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見過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嗎?

靜美1121


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真是有病!

是的,最初我聽到小月說起她姐姐的事情時,我真是有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一個女人,都離婚了還跟人家生活在一起,是沒見過男人嗎?

聽完小月姐姐的故事,我卻明白了世界上有些事,真不是我們所看到,想到的那麼簡單。

小月姐姐和小月姐夫原本是對金童玉女。兩家是世交不說,兩個孩子也是從小青梅竹馬,長大成人後水到渠成的結婚成家,感情很是幸福甜蜜。

小月姐姐是典型的賢妻良母,性格溫和,心地善良。小月姐夫卻有點痞子相,愛玩,愛說笑,總是一副不正經的樣子。


兩個人結婚不久就有了孩子,小月姐夫當時跑長途,一出門就是十天半個月的。小月姐姐在家照顧公婆孩子。不曾想,小月姐夫跑長途時耐不住寂寞,沾染了小姐,而且不幸的得了性病。

回家後小月姐夫痛哭流涕,小月姐姐看著自己的愛人哭的像個孩子,心早就軟了,不但沒有怪罪丈夫,還悄悄帶他去醫院看病。生病的那段日子,小月姐姐對丈夫體貼入微,百般照顧,一直到丈夫痊癒,沒有說過一句埋怨的話。

這次生病,小月姐夫也深感對不起妻子,病癒後賣掉了跑長途的車,專心在家做生意,不再離開家,離開妻兒。日子似乎又恢復了曾經的幸福。

可是小月姐夫卻慢慢地變了,他變得多疑,敏感,哪怕是小月姐姐和村裡鄰居說說話,只要是異性,都會讓小月姐夫醋性大發,對妻子百般審問,甚至諷刺侮辱。一次,小月姐姐去地裡幹活,正好遇見小月姐夫的妹夫,兩個人擦肩而過時停下打了聲招呼,說了說話,不曾想被小月姐夫看到了,一口咬定小月姐姐和自己的妹夫有一腿。

不僅如此,小月姐夫還在家裡當著自己父母的面,兩個兒子的面說小月姐姐和自己的大妹夫有姦情,並且打電話叫來了自己的妹妹。他妹妹不明就裡,撲上去就打小月姐姐。

在當時的那種情況下,小月姐姐百口莫辯,又氣又急之下,拿起一把刀割了自己的手腕。覺得自己唯有一死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後來驚動了小月的父母。小月爸爸把小月姐姐送進了醫院,並且當著小月姐夫全家人的面說自己的女兒自己領回去,從此不再踏進小月姐夫家的門。

原本以為,這段感情就以悲劇收場了,沒想到,小月姐姐還沒痊癒,小月姐夫又各種痛哭流涕,各種傷心欲絕,各種軟磨硬泡,領了離婚證的兩個人,又過在了一起。

小月說,姐姐的事情傷透了父親的心,當姐姐領了離婚證又和姐夫過在一起時,父親曾經放狠話說從此沒有姐姐這個女兒。

幾年過去了,小月也不知道姐姐現在到底幸福不幸福,只是聽姐姐說,起碼,她給了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其實,孩子只是藉口吧。小月姐姐最終還是敗給了自己沒有底線沒有鋒芒的善良。

這種離婚後還過在一起的生活,其實是另一種災難的開始和延續。除非在這段感情裡發生了奇蹟,小月姐夫能幡然悔悟,浪子回頭,懂得珍惜,否則,只能是苦海無邊了。



為了錢,離婚不離家

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會這樣,有的人離婚後還生活在一起,是為了夫妻共同的利益。

尤其在拆遷的地區,為了能分到更多的房產和錢,有些夫妻會採取“假離婚”,就是辦理了離婚手續,只是名義上離婚了,實際上還是夫妻。一旦拆遷結束,得到了想要的補償,他們會馬上恢復婚姻,進行復婚。

也有一些是為了轉移財產。我認識的一位朋友,他的父親生意做的很好,但是偷稅漏稅太厲害,後來被查出來,他父親上了黑名單。其實交了罰款和偷漏的稅就可以了,但是他父親覺得幾百萬太不划算了,與其交錢還不如自己花。

為了轉移財產,他父親和他母親辦理了離婚手續,把所有的財產都轉在了他母親的名下,自己成了一個窮光蛋。從此過著隱姓埋名的“逃亡”生活,出門只能坐私家車,凡是用到身份證的事情,他都不能參加。

也有為了孩子的。

有些夫妻,明明沒感情了,離婚了,但是為了孩子,還裝作夫妻的樣子生活在一起。《來電狂響》裡的文伯和戴戴這對夫妻就是這樣。

應該慶幸我們生活在一個這麼好的時代,不管你做出什麼樣的選擇,都不會有人撻伐你,也不會有人指責你,你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主。

其實人生苦短,生活可以有千千萬萬種選擇,只要自己覺得舒服,開心就好。因為誰也不知道,明天你睜開眼睛時,迎接你的是驚喜還是意外,只要自己覺得情出自願,事過無悔,就好!


蘇解憂


多著呢,我對門的1106住戶就是離兩年了,還在一起住一起生活,不過自離婚後男的去廣州總公司去了,原來倆人在同一公司上班,杭州是分公司。男人一個月基本上要來二次,沒離婚的時候還沒聽到到他倆晚上的動靜。自從離婚以後每次男人回來的晚上那個女的叫聲旁邊的住戶都能聽見,有一次1104號主還來拍他的門,叫她小聲點。除正在性愛的人以外,聽到那叫聲估計絕大多數人都在想入菲菲。


喬司朝陽


見過我就是,和老公離婚九年了,離婚之後就回了孃家了,但是瘋狂的想念孩子,沒辦法又大包小包的回去了,還是早晨六點起床給孩子做早飯伺候父子倆上班的上班上學的上學,週而復始每年都回去住幾個月,我們反而比沒離婚時過的更祥和了當你想要張嘴吵架時,唉我們已經離婚了沒必要吵架所有的戰爭瞬間粉碎了一笑而過,該去喝酒的去喝酒該熬夜的繼續熬夜早晨起來做個好爸爸好媽媽依然是我們不變的初衷


16928884


見過,這樣的夫妻,我身邊還真不少!也就是所謂的“離婚不離家”吧!

我大姑的大兒子,我哥,就是這種情況。

大哥和嫂子因為婆媳不和而離婚的。離婚的時候,他倆都已經做了財產分割,並且,兩個孩子也都說好了一人帶一個。

我哥帶兒子,我嫂子帶閨女。因為兒子那時候才幾個月,需要人帶。而閨女都已經上小學了,不再需要人帶著了。嫂子在外企上班,沒時間去帶小的,所以自己選擇了帶大的。我大姑選擇了要孫子,她來帶。

離婚之後,他們也確實分開了一段時間。但是,好像也就是兩三個月之後,又搬回到原來的房,共同居住在一起了。

我想,這其中,應該是和夫妻之間的感情還在,並且孩子們也都需要爸爸媽媽的愛而導致的。

現在,他倆辦理離婚手續好幾年了,也沒復婚。有幾次,我們開玩笑的讓他們復婚,這樣下去,也不太好。但是我嫂子有點不想復婚。

她說:“目前這樣,我覺得挺好的。沒有過去的哪種婆媳矛盾了,自己也不用再去糾結很多事情了。離婚之後,你哥的有些不良行為,也有所好轉。如果復婚之後,我想,他一定又會想過去那樣。並且,你大姑脾氣也不太好,現在是因為顧忌著我們已經離婚的事實,對我稍微客氣一點。如果復婚了,沒了那層客氣在裡面,又會想過去那樣。我真是過夠了過去的生活了!”

我老公的一個同事,也是這種情況。

但是,他們辦理離婚手續,純粹是“假離婚”,為了買房而離婚的。

辦理完離婚手續之後,他們該幹嘛照樣幹嘛。一切照舊,完全就不受手中的“離婚證”而影響。

他們的女兒,壓根就不知道爸爸媽媽都已經離婚了。更別說家中的雙方父母了。

現在,房子已經順利拿到手了,他們的工作室也乾的風生水起的了。

夫妻倆完全沒有因為離婚而離心。

我想,很多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是有原因的。有的人,最初的目的,應該就是“假離婚”,為了買房而已。這個,在一二線城市,應該算是很普遍了。

離婚不離家,這種現象,太正常了!

但是,魚兒想說的是,如果目的已經達到了,如果有機會,還是儘量早點把去復婚手續辦了吧,尤其是女人,更應該要重視這方面的問題。畢竟,法律,可不承認什麼“假離婚”之類的。沒出什麼事,一切都好說,一旦出事了,哭都晚了!

我是“幸福魚兒”,情感領域創作者,兩寶寶媽!分享情感故事、解說婚姻生活!歡迎關注我,留言諮詢或討論。本文系原創,抄襲必究!

幸福魚兒


我表哥和表嫂,當初因為要買房子,

第二套房子的稅比較高,為了鑽法律的空子,

就假離婚了,當然這件事除了他們倆,我們都不知情

甚至連小姨都不知道他們去領了離婚證的,

雙方還正常的生活在一起。


這之後,不知道是嫌麻煩還是怎麼了,一直也沒有再復婚

一年多之後,表嫂忽然的就對錶哥失望透頂的樣子,

雙方矛盾越來越多,最終爆發。

鬧到了派出所,搞得表哥也心灰意冷。

於是,原本有感情,可以說是很恩愛的兩個人對我們宣佈他們離婚了,

還說是早就離了。

也就是這個時候,我們才知道原來他們都領了離婚證一年多時間了,


這之後,就算是徹底分開了。

各自也都有了新生活,表哥又找了對象,都準備結婚的時候,

表嫂有後悔了,回來找他。

但一切都已經回不去了,所以也只能作罷。

其實,對他們倆之間的事情我們都覺得比較惋惜的。

因為倆人是自由戀愛,從白手起家到後來的有房有車,

是一路相互扶持走過來的。

都是該死的假離婚,搞得倆人假戲真做。


人心啊,有時候真的太貪。自己給自己預設了一個不好的結局,

怪誰呢。


老徐說事999


你見過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嗎?


以前認識一個老闆,公司做的還不錯,因此身邊圍著許多女人。本來在老婆眼裡屬於完美的老公還是出軌了,老婆無法原諒他,最終還是離婚。當時孩子正在讀初三,準備中考,因此兩口子就沒把離婚事告訴孩子。在孩子面前是正常夫妻,只要孩子不在,妻子一句話都不跟他說。孩子上了高中後開始住校,孩子平時上學時他們兩人各忙各的,都經常不回家。但一到週末孩子回來時,兩人繼續扮演著夫妻。直到孩子高考完才告訴孩子,兩人正式分開。


現實中離婚後還住在一起的夫妻還不少,多數是因為以下幾方面原因:

第一,不想讓孩子知道,擔心影響孩子學習。這種情況是最多。

第二,只有一套房子,離婚後另一方無住處,暫時同房但不同床。

第三,離婚後一方後悔了,因此不分開尋求復婚機會。

第四,由於特殊原因,涉及公司利益或個人形象,不想讓外界知道,這種情況上市企業股東和明星比較多。

結婚離婚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每個家庭情況不同,不明真相作為旁觀者都不應該妄自評論。


陽光背後是月光


見過,我的孃家附近就有一對夫妻,四十多歲的時候,因為男人一天到晚懶懶散散,不幹活,到處晃盪。也不掙錢,女人為了嚇唬一下男人,就離婚了。目的是希望男人能夠反省一下自己,改過自新,去找活幹。

可是好像也沒有奏效。

氣的女人差點生病。

不過,就一個房子,怎麼生活?

還是得在一起過。

男人又不會做飯,女人一做好飯了,男人就去蹭吃蹭喝。女人雖然生氣也沒辦法。因為畢竟還有兩個孩子。

每次男人不去找活幹,女人就拿笤帚趕他。後來也勉勉強強一年幹個半年活。比不動強。

女人想再找一個人,可男人又不讓。雖說是離婚了,到底還是沒完全斷了。

最後,還是又生活在一起了。

只是離婚證還是各自拿著,也沒復婚。

現在倒是好了,領了退休金,有了點錢了,兩個人也不吵架了,懶惰的男人反而當家做主了。

真是個笑話。


兩性感情世界


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的夫妻,我見過一對,而且目前他們還住在一起。

這一對是我閨蜜和她老公,他們離婚是因為兩個人性格的都好強,結婚四年吵架的時間比安靜過日子的時間還要長。

奇怪的是,兩人離婚後住在一起反而不吵了。用她的話說就是:“他不是我老公了,老給人家臉色看有點說不過去。”兩個人從吵架到客套,關係變得很平淡了。只是因為孩子每到晚上就找媽媽,她回來陪孩子。後來,她前夫說,要不你就住這吧,等孩子大點再說。

閨蜜沒房子,剛離婚在外租過兩個月的房子,後來還是搬了回去住,一直住到現在。像她這種情況,住在一起是為了孩子,如果她和前夫不重新結婚,那麼這種情況也維持不了多久,萬一哪天其中一方找到了另一半,分開也是必然的。

離婚後夫妻還住在一起的原因基本上都跟孩子有關。我閨蜜這個還算好,因為基本上雙方從吵架過度到了不吵架,如果兩人復婚,經過這一輪磨合,說不定以後還會變得幸福起來。

但實際上,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少的,夫妻倆不管是因為感情不和離婚,或是出軌等諸多外在因素離婚,離婚後對對方的怨氣沒那麼容易消散,如果為了孩子在一起生活,家庭氛圍要麼是冷漠,要麼是延續之前的爭吵,不管怎樣,如果實在合不來,離婚後還勉強在一起生活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所以,如果還考慮離婚後要不要一起生活,倒不如先不要離婚,好好克服一下需要面對的夫妻問題,因為婚一旦離了,很多東西想挽回就沒那麼容易了。

歡迎關注@晴青馳,每天跟你聊聊與幸福有關的事。


晴青馳


我們小區就有一對,他們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婆媳矛盾,雖然離婚了,但是他們感情還是不錯的。在好多人看來,他們依舊還是夫妻。

有鄰居開玩笑的說他們離婚是離給她婆婆看的,不過真的還挺有效果的,她們現在雖然說還是住在一起,而且對她前婆婆不理不睬的,反倒沒有了矛盾爭吵,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樣子。

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頭腦發熱就離了,過後又後悔的不在少數。所以就又在一起生活了。可能也心理上的感覺吧,離婚了大都沒有了爭吵,反而又過的好了。也就這樣接著住在了一起。





江南煙雨紅塵閣


你見過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嗎?

朋友們好,我是曉晴說愛。

見過呀,我的鄰居張姐,十年前就和她老公離婚了,我的印象中,自離婚後,就一直住在一起,直到今天。

每個人的情況都是不同的,有的人的婚離的就很決絕,而有的人的婚離的就很猶豫。張姐就屬於後者。



選擇離婚,大多情況都是不得已而為。十年前的那一天,張姐選擇和她老公離婚,是因為發現了老公的婚外情。

張姐屬於那種大大咧咧的女人,但認起真來還是很可怕的。在她老公“東窗事發”的第二天,他們就去民政局扯了離婚證。

張姐和她老公一直是很恩愛的,在外人的眼裡對他們的婚姻基本上都是嫉妒羨慕恨。她老公也是那種實在人,出這種事也都在大家的意料之外。



那一夜,老公是跪在地上和張姐哭著道事情的原委的。離婚,也是她老公提出來的。為了彌補對張姐的傷害,她老公執意請求要做兩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必須離婚,並且淨身出戶,以示懲罰。第二件事,就是在家閉門反思一個月,以示悔改。

那天晚上,張姐倒是挺冷靜的,並沒有大發雷霆或者破口大罵。耐心的聽老公把他所想說的話全部說完,最後同意了她老公的請求。

她老公婚外情的故事,再沒有了故事。在外人的眼中,兩個人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似的,人是成雙成對,出出進進。給我的感覺,是他們比以前顯得更恩愛了。

在我看來,張姐和她老公都是很智慧的。能把婚外情這樣的事,處理得平靜如水, 也令我為他們豎大拇哥。

我是一個好事之人,就前些天和張姐在一起,我還問了她一個很私密的問題。

“這都十年過去了,你和老公復婚了嗎?”

“沒有。因為當初離婚的時候,我就給他定下了考察期,餘生。”

這更令我仰慕張姐的智慧了。雖然離婚了,雖然老公是淨身出戶,可那些真的是紙面上的東西,實際上,他們一天都沒有失去恩愛,一天都沒少了對愛情的呵護。



我和張姐的老公來往甚少,但通過張姐的這句話,在我的心裡,給張姐的這位老公樹立了高大形象。主動提出離婚,停止對對方的傷害。願意淨身出戶,以示對自己錯誤的懲罰。願意用餘生當做考察期,以示自己悔改的勇氣和決心。這樣的男人,即便犯了些錯,在我的心裡形象也是高大的。

我不知道張姐和她老公這輩子還能不能再復婚,不知道張姐是否會提前結束對她老公的考察期,實際上,這些東西,在他們自離婚就沒有分開過這樣的事實面前,已經變得毫無意義。

用張姐的故事,回答您這樣的問題,我覺得是貼切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