者,丞相李斯立即上前予以了排斥,他認為天下之所以久久無法安定,就是因為這些士子私下對新政非議不斷,進而提出了“焚書”倡議。

丞相李斯言道,“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史記·秦始皇本紀》)

維護秦國的穩固統治,可以說是秦始皇的最後底線,眼看自己一直的努力始終沒有得到回報,再加上這次淳于越的挑釁,秦始皇對於李斯的“焚書”建議只說了一個字“可”。於是乎,秦始皇開始下令除了博士官收藏的書籍和“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外,將詩、書、諸子百家著作全部焚燬,並將對天下敢於私藏、學習和非議朝政者嚴厲懲處,這便是著名的“焚書”事件。

方士逃跑再度非議新政,秦始皇一怒之下“坑儒”

關於“坑儒”事件中的“儒”到底指什麼,目前仍然有爭議,但顯然並不是特指儒家。“坑儒”事件發生在“焚書”事件一年後,其實可以視作“焚書”事件的後續。

秦始皇統治後期,或許是身體上出現了問題,對於長生之術極為推崇,因而身邊經常圍繞著一些方士,這些方士之中除了徐福出海尋找仙藥之外,最受秦始皇重用的便是侯生、盧生兩位。然而,就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的某一天,這兩位術士卻逃跑了。

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這兩位術士逃跑的原因竟然是認為秦始皇過於殘暴和貪戀權力,因此不想為其尋找仙藥了(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而真實的原因,則極可能是兩人根本無法搞到所謂的仙丹,又害怕秦始皇治罪,這才選擇了逃跑。

然而,這兩位也不僅僅是逃跑,他們為了表示自己的大義凜然,逃跑之餘竟然還說了一大堆非議秦始皇的話,秦始皇得知消息後,大怒道,“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

於是乎,秦始皇一怒之下,“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可見,咸陽的“儒生”被坑殺,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在秦始皇剛剛下令禁止非議朝政一年後,竟然又有人公然跳出來挑釁法令,這才以雷厲手段處置。

如上所述,“焚書”和“坑儒”兩件事的發生,可以說是秦始皇在嘗試以懷柔手段融合列國文化失敗之後,所採取的無奈之舉,是秦始皇為了各項政策順利推行採取的必要之舉,也是秦始皇為了穩固統治採取的必要手段。秦始皇的手段或許比較激進,但誰又能體諒其中的無奈呢?


香茗史館


一先秦注重法家,摒棄儒家,儒生無辜,可憐。

二由於統治者的執拗,讓許多優秀的文獻在浩瀚的歷史長河中絕跡,可惜。

三先人尚未察覺群經之首《易經》所包含的道理,卻將之評定為末技,從而保存下來,可喜。

四始皇剛愎自用,甚至以為自己可以千秋萬世,強姦文化,可嘆。

由於當時社會上百家爭鳴,嚴重的阻礙了秦始皇對征服的原六國民眾思想的統一,並威脅到了秦朝的統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進言,說諸子百家“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於是,秦始皇為了統一原六國人民的思想,於當年開始銷燬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滅亡,史稱“焚書”。現在有很多學者在探討到底是功大於過,還是過大於功,其實從很多方面理解,把不好的書燒掉,留下好的書,有什麼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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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燬書籍、坑殺術士的事件。

鉗制了當時人們的思想

雖然是為了加強思想控制,並在短時間內得到了成功;但不利於國家長治久安,不利於社會發展,鉗制了當時人們的思想,並且手法殘忍,殘暴。 荀子學派法家學派與孔孟正統派儒學的鬥爭,集中表現在中央集權(地主政治)與分封諸侯(領主政治)的爭論上,終於爆發了焚書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並天下,以丞相王綰為首的群臣,都主張在離秦較遠的燕齊楚等地分封皇子為王,獨廷尉李斯反對分封。秦始皇從李斯議,確定行施郡縣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齊人淳于越倡議,主張學古法,分封皇子功臣為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師今而學古,各尊私學,誹謗朝政,惑亂民心,建議禁私學。辦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國史記以外,別國史記一概燒燬;除了博士官所藏圖書,私人所藏儒家經典和諸子書一概送官府燒燬。下今後三十天不送所藏私書到官府,罰築長城四年。聚談詩書的人斬首,是古非今的人滅族,只有醫藥、占卜、農作書不禁。民間求學以吏為師。秦始皇從李斯議,實行了焚書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活埋術士四百六十餘人。這個焚書坑儒的野蠻行為,反映出當時統治階級內部鬥爭的極端尖銳。李斯主張中央集權,是適合時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學派(與韓非派法家合流)卻是一種極端壓制人民的政治思想。王綰、淳于越主張分封諸侯,是違反時宜的,他們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統派(包括陰陽家與神仙家)卻是講仁義的政治思想。政治上學派上的鬥爭一直髮展到大慘殺,把孟子學派的儒生大體殺盡(東漢趙岐說),李斯算是取得了勝利。但是,焚書坑儒,絲毫也不能消滅學派上的分歧,而且還促成了秦朝的滅亡。秦始皇實行李斯的主張,皇位的當然繼承人長子扶蘇,替孔孟派儒生說話,秦始皇發怒,使扶蘇到上郡(在陝西綏德縣)監蒙恬軍。前二一○年,秦始皇出巡,在路上病死。李斯怕扶蘇繼位,自己不得寵信,與宦官趙高用陰謀抑立秦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為秦二世,偽造遺詔殺扶蘇、蒙恬。不久,胡亥趙高又殺李斯。秦失去頗得民心的扶蘇與擁有威望的大將蒙恬、丞相李斯,政權落在胡亥、趙高手中。胡亥厲行督責,昏暴無比,是完全的獨夫,秦崩潰的條件全部成熟了。 趙政的極端做法,導致的是秦王朝的短祚,僅持續了15年。晚唐詩人章碣在其《焚書坑》一詩中寫道:“坑灰未冷山東亂,劉項原來不讀書。”

造就了中國大統一格局

“焚書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殘酷暴戾的證據,被後世天下學人唾罵了兩千多年,以至於現在某些人一想到這個歷史事件,仍然耿耿於懷,恨不能掘墓鞭屍,恨不能穿透兩千多年的時空,對秦始皇敲骨吸髓。這種仇恨實際上是後來的文人們潛意識裡面的集體恐懼,是一代代傳承下來的。從感情上來說,老僧也覺得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手段過於激烈,對當時的儒生們的確是太過殘酷,他完全可以採取更緩和的一些方法。不過如果要評價一個歷史事件,最好從該事件產生的效果來評價,而不要採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標準。那麼焚書坑儒的歷史效果是什麼呢?我認為通過這件事情之後,造就了中華民族大一統的歷史格局。

實質

先來看看“焚書坑儒”的實質,“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統一思想的運動。當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制,在全國範圍內施行郡縣制;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是國家強暴力能夠控制的要素。但有些東西是國家強力結構很難駕馭的,特別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結束,百家仍然在爭鳴中,思想領域內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統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而思想混亂是形成共同價值觀的大敵。因此,光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統措施還不行,最關鍵最長遠的統一要素是思想的統一,形成統一的核心價值觀念,才能讓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內的統一措施有效。而當時最大兩種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統一中國偏偏是新事務,他採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這些東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當時六國貴族,也藉著儒家的“克己復禮”妄圖恢復周朝的分封制,從而取得失去的權勢。所以,對於剛剛統一的秦朝來說,統一思想就是維護大一統的關鍵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幾個儒生茬之後,一場統一思想的文化運動就開始了,手段是激烈了點,但客觀效果明顯的。雖然統一的秦朝只持續了十幾年,但秦朝以後的所有統治者,無一不把統一思想看成維護統治的關鍵手段,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中國大一統思想正式形成。此後所有的統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為國家的核心思想。這裡需要特別說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漢朝的“尊儒”,其實質是一樣的,都是要統一思想。實際上從漢朝以來,所有的封建統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陽儒陰法”,或者是“實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採用儒家觀點,實際上卻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統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學說教化百姓。法家強調的是權、術、勢,古人把這些東西當成是帝王術,作為駕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學說主要是強調仁和禮,仁和禮最大的益處就是從道德上形成行為自覺,而不用採取暴力措施,是維護等級制度的好工具,所以歷代統治者都用儒學教化天下。而當年秦始皇由於沒有認識到可以儒學是可以利用的,所以採取了激烈手段。焚書坑儒這種手段是愚蠢而又殘暴的。它毀滅了古代許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難以彌補的損失。




緣禦寒


2000年以來,焚書坑儒成為秦始皇是暴君的最大證據。然而,如果翻開歷史書細心瞭解的話,就會發現,秦始皇焚書坑儒並不嚴重,真正的元兇其實是大英雄項羽。

想要知道秦始皇是不是背黑鍋,那麼有兩個問題需要搞清楚。

坑儒

坑殺“犯禁者”,這件事說不清。有的人說是術士(方士),欺騙或鬧事的術士,有人說儒生,反正現在很難搞清楚。但筆者認為,估計既有術士也有少量儒生,術士居多,因為秦始皇被術士的長生不老戲弄了。

焚書

秦始皇下令焚的是哪些書?按照《史記》記載,主要是“詩、書、百家語”、“《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民間私藏的《詩》《書》等”,醫學、農牧等技術實用書籍不燒。

這裡面存在一個誤會,即真正要燒掉的是:六國曆史中非議秦國的,其他要燒掉的是民間藏書,但這些藏書都要在政府留備份。秦始皇和李斯還沒有愚蠢到徹底毀滅文化的地步。

因此,清朝大文豪劉大櫆毫不客氣的指出,“書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項籍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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