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人被拘留!每個日照人都要警惕這件事

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22日訊 3月22日,日照五蓮縣公安局通報2起警情。

2020年3月15日,五蓮縣公安局接到報警:五蓮洪凝街道王家河村村東山發生火災。

五蓮縣公安局和縣應急救援大隊立即到達火災現場參與撲救和火災原因調查工作。通過現場勘驗、走訪調查,第一時間鎖定李某有引發火災嫌疑,並於當日17時許將其控制。

經查,3月15日下午16時左右,李某攜帶打火機、钁頭、鐵耙等到洪凝街道王家河村村東山自家農田地,擅自在該農田地堰焚燒荒草,引發山場火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五蓮縣公安局第一時間對過失引起火災的李某給予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2020年3月12日9時許,五蓮縣公安局汪湖派出所轄區村民耿某在田間吸菸,掉落的菸頭將地裡荒草引著,耿某抱有僥倖心理,想借此機會燒荒,被巡邏民警當場發現。同日,村民秦某、李某在自家田地中焚燒荒草、秸稈,被巡邏民警當場發現並制止。

該三人對自己燒荒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耿某、秦某、李某分別被處以罰款200元、500元、300元的行政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 臧一文 日照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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