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毛坯房,空置一兩年了,物業突然讓我交物業費,我該交嗎?

莫安奈


不光交物業費,連電梯費都得交,就80幾塊錢的衛生費不交,還有取暖費可以交一半。不住人毛坯房一年也得交5000多!


飄泊的老頭魚


買房空置不裝修入住,是炒房等升值的投資行為。目的是獲利。但你必須明白,房屋產權裡是有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組成。你賣房時,不會只賣專有 部分,而把共有部分剝離不賣。這是不現實的。房屋共有部分是無法分割的。人家買你房,不能不使用樓梯,電梯吧?不能不使用道路吧。房屋空置,是你房屋的專有部分空置。房屋的共用設施設備並沒有空置。房屋所在小區的道路,綠化,房屋所屬的公共部位沒有空置,這些不可分割的共用部位有屬於你房屋產權的部分。而物業公司管理(或業主自治管理)的是房屋的共用部位,你不人住,是你自己放棄共有部分的使用權。但必須盡交費義務。這就是法律規定的不得以放棄權利不盡義務。你不人住,他們同樣也給你那部分產權服務著。你自己看,該不該付費。(試想一下,一個沒有管理的小區房屋能有多少增值。)哪有人家幫你炒房,你得利,人家白忙的道理?至於交多少,各市都有規定,看看文件就知道了。如果買的是農村宅基地上的小別墅就不用交物業費了,那房沒有共用產權部分。


楓葉zhouze


我沒有去研究物業管理法,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說一下自己的觀點。

房子買了,其實應該交物業管理費,至於怎麼交,該交多少,要根據本地區的規定,跟物業進行協商。

有很多人認為,我沒有裝修,沒有入住,也沒有享受物業的服務,憑什麼要交物業費?我起初也是這麼想的,但後來發現不是這麼個情況。

我現在的小區,是從發出交房通知書的時候開始算物業費,就是說,如果你買的樓盤達到了交房標準,物業給你發了交房通知書,從那天開始已經給你算物業費了。

有人可能會說,我不去領交房通知書就可以了,反正我現在不裝修,也不急。但售樓處有你的身份證,會把交房通知書按你身份證上面的地址寄給你,並且默認你已經收到通知書。但這種情況很少。

很多人都是覺得越早拿到交房通知書越好,就算不裝修入住,至少心裡比較踏實。有了交房通知書,隨時都可以裝修,假如物業說可以交房了,可能你比物業還急著拿通知書。

有很多人買房是用來投資的,自己根本不住,所以買了房子放個五六年還不裝修,但這種人往往不差錢,物業費都會交。

至於沒有裝修入住的房子怎麼交物業費,交多少,我覺得可以跟物業進行協商。如果物業好說話,你可以跟物業講交一半的物業費,或者交百分之八十,有的地方物業會同意。最差也可以把物業費的零頭抹去吧。





深圳阿杰


按理說不交,物業說的一套理由不成立,沒有服務,沒有付出就不應該有報酬。就像你沒有用電就不交電費,不用自來水不交水費,不坐飛機不交乘坐飛機費一樣,電業,水務,民航不會因為你不交費而向你索取,也不會因為你不交費而停業,照樣需要運轉。物業按道理不應該入住小區,成為小區的管理者,來壓迫住戶。小區應該有自己的管理者,自己的資產自己管理,小區需要某種維修再去請物業維修,維修完走人,這樣也就沒有住戶與物業的矛盾了!


詩海新兵


按說不用交,可是人家叫你交,你說你交還是不交?現在成了買了房就成了欠費戶了,真不知道如果是困難戶,低保戶怎麼過的。

在關係到群眾最切身利益的時候,政府不能“甩鍋”,要修法取締物業,建立業主委員會自治,對居委會負責,它是城市最基層的自治組織(相當於村民小組),不能把關係到群眾生活的社區管理服務交給以“贏利為目的”的物業公司,企業講究的是“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它已經不是業主請來的“服務員”,“管家”,而是變成了“盤剝”業主的工具,破壞了我們社會的和諧,敗壞了社會風氣,降低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歸宿感。

業主委員會自治以後,收支公開,依法辦事,強化監督,相信絕大多少業主是會配合的,當然,政府還要加大城市困難人員,失業人員,社區養老的投入幫扶力度,讓人民群眾確確實實有“家”的感覺,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這才是我們發展的目的!


昨夜星辰229630256262


這就是有償強制服務管理的惡果。所謂服務不過是藉口,實則是吸血蟲般的終身供養關係。樓起找買家開始吸食直至樓毀房塌為止。這樣的政策不知出自何處,其本性之惡令人震驚和厭惡。各階層管理機構集體無聲也說明其根源所在。同樣的還有車檢、醫療、教育等無不類同。所以講房子、車子、孩子、等周邊圍繞著無數以管理為名壓榨吸食的蛀蟲。民眾苦不堪言,只有期盼政府得早消除這些害蟲,減輕一些生活壓力。


股海飛紅


有很多業主認為,雖然我買了房子,但是一直沒人住甚至還沒有裝修都沒有享受到物業的服務,為什麼要交物業費?

但是事實上物業費是從房屋交付之後,業主就需要繳納的,因為雖然業主並沒有入住,但是對於業主來說物業的服務已經開始了,但是由於業主並未入住,部分物業服務並沒有享受到,所以各地出臺了不同的政策,減免這個時期的部分物業費用,但是比例因地而異。

所以物業費是一定要交的,但是可以在網上查找當地的減免比例,按照減免後的物業費繳納,但是如果拒交物業費要小心,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還要補交物業費並繳納滯納金。


東友律師團


遍地房地產大量空置房浪費資源和糧田,買得起的不住是炒的,想住的買不起,為了限制炒房,應該出臺政策,不擔要繳,而且應該收空置稅!


大國掘起


為什麼要交物業費?物業費都用到哪兒了呢?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業主應當根據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物業為業主提供了服務,業主就應該繳納物業費。


關於物業費的用途主要包括:人員的工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沒有裝修完畢、沒有入住為什麼也要交物業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看這個法條,可能很多業主都在吐槽,說法律偏袒物業,事實真的如此嗎?事實上,不管某位或某些業主是否居住,或者多住幾戶、少住幾戶,物業都照樣要提供服務,比如,保安人數不會少、清潔工作不會少、固定資產照樣折舊等。所以,某位或某些業主是否居住,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成本開支而言,基本沒有什麼實質意義。

因此,只要物業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為業主提供了服務,業主就有義務交物業費,如果業主不交費,物業公司會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你交費。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法律諮詢喬也


《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普通住宅交付後空置六個月以上的,其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應當減收,辦理空置程序和具體減收比例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規定,但收取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根據前款的規定,空置六個月以上的,業主最多交納百分之六十的物業服務費。業主應當及時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夲《辦法》於2018年七月一日實施。

普通住宅是指小區內除去別墅外其餘都是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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