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糟心!男子買二手房,付了65萬後房主“失聯”…》
近日,購房者董先生給小莉求助,他通過中介,準備購買一套二手房,可如今房子沒到手,錢也“飛”了。
董先生介紹,去年11月份,他通過房之家不動產東三街店想購買鄭州市金水區某小區的一套二手房,並付了1萬元中介費。
董先生要購買的這處房子的總價約110萬元,但是房東還欠銀行57萬元的貸款沒有還,需要董先生解押。
董先生說:“當時房東說要65萬元,57萬用來解押銀行貸款,8萬元作為買房的訂金。我心裡害怕不靠譜就問了中介,擔心付了錢對方會不會跑。當時中介說沒有問題,並且也表示會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我就把錢打給了房東。”
可是沒想到!讓人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房東不僅私自取出瞭解押款給花了,還玩起了失蹤!
交了1萬中介費,拿了65萬解押款,可現在房子又被房東租了出去,別人在使用,這讓董先生和家人感到十分糟心。
董先生的家人認為,出現這樣的事情被騙65萬,中介公司負有責任,買賣沒有做成,中介也應該退還1萬元中介費。
對此,房之家不動產東三街店的經理表示,解押是董先生同意的,且他們告知過風險。最關鍵的是,選擇這種解押方式,房東許諾會給董先生房款的優惠,所以董先生才會這樣操作。
對於董先生的遭遇,小莉諮詢了幫忙團律師楊楠。律師提醒:
根據這個借款協議的約定,中介公司應當對原業主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向求助人承擔還款責任。已經交的中介費,應該由原業主承擔,中介應該退還。
目前
董先生決定起訴房東和中介
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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