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公平中的不公平

引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1980年初期在中国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农村土地,公平中的不公平


农村分田(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几十年。从最初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十五年不变,到1993年中央提出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这“不变”意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几十年不调整土地,看似是给农民吃上定心丸,其实农民心里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每个村组年年都有生育、婚娶的人口增加,同时也有死亡、出嫁的人口减少。这样各户由最初人均土地一样,变为各户人均土地多少不一,甚至户与户之间还有人均土地差距特别大的情况。这就意为着土地完全失去了人均化。

农村土地,公平中的不公平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三十年不变,对农民来说确实有点长。尽管农村不少地方有荒芜土地的现象,但农民还是希望土地能人均化,虽然这是个难题,甚至有点不现实。但是不是可以把差距缩小?譬如:由村小组统一规定实施,人口减少户,土地补于增加户,或三至五年小调整,十年大调整等。这样可最大程度的缩小人均土地的差距,避免减少土地纠纷矛盾。

农村土地,公平中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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