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今后通通禁止!


三河 | 违法停车、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今后通通禁止!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燕郊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为深入落实省、廊坊市“三创四建”活动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打造宜居环境,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经营秩序、违法停车和店外经营、占道经菅、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域内机动车、非机动车须按照施划方向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严禁随意停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停车泊位挪作它用或长时间停放车辆。

二、各大商场超市、菜市场和各类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出现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确保经营场所外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在公共区域、门前搭棚举办促销、展销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区域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四、加大对外域流入我市的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一经发现,从严从快依法处置到位。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村庄、社区的巡查巡视,对发现的乱停乱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行为及时劝导、制止,督促整改。

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治理乱停乱放中如有妨碍、阻挠执法人员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望广大商户和市民给予支持,积极配合,为打造“三个走在前列先行示范区”作出贡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河市“三创四建”暨推进社会治理

现代化和“四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三河 | 违法停车、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今后通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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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段甲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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