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縣水利局關於河長制有關問題答記者問(一)

玉田縣水利局關於河長制有關問題答記者問(一)

2020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八屆“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三屆“中國水周”。本臺記者就紀念“世界水日”和開展“中國水周”宣傳活動等問題,採訪了水利局河渠管理中心主任劉淑芳。

1。 什麼是河長制?

答:所謂“河長制”其實就是一種責任制,即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河長”,各級分管領導擔任“河長”,負責組織領導轄區內河流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汙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工作。

2. 玉田縣河長制的組織體系是如何構成的?

答:我縣河長體系是由縣、鄉、村三級河長構成,共落實縣、鄉(鎮)、村三級河長586人,其中:縣級總河長2名,由縣委書記和縣長擔任;縣級河長7名,由縣委副書記和6位副縣長擔任;鄉鎮級總河長40名,由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擔任;鄉鎮級河長120名,由鄉鎮負責同志擔任;村級河長413名,由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擔任。實現了縣、鄉、村三級“河長”全覆蓋。

3. 各級河長巡查頻次是怎樣規定的?

答:按照《河北省河(湖)長巡查工作制度》要求,縣級總河長巡查每季度不少於1次,縣級河長對責任河渠巡查每2個月不少於1次;鄉鎮級總河長巡查每月不少於1次,鄉鎮級河長對責任河渠巡查每月不少於2次;村級河長巡查每週不少於2次。縣、鄉、村級三級河長,每次巡查要覆蓋責任範圍內全河渠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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