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求房子寫她一個人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aa遼陽微生活總站強哥


你直接說這個首付也不是你支付的,你沒有權利這麼做出決定。再說了,你女朋友懂得真多,還寫婚前協議,如果婚後離婚房子歸她一人所有,真是用心良苦呀!

既然寫婚前協議也可以,婚後歸她也可以,不過要寫上從結婚之後100年後歸她所有。這也可以說明你們都沒有為了物質去傷感情,等有了孩子可以寫上孩子的名字,省去了很多的環節。用玩笑的語言鄭重聲明,為了你們兩個人的未來著想。

這樣說不同意的話,單一揪住房子的事情不放手的話,那你就要慎重了!


小青豆


女友要求房子寫她一個人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結婚之前女友根據你家庭條件的實際情況適當要點彩禮是可以的,但如果要求的太多了,就不合理,就太過分了,我覺得你女友在結婚之前要求你們買房子沒錯,要寫她的名字也沒錯,但要求房子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那就過分了,我覺得你應該三思而行。

房子是你爸媽用積蓄付的首付,可見你的家庭也不算太富有,你爸媽辛苦奮鬥了一生也就夠買一套很好的房子,可你女友卻讓寫她名字,並且要求婚後房子歸她一個人,這簡直是太自私了,這還講不講理了,她把你放在心上了麼?她在乎你的感受和想法了麼?她是跟你結婚還是跟房子結婚?你們之間的感情又算什麼?



是,她是女人,需要安全感,需要有房子才能安心,可是,你們又沒說不買房,沒說不寫她的名字,可她卻要求的這麼誇張,這是不是太不靠譜了,她是跟你結婚,她就這麼不相信你麼?你就這麼不值得她信任麼?如果她要求房子寫上你和她的名字,這還可以接受,畢竟這個要求也不算過分,可她卻做的這麼強勢,這段感情還有必要繼續下去麼?是不是太令人寒心了?

如果你同意了她的要求,那麼婚後你的日子可能不好過的,你父母為你買房不容易,你也要考慮一下父母的感受的,父母希望你幸福,但你也不能不顧慮父母啊,在婚前你女友都能想的那麼遠,都能做出最壞的打算,你可不能這麼傻,任由她的意思去做,畢竟一段婚姻中,會出現什麼事,誰都不知道的,如果你們結婚了,你父母漸漸老去,需要你們照顧時,她不願意幫助你照顧你父母,也不願意讓你父母和你們住一起,到時候你又該如何收場。

我覺得你應該跟你女友好好溝通,彼此都做出讓步,可以在房子上寫上你們兩個人的名字,這樣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也是最合理最合適的安排,雖然物質一點沒錯,但也要有個度。同時,你也瞭解一下,她是不是故意這麼說的,是不是想試探你的真心,如果她只是試探你的,那當然最好,但如果不是,那還是趁早找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來解決。

如果你們溝通不了,解決不了,女友也不做出讓步,那麼你就要好好考慮一下你們的關係是否要繼續下去,要知道哪怕這個房子是你掏錢買的,也要有你的名字,也要有你的參與。

我是傲雪化情感,感謝你的閱讀和關注。


傲雪話情感


我閨蜜去年十一領的證,在咸陽買的期房,首付32萬,男方家出了20萬,我閨蜜她男朋友借了10萬,領證前寫的我閨蜜一個人的名字,彩禮給了8萬,婚禮各家辦各家的,因為當時她男朋友查完徵信有問題,就寫了她的名字。他倆從初中就在一起的,性格比較木訥,長的也一般,我閨蜜屬於那種,膚白貌美大長腿,還有一頭超級漂亮的頭髮,後來大學畢業,我閨蜜在北京7000多一個月工資,現在漲到9000稅前,他男朋友現在做銷售還是稅前5000一個月吧,有時候一年都開不了2單,那時候我們幾個玩的好的都覺得她男朋友是真的配不上她,她男朋友就是逢年過節從來沒有禮物,或者發個信息說一句節日快樂也好啊,都沒有,就愛打遊戲。她說因為他們家離得比較近,那個村子也是一條馬路過去就沒了,父母雙方也都認識,如果分手對雙方家庭還有村裡人議論會很大,現在她們領了證之後還在北京工作,房租2900合租房,不包水電,這個我閨蜜出,貸款4200一起還,上下班地鐵一共得600一個月,各出各的,日常生活一個人早餐10塊,午餐晚餐算40一個月也得3000~~還有買房借的錢每月要還2000,一個月下來剩不下多少,她91年的,不敢要孩子,因為真的養不起~~~以前不能理解她那麼優秀,為什麼要和這樣的男生在一起,現在覺得,有這樣願意把一切都交給你的人在身邊,就算過的日子再苦也值得~初中四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工作兩年,從校服到婚紗,真心換真心,祝福她們幸福一輩子~~


有風吹過的地方N


如果你們兩個結婚了,然後,這個女孩子很愛你,你也很愛她,那麼可以寫她的名字。

在很早以前你是否聽過這樣的一個故事,他叫盧飛子,有一次,他跨出其他的國家做生意,然後,想和對方購買一批馬匹,先前說好了,馬全部到了之後在全部付款,後來,賣家反悔了,擔心馬到了客戶手上拿不到錢,然而,買家之前也瞭解過這個商家是比較有信用的,答應客戶什麼時候馬匹到手的日期都是很準時,於是,買家這時把馬的錢全部付完,到了交易時間之後,馬匹全部都送到了買家的手裡。

戰國時期,有一個國家的官員,因為目前國家缺少兵器,然後,到指定的時間要與他國開戰,然而,劉少從跑到隔壁的國家去租用兵器,開始說好先付大半的銀子,後來,那個國家反悔了,怕租出去的兵器損壞,租出去的兵器所得到的錢都不夠修理兵器的錢,於是因為快迫於開戰,劉少從只能付出租用兵器的錢和損壞的錢,後來,到了交易哪一天,兵器一件不少送到劉少從的手裡。

如果這個女孩已經嫁給你了,也很愛你,就是平時做事讓人不耐煩,那麼,她要是提出房子要籤她的名字,可以儘量滿足她,夫妻之間沒必要為了一點小事鬧彆扭。一旦要是因為房子離婚的話,那更不是很不值得嗎,對吧。


筆寫人生


如果是她自己出的錢寫她也可以,如果她沒有出錢還要加名字那就不可以,最近也有這樣的例子男友為表誠意寫了女友名字,轉身人家分手了人財兩空!我也是女的,我結婚時候都沒有想過這些稀裡糊塗的,後來人家房子要辦房本了問寫誰名字,我公公婆婆說把我的也加上,反正房子也不大相當於公寓大小,前幾天房本拿來我一看還真有我的名字[呲牙]


slience


哈哈,好巧,我和你女朋友一樣,也是要求我男朋友(現在是老公)這麼做的,我說一下我的想法。

我婚前要求我老公寫我的名字,一方面是受身邊人的影響,當今離婚率那麼高,其實只是怕自己嫁錯而已,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大部分的女生在婚前都恐婚,想在結婚之前試探一下男朋友對自己的真心,女生心裡其實覺得寫不寫名字這個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這處理這件事的態度,如果你一口一個你爸媽不容易,沒辦法,從來沒有想過你女朋友的想法,也沒有問過你女朋友為什麼這麼做,甚至這件事情以後你對你女朋友變得不好了,慢慢的,你女朋友由剛開始的試探就會變為真正的想讓你讓步,房子寫他的名字,分手是必然的。注意:如果你的女朋友是愛你的,你們是相互愛著對方的,即使這件事再怎麼發展,也行不成你們結婚的障礙,肯定會結婚。

其實大多數情侶都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尤其是近幾年,結婚是大事,尤其對於女生來說,大家都想嫁一個對自己好的,一輩子相守的那種,如果你平時生活中對他照顧不周到,不體貼,難免會動搖女生和你相守一生的決定,這樣你就得不償失了,所以,只要你現在對她非常非常好,對他體貼入微,我相信房子名字的事你們會解決的,她決定也會體諒你的不容易。

我和我男朋友戀愛六年,去年結婚的,現在真的好幸福,好幸福,經歷過就什麼都不糾結了,總之一句話,你的態度決定你是否能娶到她,別的都只是考驗你們的障礙。加油


S三次方


恕我直言,你是一個搞不拎清且沒有擔當的男人

你知道現在的婚姻法是怎樣的嗎?對於夫妻財產又是怎樣分配的呢?

再者,這是你父母的積蓄,不管從法律還是人情上來講,你是沒有發言權的,連你自己都稀裡糊塗,傻傻分不清楚,你女朋友又是從哪兒來的底氣,要求你必須寫她一個人的名字呢?

勸你還是思考清楚再做決定,現在女方都這麼精於算計,婚後的生活更加難以預料,如果走到離婚的地步,你們一家人都會說不清楚

婚姻永遠都是建立在情感和物質都平等的基礎上


讀懂已是過來人


憑什麼歸她一人?你怎麼辦?因為她是女人,因為她的青春一去不回,所以共同財產該有她的份,法律也明確了,不需要協議。倒是如果要定婚內個人財產所有制,也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的。可女方要求的婚前協議,是附條件贈與,條件就是結婚!然後贈與成就,房子贈與她了。如此過分之要求,你是否有能力接受?若她明知你無力承受,還如此過分,以後更過分的恐怕還在後頭。三思而後行吧。


糯米糰子的奇思妙想


那要看誰出錢買的房子啦,如果女方家全款買的就該寫女方的名字,如果是男方全款買的房子就些男方的名字,如果雙方湊錢就寫兩個人的名字


航媽燕子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的看法是:

首先,你需要了解婚姻財產的權屬問題。

1、婚後買的房子,不管是誰出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便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假定你們結婚不滿一年,未生育就離婚了。那麼財產基本按照出資比例劃分。

如果已生育,或結婚時間較久,那麼也按照夫妻財產均分。

其次,你的情況不建議簽署婚前協議,如果非要簽署,那就加一條,十年內不離婚,不分居。如因女方單方面要求離婚,或無子女情況下離婚,協議作廢。

最後,如果你們有三到五年的感情基礎,且你覺得女方可靠。這樣的協議簽署了也沒什麼問題。如果僅是相親認識的,感情基礎薄弱。則建議你按照我的提醒,對於婚前協議要重視保護自己。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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