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能否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我是杭州邹祺明律师,这期节目我们讨论的话题是在担保中,债务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能否免除担保人的责任?我们分两种情况讨论:

涉嫌犯罪,能否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第一种情况,当债务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无效,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当主合同无效时,作为担保合同的从合同无效,因为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担保合同存在的前提是主合同有效,作为担保合同的前提,主合同无效了,担保合同当然无效,所以当债务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

涉嫌犯罪,能否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当债务人的犯罪行为是由于其他的原因,与债权人的合同不相关,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犯罪行为不影响与债权人合同的效力,所以此时就不能按照第一种情况判断担保合同的效力。这时我们要综合判断担保合同是否存在以下情况:一用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用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二担保的债务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三保证有没有超过保证期间。

涉嫌犯罪,能否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要特别注意,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由法院判决确认,而不能仅凭当事人或司法人员的主观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复函中认为,"借款人携款外逃,未被认定为诈骗犯罪,人民法院不宜以借款人借款系欺诈行为为由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也不能据此认定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可依法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因此,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未被法院认定为犯罪,则债权人可以依据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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