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之機械遠程監控系統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之機械遠程監控系統

企業的機械遠程監控系統屬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違反國家規定,對企業的機械遠程監控系統功能進行破壞,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計算機信息系統”和“計算機系統”,是指具備自動處理數據功能的系統,包括計算機、網絡設備、通信設備、自動化控制設備等,具備自動採集、處理、存儲、回傳、顯示數據和自動控制設備的功能。該系統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之機械遠程監控系統

利用“GPS干擾器”對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修改、干擾,造成該系統無法進行實時監控和遠程鎖車,屬於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破壞,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行為,後果特別嚴重的,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退繳違法所得,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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