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不只是詩體名,還是古代的音樂機構

“樂府”有二層含義:

一是指古代音樂官署,“樂府”一名始於秦。秦及西漢惠帝時均設有“樂府令”,武帝時的樂府規模較大,掌管朝會宴饗、道路遊行時所用的音樂,兼採民間詩歌和樂曲。哀帝時廢除,從此樂府機構消失。東漢的黃門鼓吹署的職能大體相當於樂府。

二是詩體名。魏晉以後,樂府便由機構的名稱變為一種帶有音樂性的詩體名稱,後人因此把詞和散曲也叫做樂府。宋人郭茂倩的《樂府詩集》按照音樂的不同,將樂府詩分為十二類:郊廟歌辭、燕射歌辭、鼓吹歌辭、橫吹曲辭、相和歌辭、清商曲辭、舞曲歌辭、琴曲歌辭、雜曲歌辭、近代曲辭、雜歌謠辭、新樂府辭,這個分類為後人所遵從。漢代樂府詩的精華是民歌,它們大多保存在《樂府詩集》的《相和歌辭》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