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出資買房卻被兒子趕出家門,回家的路還有多遠

借名買房,顧名思義就是指自己出錢,然後將房產落到別人名下,與對方約定房產的實際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借名買房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說為了規避房屋限購令、為了規避限貸令以及其他貸款障礙等等,當然,在一些離婚案件中,還有以這樣的方式來隱藏或轉移財產的,這樣的情況其實並不少見,很多是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

今天走進《律師幫幫忙》節目尋求幫助的董先生,年逾耄耋,卻被親生兒子揮拳打傷,奮鬥了一輩子買的房產,卻在寒冬臘月被兒子逐出家門,老人回家的路還有多遠?懷向陽律師,將為董先生及其老伴支招,幫兩位老人解決困擾。

老人出資買房卻被兒子趕出家門,回家的路還有多遠

案例回顧

董先生今年90高齡,本應頤養天年,卻在寒冬臘月,和80多歲的老伴一起被親生兒子趕出家門。

說到這套老人唯一的房子,董先生的情緒有些激動。事情要從2001年說起,那一年,兩位老人以貸款的方式買下一套房子,並用之後16年的時間還清了貸款。可才卸下重擔沒多久,隨著二兒子一家的到來,老兩口原本平靜的日子,被攪得一團糟。

老人出資買房卻被兒子趕出家門,回家的路還有多遠

當初,二兒子以孩子彈琴街坊四鄰有意見為由,搬進了房子與董先生夫婦共同居住。從這以後,沒時沒點的練琴聲,讓身體本就不好,需要休息的兩位老人備受困擾。再加上二兒子暴躁的脾氣,更是經常引發家庭大戰。稍微有點小事,兒子就會拍桌子、摔東西,甚至動手打傷了董先生。

二兒子的舉動,讓兩位老人悲傷不已。而更讓他們遭受錐心之痛的是,兒子竟以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為由,在2019年年末把兩位老人逐出了家門。

老人出資買房卻被兒子趕出家門,回家的路還有多遠

原來,買房的時候董先生已經70多歲,因為年齡的原因,沒有資格貸款,房子的銷售人員便建議二老以兒子的名義購房,這樣可以辦理貸款。為了順利貸款,老人在房產證上寫上了兩個兒子的名字。正是老人當初的這個決定,成了二兒子今天霸佔房產的理由。如今,二兒子一家給房門換了鎖,還丟掉了老人的東西。不過,老人原本“借名買房”的初衷,在兒子面前表述的十分明確,並且還曾與兩個兒子簽訂過一份承諾書。承諾書上寫明,房屋貸款由實際購房人董先生來支付。落款處,還有董先生和兩個兒子的簽名。

這份承諾書,會對案件的走向產生什麼影響呢?在外流浪三個多月的老人,又該如何回家?讓我們看看懷向陽律師怎麼說。

律師支招

老人出資買房卻被兒子趕出家門,回家的路還有多遠

在聽完董先生的陳述後,懷向陽律師表示,案子的關鍵點要看董先生手中的相關證據。

“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事實購房人或者真正購房人,被借名之人為登記購房人。

借名買房具有以下幾種含義:(一)事實購房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
(二)事實購房人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
(三)事實購房人出資購買房屋;
(四)事實購房人行使對房屋的權利。

老人出資買房卻被兒子趕出家門,回家的路還有多遠

本案中董先生手中有幾份證據,首先,房子的首付款是由董先生支付的,這點是應該可以查實的。其次,董先生提到,貸款並不是把錢直接打入還款賬戶,而是每期都由老伴去實際交款,那麼在交款後都有收據,在收據上交款人簽名體現的是董先生老伴的名字,通過以上兩點證明,無論是首付款部分,還是後續貸款部分,都是老兩口實際交納的,是實際出資的一方。同時,物業公司也能夠出具相關的證明,自購房之日起或者實際交房之日起,一直由兩位老人在此實際居住,這一點也是能夠契合的。

本案中,還有一份承諾書,這份承諾書對於房子的性質非常有價值。承諾書中,兩個兒子表明,貸款由實際購房人董先生來支付。落款處有董先生及其兩個兒子的簽字。那麼這份書面的文件能夠證實,實際購房人就是董先生,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證據。另外,老人也提到最初的草簽合同,是老人的名字,這對於本案來說也是很重要的證據。在擁有以上證據的前提下,懷向陽律師認為,本案被認定為借名購房關係的可能性比較大一些。

如果借名買房的關係成立,那麼董先生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請人民法院判決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在此懷向陽律師提示,像這種購房合同關係,董先生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確權,一定要通過合同關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他的兩個兒子,將房屋過戶到他的名下,這樣才可以。從房屋所有權的角度來講,如此處理,老人才得到完整的物權。

對於老人目前的狀況,懷向陽律師表示,作為成年子女對自己的父母有贍養義務,贍養義務不只是支付贍養費用,還要對老人的生活進行照顧,同時還需要保證老人的居住。

在如今疫情這麼嚴重的情況下,將老人趕出家門,懷向陽律師認為,二兒子的做法可能涉嫌虐待。對於二兒子的暴力手段,懷律師建議董先生及時報警,如果的確有肢體接觸的話,需要老人驗傷,留存相應證據。

綜上,對於董先生和老伴的遭遇,懷向陽律師給出了三點建議:

1、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兩個兒子將房屋過戶至老人名下。

2、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提供住房。

3、二兒子暴力攆走老人的行為,涉嫌虐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片場連線

董先生表示,二兒子目前在國外無法聯繫,所以主持人依照供的電話號碼,與董先生的大兒子取得了聯繫。大兒子的聲音出現在節目錄制現場,當得知是欄目組打來電話時,大兒子表示:“因為這個東西,畢竟是雙方的事,它一件事肯定會有起因的,不想浪費時間……”

對於事情的前因後果,董先生的大兒子不願多說,隨後便掛斷了電話。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為人子女,最基本的義務還是要盡到的,羊羔尚且知道跪乳之恩,何況是我們。

節目組希望,通過懷律師的幫助,兩位老人能夠及早地住進,屬於自己的房子裡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