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UGC、PGC、OGC、PPC

名詞解釋

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

,指用戶原創的內容,也就是普通大眾創造的內容。一般不參與平臺分成,源於個人愛好,目的是為了展現自我。比如微博、朋友圈、抖音之類。

PGC,Professionally-generated Content,也稱PPCProfessionally-produced Content。專業生產內容或專家產生的內容,一般是伴隨網絡發展而興起的專業玩家。就像淘寶賣家成立了公司,比原來傳統企業還要大和專業。這部分玩家與傳統職業生產者漸漸區分不大了。這種內容的收益來自平臺採購,同時也共享流量變現收益。

PUGC,Professional User Generated Content,指有一定專業能力的普通用戶產生的內容,介於UGC和PGC之間。這部分主要是各種號組成,如企鵝號、公眾號、頭條號、B站主等等。這些內容參與平臺流量變現和打賞分成。這些用戶也包括大V、Up主或者MCN、公會等等。這一概念屬於國產。

OGC,Occupationally-generated Content,職業生產內容,即以內容提供為職業的人所生產的內容,主要指傳統媒體從業人員創造的內容,比如電影、電視劇、電視節目、網絡大電影等。這些內容都是大製作,按照傳統線下方式生產和營銷,再由網絡門戶把這些內容提供給消費者,如各大新聞站點、視頻網站。


什麼是UGC、PGC、OGC、PPC

UGC+PGC+OGC

概念起源

最早隨著Web2.0提出(2005年左右),以及Web交互技術(Ajax)與個人創造內容(UGC)開始盛行。於是博客、論壇、自媒體等開始出現,互聯網由原來1.0時代(由媒體機構發佈內容,用戶消費內容)逐漸過渡到2.0時代(用戶參與創造內容)。

注:Web3.0的概念眾說紛紜,依然沒有定論。用戶創造收益、個性化推薦、知識圖譜、價值互聯網、語義網絡、AI等等都是未被廣泛接受的概念。

國外很早就開始出現UGC概念,即用戶創造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典型代表是myspace和facebook、youtube,國內則是博客和豆瓣、QQ空間、土豆。這一概念得到普遍認同,到了Twitter和微博時代後(2010前後)徹底發揚光大。


後來UGC的用戶越來越專業,其製作的東西堪比專業機構,就漸漸誕生了PGC(Professionally Generated Content)。伴隨著自媒體和短視頻以及各種號的誕生,2015年左右這個概念開始普及。也有把PGC叫做PPC(Professionally Produced Content)的。這兩個概念一個產生(Generated),一個是生產(Produced),大體可以認為是一回事。但如果細究,產生和生產,雖文字全一樣,但順序不同,其實還是有差別的。PPC更多是專業機構創作可以批量生產(Produced)的內容,PGC還是用戶裡面的專業用戶產生(Generated)的內容,PGC內容是要略差一籌的。當然現在討論更多的是指從UGC裡升級過來的PGC概念,而PPC因為與OGC混淆而少有人提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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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C+PGC+OGC理解

混淆與差異

UGC比較好理解,大眾草根創造的內容。引起混淆的是PGC和OGC,以及PGC和PUGC。其實OGC如果下沉就是PGC,很多PGC的大V玩家原本就是傳統媒體從業人員,屬於職業工作,所創造的內容質量也同樣精良。而PGC在一定程度上也屬於UGC,只是他們所創作的內容專業性程度不同,UGC裡面的用戶專業化後就成了PGC。PUGC概念則是中國自創出來的,PGC畢竟太高端了,需要比較專業的團隊,而UGC又太草根,不太在意質量和流量,因此在PGC與UGC交界的地方,衍生了一個專門的群體PUGC。這個群體主要是一些非專業機構的用戶,但製作的內容也還不錯,屬於小作坊式的,PUGC群體正在漸漸擴大。從這裡可以看出各個概念之間還有無法區分和交融的地帶,因此要完全釐清也是不容易的。但總的來講,UGC是大眾用戶不為錢而創作,PGC是專業自媒體創作的要賣錢的內容,PUGC則是介於UGC和PGC之間個人自媒體內容,是既要賺錢又要情懷,OGC則是行業從業人員創造的專業版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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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的某回答也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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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C與OGC區別

未來趨勢

隨著互聯網人口紅利的消失,互聯網正向產業互聯網轉變。也就是2C的漸漸要面向2B,從對消費側的互聯網模式漸漸轉向供給側的互聯網化(雲端+大數據+智能)。而對於內容來講,互聯網依然是內容為王的時代。平臺或者互聯網依然是一個工具或載體,人們需要消費的是內容,而不是平臺本身。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平臺或創作方式會對內容創造產生非常深遠的影響,有的內容甚至只有在互聯網場景下才會誕生,比如論壇、微博、抖音、朋友圈等等。對於內容創作,一方面我們要認識到,技術是為內容服務的,而不是去讓人們去消費技術和平臺,另外一方面我們要認識到,內容創作和玩法以及消費都會受到平臺極大的影響,我們要影響到人們的消費意願甚至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比如直播打賞、互動視頻、短視頻這些,只有在互聯網才能玩的開。

因此,內容創造會漸漸從傳統的媒體創作走向普通大眾,同時普通大眾的創作熱情和才能會漸漸提高,某些用戶創作的質量和水平接近於傳統專業內容的高水準。OGC那種純職業創作大片和UGC那種純熱情的創作的玩意依然會有市場,但接下來幾年更可期待的是PUGC,也就是UGC裡面一撥人漸漸成了職業玩家,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他們生產的內容或許會成為主流(就像淘寶的專業賣家、滴滴裡面的專職司機)。UGC和OGC因為真實生活和高端精品依然會受到歡迎,但接下來的幾年,PUGC將逐漸成為各大門戶、站點、App競相追逐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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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C+PGC+OGC參與

參考:

http://yjy.people.com.cn/n/2014/0120/c245079-24169402.html

https://zhuanlan.zhihu.com/p/3559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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