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為何在《辛丑條約》上籤“肅”而不籤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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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上籤的是“花押”。

在中國古代,花押可是比簽名更具法律效力的東西。

首先,根據《說文解字》一書對“押”字的解釋:“押,署也。”

即“押”的意思就是署名。

但是一些老百姓不識字,他們在接觸到合約文書之類需要署名的時候,籤不了名,怎麼辦?

那麼,就可以根據他心中所想,隨便畫個什麼圖形。

由於這個圖形直接表現出個人的習慣與創意,旁人難窺其意,就難於模仿作偽,且辨識度極高,所以比簽名更具法律效力。

因此,“花押”也叫“畫押”。

但是,高雅的知識分子不喜歡別人說自己在“畫押”——那樣是等同於譏笑自己不識字。

他們在畫押的時候,故意用草書寫一些似是而非的字,並且擠攢在一起,讓人難於識別,改稱為“花押”,意思是用花體字寫的符號。

宋人洪邁因此在《容齋五筆》中說:“押字古人書名之草者,施於文記間,以自別識耳。”

在宋代,由於與鄰近的遼、金、西夏都有經濟、文化上的交流,這些兄弟民族不識漢字,畫押更加盛行。

蒙古入主中國後,擅長騎躲的蒙古卻難於執筆,甚至推行固定押印以代替執筆畫押。

另外,花押這種形式也不僅只在中國流行,在亞洲其他國家甚至歐洲也都有簽名用“花押”的形式。

尤其是日本。

現代的中國人已經幾乎沒有人會花押了,日本人還保留著花押的習慣。

1871年《日清修好條規》上,李鴻章簽署的是花押,日方代表簽署的也是花押。

1901年的《辛丑條約》中文本第十二款規定,簽約代表的署名,要以“畫押”形式,而不是簽字形式。

所以李鴻章就遵照條約的規定簽了花押。

和李鴻章參加談判的慶親王奕劻也同樣是在《辛丑條約》上籤了花押,沒有簽名。

除《辛丑條約》外,李鴻章在《中日天津條約》、《馬關條約》上,也都是依照約文規定,簽署的花押。

李鴻章的這個花押,遠看像“肅”字,估計跟他是一等肅毅伯這個爵位有關。

近看這“肅”字,上邊的部分是一個“李”字的一半,中間的部分是狂草的“鴻”字,下邊部分收尾處隱藏有一個“章”字。

到底是不是這樣的呢?

李鴻章本人從來沒做過解釋,全由觀者自己品味了。

下面列舉幾個非常著名的花押,大家來品味一下其中意思。

第一個是書畫皇帝宋徽宗的花押:很隨意的兩橫,然後急匆匆的一個提折。

啥意思呢?

肯定不是他的名字趙佶。

有人根據他的身份猜,說是“天下一人”,不知您以為然否?

第二個是大明亡國之君崇禎皇帝的花押,這盤龍團鳳的一堆,寫的是什麼呢?

有人說是他名字中的“由檢”二字;也有人說是“一國之主”,您覺得呢?

第三個是民族大英雄鄭成功的花押——漳州軍餉大元上面鑄有他的花押——有人說是“朱成功”三字合體,您看出來了嗎?


覃仕勇說史


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中文本上籤署的並不是“肅”字,甚至並不是一個字,而是畫了一個押,這是比簽名更為正式的形式。

根據《辛丑條約》中文本第十二款規定,簽約代表的署名,要以“畫押”形式,而不是簽字形式,所以李鴻章這麼做,是遵照條約的規定而為之。同時和李鴻章參加談判的慶親王奕劻,在《辛丑條約》上也是畫了押,而沒有簽名。

這裡所說的“押”,即“花押”,是中國傳統的一種防偽簽名模式,從古代一直沿用到近現代,新中國成立後,一些老人也還依然有使用這種花押的傳統,只是現代以來已經越來越少有人用這個,以至於“相見不相識”。

“花押”通常由本人自行設計,往往是運用自己的姓名或者字號為元素,按照書法習慣組合“攢”到一起而形成,其中的筆畫順序、細節模式只有自己知道,外人很難模仿,因而常用於在正式的文書上籤署。

(李鴻章的花押並不是一個“肅”字,而是包含了“李鴻章”三字筆畫在內的設計。可以看到起筆實際是“李”,中間包含了“鴻”,收筆部分有“章”的筆畫)

如果仔細看李鴻章的花押,實際上根本不是個“肅”字,實際上是把“李鴻章”三個字的筆畫組合到了一起而形成。

(1871年日清修好條規上李鴻章簽署的就是花押,日方代表簽署的也是花押)

(1885天津條約上,李鴻章簽署的花押)

(1895年馬關條約中文本上,李鴻章、李經方以及日方代表所用的都是花押)


除《辛丑條約》外,李鴻章從19世紀70年代參與談判簽署的《日清修好條規》、《中日天津條約》、《馬關條約》上,也都是依照約文規定,簽署的花押。


海研會


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清政府再次戰敗,最後被迫和十一國簽訂了《辛丑條約》,而代表清政府去簽訂《辛丑條約》的正是李鴻章,李鴻章是滿清的裱糊匠,他這一生代表清政府簽訂了很多不平等的條約,雖有房杜之能卻生不逢時,實在可惜。

我們今天在看《辛丑條約》,在上面中方簽訂的落款並不是李鴻章三個字,而是一個看上去像“肅”字一樣的字,那麼李鴻章為何在簽訂《辛丑條約》的時候,落款不是自己的本名呢?

我們需要先弄明白,這個“肅”字是什麼意思,在太平天國運動期間,李鴻章奉命組建“淮軍”,淮軍是中國軍隊近代化發展的一個標誌,也是晚清時期,清政府的主要國防力量。在李鴻章率領淮軍鎮壓了太平天國運動之後,公元1864年,李鴻章受封一等肅毅伯,所以這個“肅”字,代表的是清政府給李鴻章封的爵位,李鴻章又代表清政府去參與列強和談,用這個“肅”是最合適的,簽訂條約不是個人行為,而是國家行為。

而在中國古代,和現代社會很多地方都是一樣的,現在做生意主要用的是合同,簽了字後,在蓋上公章,或者是按上帶有指紋的手印,這就具有法律效應了,在中國古代簽訂官方合約,文件一樣是需要蓋印章,或是畫押的,如果不是蓋大印,就會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辨識度不高,畫押簡單且容易仿造,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就出現了一個比較有特色的記號“押字”。

我們可以把押字理解成類似於現在的藝術簽名,是各具特色的,這種押字其實說它是符號更為合適一些,因為這已經脫離了漢字書寫規範,只是看上去和個人姓名是相同的,而這種押字具有兩個特點,第一個是獨特性,第二個是不容易被模仿,在古代這種簽有押字的信件,文書是可以當做憑信來使用的。

在古代的一些名家的書畫作品中,我們鑑別真偽的方法有這麼幾個,一個是作畫風格,另外一個是印章,而在一些書畫作品中,我們就可以看到名家留在上面的押字,以此來辨別真偽,而李鴻章簽署在《辛丑條約》上這個有些像“肅”的字,應該就屬於押字,事實上,我們仔細辨別李鴻章簽署在《辛丑條約》上的這個符號,也是能找到他名字的一些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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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是這個嗎?

李鴻章籤的這個,不是簽名,而叫作“花押”,是當時很流行的一種契約簽字形式。


給大家看幾個其他的花押:

分開來就是:朱由檢

再看看這個,畫押印

宋徽宗的“天下一人”畫押

日本人受到我們影響,也用花押,以下是一些日本首相的花押:


延伸閱讀:


知更圖書館


《馬關條約》確實是該李鴻章去籤,這個罵名他得背。

但《辛丑條約》關他鳥事啊!

義和團的師兄弟們在北京玩紅燈照的時候,他正在廣東做總督呢。

慈禧腦子進水對列強宣戰後,他和張之洞,劉坤一,袁世凱搞了東南互保,避免被列強瓜分的命運。

等聯軍進了北京城,慈禧逃到西安後,一地雞毛無人收拾,才逼著李鴻章出來收拾殘局。

後人多目李鴻章為賣國賊,卻不知,僅此一事,也足以洗盡其一生恥辱!

風疾知勁草,板蕩識忠臣。

身為臣子,見功名事業而奮不顧身,故值一讚👍。

而明知是恥辱之事,卻為國家計,毅然決然赴身前往者,是為真國之柱石,更值一讚。

惜此等不易,卻不為世人所知,更不為後人所諒!

少荃少荃,後人多是混帳!

中堂中堂,世事如此艱難!

假設庚子之亂後,李鴻章不出,中國久亂之局面無人收拾,日俄必勢瓜分中國,應是情理之內、意料之中事。

所幸中國還有李鴻章!

遙想當年,李鴻章在廣州接慈禧詔,乘船北上,臨別之際,七旬老人,坐於船頭,對送別之人慨然而道:

——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鍾,鐘不鳴,和尚死矣!

說罷,兩行濁淚,一抹夕陽,掉棹北上,已知不會再有歸時。


辛丑年,與列強十一國簽約,如此重恥國約之上,李鴻章不寫名、不寫字、不寫號,只寫一“肅”字!

名、字、號者,均得之於父母或己身,而所謂“肅”者,清廷當年所賜“肅毅候”之爵。

一字寫罷,擲筆長嘆,得之於清,還之於清!

回望當年,猶存“一萬年來誰著史? 八千里外慾封侯”之雄心壯志,而今安哉?痛何如哉!

歸,數月後,卒。


慈禧聞訊,大哭,是為其平生未有之傷心。


風談天下


李鴻章他在條約上籤的字不是肅,其實說白了還是他的簽名,只是似乎象徵的意義似乎不只是他一個人,而且還將背後的東西給稍稍放大了一些。

這個所謂的肅字其實還是李鴻章這三個字演變而來的,是李鴻章他個人的一種代表,在當時這種被稱作為畫押。

那麼李鴻章為什麼要這麼籤呢?因為不可否認,那些印在紙上的東西叫做賣國條約,他李鴻章何嘗不清楚。但是他代表著清政府,能違反國家意志嗎?很明顯不能,但是讓他自己承擔所有,公平嗎?很明顯。


所以,肅可能也是他逃避的一種方式,或許有心裡安慰的成分吧。畢竟世界上最難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另外,這個肅雖然是李鴻章所籤,但是另外一方面,他還象徵著清政府。在未來的某一天,看到這個字肯定不會第一眼就會想到李鴻章,但是要是李鴻章這三個字簽上去呢?很明顯了吧。


眾森淼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了,我便認認真真的回答你。

因為李鴻章當時是獨自一人承受屈辱去簽字的,不籤自己的全名,而是以自己“肅毅侯”的身份去簽字簽了一個“肅”,這樣也是為了保留自己最後的尊嚴。

當然還有一種說法就是,李鴻章只簽了一個“肅”,其實是畫押,當時規定的是雙方條約不能寫名字而是進行畫押,所以這個“肅”就只是畫押而已。

畫押這個說法是比較令人信服的,因為當時列強和我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全部都是採取的花押方式簽訂,在那個年代,簽名是比較容易模仿的。

所以為了保證條約的安全性,列強全部都要求清政府大臣簽訂的時候都採取畫押的方式,畫押的效力確實也比簽名高級很多。

那什麼是畫押呢?為什麼一個“肅”字就算是畫押呢?我現在來看當時李鴻章的那個“肅”字有點像道士畫的符,這是當時高官的一種獨特簽名方式。

最早起源於唐朝。這個“肅”和平常的肅不一樣,是根據自己名字的一些筆畫,然後加上自己獨特的風格形成的,這樣寫出來字就似字非字,讓常人難以模仿。

而且當時在《辛丑條約》上面也明確規定了,簽訂形式只能用畫押的方式進行,這種事情在當時是非常正常的,我們觀察清政府和其他列強簽訂的條約,比如和日本簽訂的《日清修好條規》條約的時候也是採用的畫押方式,那麼我們就可以看出當時簽訂這些條約統一採用畫押的方式而不是簽名。


江水趣談


如果看過熱播劇《走向共和》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這樣一個場景:

清政府在與外國列強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的時候,由李鴻章和奕劻負責簽署。但正當奕劻要簽字的時候,李鴻章就制止了他,並說:“天下最難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簽在這賣國條約上,就是千古罪名啊。王爺,你還年輕,路還長著呢,由我來吧。”

於是乎,李鴻章就代表了奕劻在條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是請注意,這兒並不是——李鴻章,三個大字,而是一個“肅”字。

當然了,這畢竟是出自影視劇,實際上,在現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庫房的《辛丑條約》原版條約上,不僅有十個國家代表的簽字,還有李鴻章的簽字和印章,當然了,還有慶親王奕劻的簽字和印章。

(如下圖:)

(慶親王奕劻簽章的內容:欽命全權大臣便宜行事關防)

那麼,為何李鴻章不籤自己的名字,而偏偏籤一個“肅”字呢?

實際上,這本身也是他的稱呼,因為他已經被朝廷封為了“肅毅侯”的爵位,所以用“肅”字來代表自己,未嘗不可!


方圓文史


李鴻章為什麼在條約上籤“肅”字而不籤他的本名。各位都講到了【肅毅伯】是朝廷封給他的名號,簽名號也等同於他本人簽字,脫不了干係!

不過,有些人對李鴻章進行辯護,這是沒用的,徒勞的。因為李鴻章籤的條約太多,他的名字就成了滿清政府賣國代表人,歷史將永遠將他釘在了恥辱柱上。


1984年,設計師在與撒切爾夫人談判香港問題時,曾斬釘截鐵地說,如果我們到時收不回香港,我們就是滿清政府,就是李鴻章。可見,李鴻章與賣國行為脫離不了關係,洗也洗不掉。

今天的某些人百般為李鴻章開脫,不知為了什麼。我想,過一段時間,我們的後代會這樣描述:

李鴻章讓我們的祖國蒙羞,我們的先輩又盲目推崇李鴻章,導致思想混亂,差點讓我們二次蒙羞。如果他們不是我親祖宗,我真敢把他們的牌位從家祠裡扔出去!

陽城導航


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上籤的字並不是“肅”,只是李鴻章在簽字的時候,刻意把“李鴻章”三個字連在了一起,導致人們第一眼望去,會認為李鴻章簽了一個“肅”字。李鴻章之所以將自己的名字連在一起,主要是因為李鴻章在簽字的時候,身體和心理都受到了極大的壓力。李鴻章是我國近代史上極具爭議性的一個人物,他領導了清朝的洋務運動,創建了我國第一支近代化海軍,為改變清朝落後捱打的局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同時他也代表清朝簽訂了包括《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在內的多個不平等條約,被很多人罵做賣國賊。

《辛丑條約》是李鴻章一生中籤訂的最後一個不平等條約,在《辛丑條約》簽訂之前,李鴻章已經因為簽訂《馬關條約》身敗名裂。慈禧太后對11個國家宣戰之後,李鴻章就已經知道清朝肯定會戰敗,他和張之洞等人聯合,與列強簽訂了《東南互保》協定,避免了江南地區受到列強的侵略。八國聯軍侵華戰爭爆發後,慈禧太后下旨讓李鴻章北上談判。

當時李鴻章的身體狀況已經非常差,但是在整個清政府裡面,除了李鴻章之外,慈禧太后再也找不到第二個能夠與列強面對面談判的人。因為有了《馬關條約》的教訓,李鴻章並沒有急著北上談判,他在上海停留了很長時間。因為北方的局勢十分混亂,南方的實權派官員們約定,只要慈禧太后被殺死,就擁戴李鴻章做大總統。李鴻章對大總統的位置沒有多少興趣,他之所以遲遲不願意北上,主要是不想再揹負賣國賊的罵名。

在慈禧太后的再三要求下,李鴻章最終同意北上,李鴻章到達天津之後,國內的很多文人便開始聲討李鴻章。外國的使者依仗著控制了北京,提出了很多無理的要求,李鴻章在內外的壓力下很快病倒。重病之下的李鴻章仍然堅持和列強談判,列強們擔心一旦李鴻章病死,清朝將變成一團散沙,因此他們不斷向李鴻章施壓,逼迫李鴻章在條約上簽字。

在經過慈禧太后批准後,李鴻章被迫同意了列強的無理要求,並且在《辛丑條約》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可以說李鴻章這幾個字籤的非常痛苦,因為這幾個字簽出來之後,李鴻章就成為了千古罪人,肯定要受到後世的唾罵。但是李鴻章又不得不籤這幾個字,畢竟北京城都已經被列強攻佔,如果李鴻章不簽字,清王朝很可能就要被列強滅掉。

據說在《辛丑條約》的簽字儀式結束後,李鴻章便開始大口吐血,沒多久就因病去世了。從李鴻章籤的這幾個字中,我們可以看到李鴻章簽字時候的無奈和悲哀。實際上李鴻章也不想要簽訂這些喪權辱國的條約,只是當時的清王朝國力太弱,沒有能力和列強談條件。從李鴻章簽訂條約的故事我們也能夠得到教訓,落後就要捱打,只有強大才有談判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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