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之前,向购房人收取定金或房价款合法有效吗?

韩圣希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话题!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定金和房价款是违法行为!即违法即无效!如果你交了上述二种钱的任何一种、解决的办法是向房地产管理局投诉该房地产开发商防止开发商跑路!因为预售许可证的批准连同售房资金帐户进入坚管状态!防止开发商恶义支取售房款!是对行政行为第三方利害关系人的保护!房地产商携款潜逃的大多是题主所问的情形!

投诉后房地产管理局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处罚依据没有预售许可证!换一句是不尊重行政管理!不尊重法律必受处罚!所以遇到这样情形投诉维护法律尊严!大家齐努力进入法治社会!


疯老头941


我们公司就有这一块的业务,跟开发商合作也比较多,所以我对这个还比较了解,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又想提前蓄客,蓄客是为了在开盘时,能出现热卖的场景,这是开发商最希望看到的,一但出现热卖,那接下来的加推,二期,三期,一般都会卖的不错,开发商对这个还是很重视的。

那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开发商为了能吸引更多的客户,就会用一些优惠活动来刺激购房者,比如“交5000抵20000”;这个所交的5000块钱就是你所说的“定金”(有些叫服务费,有些叫团购费),这个钱有时候是开发商收的,有的是跟开发商合作的第三方公司收的,但这个费用是不属于任何合法的收费项,严格来说,只是一种预定金,但由于中间涉及到了第三方公司,就算明知违法了,开发商也不怕,真出事了,他们就说这是合作公司自己收的,跟他们没关系,一下子就甩的干干净净。

还有一种形式是更加恶心的,也更让人愤怒的,有些开发商由于前期拿地的时候地价过高,然后房子上市进行价格备案的时候,又刚好赶上国家的“房住不炒”压制房价,这时候开发商不可能赔本卖房子(其实是赚的少了而已),那开发商自己就不卖房子了,然后找第三方公司进行合作,如果有客户要买房子,就要出号头费(有的地方叫茶水费),这个费用可不低,严重的都能高达二三十万,去年我一个同事买的一个楼盘就掏了19万号头费,如果你不交这个钱,他们就不卖,就算去投诉了,他们也会说是第三方公司的行为,跟他们没关系 ,而第三方合作公司为了能跟开发商合作,只能忍了。

这就是开发商的一些嘴脸,希望各位购房者一定要认清,谨防被忽悠。


买房百事通


就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定金和房款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没什么法律来真正管它,这就是睁只眼闭只眼。预售证没下收定金,定金就不成立,对你也没有约束力,无效。你可以要求他退款。


逗锅


蓄水,不然开盘当天哪里来人选房,制造爆满的氛围呢?


我的文档651


不是蓄客,而是手里没钱


淡忘人人


合法,不合法你也不会交钱


阳光橙7864


不合法,但是价格低,很多人也愿意这样做!


M云飞


中国房地产有法律约束吗?


用户69802029


你说的是过去的做法,现在二线以上的城市这种情况基本没有了。但是会有验资,或签订一个首付比例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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