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借电瓶车去接人,结果一去不复返!多个饭店老板上当受骗

以“接朋友来吃饭”为由向饭店老板借车,老板伸出援手后,却迟迟等不到归还。同样的戏码多次上演,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青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华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借老板车接朋友来吃饭,一去不还

被害人许琴在青浦区外青松公路经营着一家火锅店,2019年11月6日傍晚,一名男顾客走进店里向正在前台记账的许琴询问有无包房,称约了五六个朋友来聚餐,许琴随即带他来到一间包房看了看,该男子表示环境还不错后便下楼打电话招呼朋友“赴宴”。

该男子在电话里大声说道:“我也想来接你啊,这不是因为要喝酒,把车停家里了。”“别生气啊,那你在家等着,我接你过来。”该男子挂掉电话后就转身问许琴有没有电动自行车,他去接个朋友,很快就回来。许琴也没多想,就把电动自行车钥匙给了他。走之前该男子还叮嘱道:“如果其他朋友过来的话,你先安排他们进包房。”

令许琴没有想到的是,等了2个小时也没见那名男子的踪影,她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调查后,锁定了程华就是该名骗取电动车的男子,于第二天在程华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顾客”借电瓶车去接人,结果一去不复返!多个饭店老板上当受骗

当过厨师了解老板心理,作案6起

在看守所内,程华表示他曾经在饭店做过厨师的工作,对于饭店老板的心理比较了解,这种情况下多数老板为了做成生意,即便心有芥蒂也会把车借给对方,这才让程华屡屡得手。

经查,程华通过这种手法共在上海市青浦、松江、嘉定等区作案6起,涉案金额逾万元,得手后以每辆200元左右的低价销赃给废品回收人员。程华还曾因诈骗多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加上这回已经是他第四次进班房了。

检察官指出,本案被告人程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且程华在五年内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区法院根据上述情节对程华依法作出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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