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馮芸清據汕尾市衛生健康局官微消息,3月21日,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關於加強境外疫情防輸入工作的通告(汕防疫指辦通〔2020〕9號),要求近14日內(即3月7日以來)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於2020年3月23日下午4時前主動向所接待單位、工作單位或所在村(社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姓名、國籍、戶籍、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護照號、電話號碼以及從哪個國家來、何時來、入境口岸、乘坐何種交通工具抵達、目前健康狀況等,配合落實檢驗檢疫等防控措施。
同時,凡掌握、知曉近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員未向所在村(社區)報告,未納入健康管理等有關情況的,請予積極舉報,一經查實,給予適當獎勵。舉報諮詢電話:0660-3363073。
此外,近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員如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不如實報告,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帶來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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