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疫情期間內蒙古中小企業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可減免

新政!疫情期間內蒙古中小企業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可減免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解除當月止,對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旅遊(包括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等行業的中小企業,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公告》指出,除上述行業外,其他行業的中小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向盟行政公署、市政府提出減免稅申請,由盟行政公署、市政府彙總後統一報請自治區政府批准;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向旗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由旗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核准減免。明確提出,相關行業認定標準,按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按現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執行;

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解除日期,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執行

《公告》進一步明確,納稅人防疫期間辦理業務時,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網站公佈的網上辦稅事項清單,儘量選擇“非接觸式”服務渠道辦理,減少現場人工辦理次數,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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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疫情期间内蒙古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减免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記者:宋向華,通訊員:徐鳳梅、閆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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