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立本堂”披着老年协会的皮 敲诈勒索百姓
披老年协会的皮
行恶行为之事
日前,
莲花县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
扫黑除恶赃款发还现场会,
将莲花县琴亭镇花塘村
“立本堂”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追缴的赃款退还给受害者。
▲几名受害人拿到退还的钱款后,非常感动,他们表示,这次不仅拿回了被恶势力侵害的钱款,更让他们找回了安全感。
花塘村“立本堂”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发生在莲花县琴亭镇花塘村。经查,2015年12月,花塘村村民朱永平担任花塘村老年协会会长,随后将花塘村老年协会改名为花塘村“立本堂”管理委员会,并与朱国庆等人以此逐步发展壮大为涉恶犯罪集团。该集团打着维护管理老花塘村朱氏宗族土地的名号,采取软暴力或暴力手段,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以及侵占他人土地,实施非法敛财。
受害人琴亭镇寨里村村民周平贵:他们以老年协会的名义,在我建厂房的时候,进行敲诈,勒索了我三万块钱。
受害人琴亭镇花塘村村民朱雷平:花塘村立本堂的人要我们家让一块地给他们修一条通道。我们不同意,他们把我家里的玻璃,门都砸掉了。为避免麻烦,我就给了他们三万五千块钱。
发现这起涉恶案件后,
莲花县公安机关立即进行侦查,
于2018年和2019年
分三批将朱永平等12名犯罪嫌疑人
全部抓获,
并移送审查起诉。
2019年9月19号,
莲花县人民法院
对莲花县检察院起诉的朱永平等人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该案为恶势力集团案件,
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判处6个月
到6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
之后被告人朱永平等人
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
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终经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莲花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李建锋:这个“立本堂”案件它不同于别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它带有宗族性,它是以维护和管理宗族土地的名号,侵害外姓外来人员,同时,也凌驾于基层组织之上。
在依法打击惩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同时,
该案犯罪嫌疑人的手段
也引起了公检法等部门的重视。
▲公安机关通过基层走访,法院通过退赃会等方式,多次向群众宣传如何正确应对黑恶势力的侵害。
在自身权益遭受到恶势力的侵害时,一定要敢于和恶势力做斗争,同时也要懂得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要及时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基层组织也要不断地提高自治能力,预防基层恶势力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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